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民可以拒绝公益拆迁吗?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公益拆迁有异议的,或者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是可以申请复议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一)关于履行合同,限期拆迁纠纷。
被拆迁人与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后,未按期搬迁,拆迁人起诉要求被拆迁人拆迁的,受案后,拆迁人还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因为政府的房屋主管部门向拆迁人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是一项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具有先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期限内签订了合同,必须按期拆迁。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这条规定体现了行政行为在行政程序执行中的高效率要求。
(二)关于被拆除房屋的承租人涉诉的法律地位。
房屋拆迁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安置达成了协议,但是房屋的承租人有正当理由而拒不腾迁,经房屋主管部门裁决限期拆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拆迁人应作为案件原告,而被拆迁人与承租人是共同被告。在处理上如租赁期限未满的,则承租人对被拆迁房屋仍享受有使用权,拆迁人应该寻找周转房予以安置过渡。被拆迁人要求产权调换的,该安置房屋的所有权人当然是被拆迁人。承租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的租赁关系仍应保持,但租赁合同因原房屋被拆迁也应作相应修改。如果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无条件迁让,并承担拒迁的法律责任。如未定租赁期限的,应当确定承租人对该拆迁房屋的使用权,责令承租人与被拆迁人协约一定租赁期限。如协约不成,被拆迁人要求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法院一般应当准许。但承租人确无腾房条件的,在征得被拆迁人同意后可判令拆迁人对承担人进行安置,由承租人根据承租房屋价格的实际情况,付给被拆迁人一定的经济补偿。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公益拆迁的相关事项的认定,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在公益拆迁之前,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对相关情况进行合法的认定和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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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拆迁就不能拒绝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6一、公益拆迁就不能拒绝吗 公民是不可以拒绝公益拆迁的。 公益拆迁涉及到相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事项,如果公民对公益拆迁相关情况有异议的,或者对拆迁赔偿有异议的,可以向司法机关诉讼来进行处理,由司法机关判决处理。 二、公益拆迁的补偿方式有哪些 公益拆迁的补偿方式有: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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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拆迁承租人可以拒绝拆迁补偿么?广东在线咨询 2021-12-22公共房屋拆迁承租人可以获得拆迁补偿,包括租金价差损失、房屋装修费、安置费、搬迁费、困难补贴和奖励、房屋内各种家电移动补偿、非住宅经营损失补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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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不到拆迁安置房可以拒绝拆迁吗?如何拒绝?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26拆迁设置的房屋经验合格,符合拆迁补偿协议约定的,拆迁人不能拒绝接受房屋,房屋质量不合格的,可以拒绝。被征收人选择交换房屋所有权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交换房屋所有权的房屋,与被征收人计算,结算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产权交换房屋价值的差额。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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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还房时公摊面积太大可以拒绝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14可以拒绝的。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房屋拆迁时,房屋拆迁补偿问题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解决。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