无主物是侵占罪的对象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3 08:42:51 80 人看过

在司法实践中,通常情况下无主之物并不被视为侵占罪的适格客体。

侵占罪针对的乃是归属于他人且由本人代为妥善管理的财货、遗忘物品以及埋藏之物。

由于这些无主物并未确立明确的所有权主人翁,因此并不满足侵占罪设立条件的要求。

然而,若是行为人行径者不仅明了该财物实为他人错误理解的无主之物,而且实际已经存在所有权归属关系时,依旧对其加以侵占,那么,这种情形便有可能构成侵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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