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受理范围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5 17:31:59 58 人看过

一、劳动纠纷受理范围是什么

劳动纠纷受理范围如下: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企业职工流动、停薪留职、从事第二职业发生的争议;

3.因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工资(含津贴和补贴)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4.因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作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病假待遇、死亡、丧葬抚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5.因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集体福利费、交通补助费、探亲路费、取暖补贴、生活困难补助费等福利待遇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6.因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职业技术培训的规定,职工在职期间参加各类专业学校和各种技术培训班、进修班的培训及相关的培训合同、培训费等发生的争议;

7.因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工作时间、休息时间、休假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劳动保护、未成年人劳动保护等规定发生的争议;

9.因履行、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劳动争议。

二、遇到劳动纠纷怎么处理

遇到劳动纠纷如下处理:

1.双方自行协商。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是当事人应首先争取解决争议的途径。当然协商解决是以双方自愿为基础的,不愿协商或者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以选择调解程序或仲裁程序。

2.调解程序。当事人可以向本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自愿的,只有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才能受理该案件;当事人可不经过调解而直接申请仲裁。

3.仲裁程序。若经过调解双方达不成协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4.法院审判程序。当事人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当地基层法院起诉。

三、劳动纠纷请律师胜诉是由公司出钱吗

劳动纠纷请律师胜诉一般不是由公司出钱。在打官司中的律师费,一般是聘请方自行承担,败诉方不承担对方主张权益而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同时双方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否则无权要求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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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7日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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