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诈骗行为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但是在一些共同的特征,把握这些特征予以防范,是可以避免使自己误入歧途、落入圈套的。
更何况很多骗子的手段并不见得很高明,受骗的主要原因还是出于受害人本身。一般说来,受害人具有一些不良或幼稚的心理意识,是诈骗分子之所以能轻易得手的关键。通常,下面几种不良心理意识易被诈骗分子利用:
(1)虚荣心理;
(2)幼稚、不作分析的同情、怜悯心理;
(3)贪占小便宜的心理;
(4)轻率、轻信、麻痹、缺乏责任感;
(5)好逸恶劳、想入非非;
(6)贪求美色的意识;
(7)易受暗示、易受诱惑的心理品质等等。
以学生为例
1、思想单纯,分辨能力差
很多同学从小学、中学到大学都有十年寒窗的经历,与社会接触较少,思想单纯,对一些人或者事缺乏应有的分辨能力,更缺乏刨根问底的习惯,对于事物的分析往往停留在表象上,或根本就不去分析,使诈骗分子有可乘之机。
2、感情用事,疏于防范
帮助有困难的人,这是我国的优良传统,是值得我们继承和发扬的。但如果不假思索去帮一个不相识或相识不久的人,这是很危险的。然而遗憾的是,我们有不少大学生就是凭着这种幼稚、不作分析的同情、怜悯之心,一遇上那些自称走投无路急需帮助的落难者,往往就会被他们的花言巧语所蒙蔽,继而慷慨解囊,自以为做了一件好事,殊不知已落入骗子设下的圈套。
3、有求于人,粗心大意
每个人免不了有求他人相助的事,但关键是要了解对方的人品和身份。有些同学在有求于人而有人愿帮忙时,往往是急不可待,完全放松了警惕,对于对方提出的要求,常常是惟命是从,很积极自觉地满足对方的要求进而铸成大错。
4、贪小便宜,急功近利
贪心是受害者最大的心理缺点。很多诈骗分子之所以屡骗屡成,很大程度上也正是利用人们的这种不良心态。受害者往往是为诈骗分子开出的好处、利益所深深吸引,自以为可以用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利益和好处,见利就上,趋之若鹜,对于诈骗分子的所作所为不加深思和分析,不作深入的调查研究,最后落得个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的可悲下场。
-
汽车保险诈骗手段及原因有哪些
478人看过
-
诈骗罪会有金额原因吗
148人看过
-
诈骗罪不成立的原因
396人看过
-
诈骗罪未被定罪的原因
297人看过
-
电信诈骗的特点和原因
350人看过
-
诈骗特别多的金融诈骗有哪些
105人看过
-
办信用卡诈骗有哪些主要原因?重庆在线咨询 2023-01-011、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能构成本罪。在此应指出的是,在信用卡诈骗罪的各种行为中,行为人因行为不同,其犯罪故意也各有其
-
公司员工受诈骗的原因和处理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081、这取决于员工在欺诈活动中的作用。2、起决定性作用的,依法构成诈骗罪共犯。三、如果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则不构成犯罪。4、如果知道公司继续实施诈骗,则构成诈骗罪共犯。
-
-
诈骗犯罪的形成原因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071、合同诈骗犯罪个体的功利因素 一切合同诈骗犯罪都是从践踏法律开始。从犯罪动机的形成,到犯罪过程的实施,都是起始于对道德的背离。对合同诈骗犯罪个体来说,是否犯罪以什么方式犯罪是一个权衡利弊的论证过程,如果论证的结果是犯罪的“投入”大于“产出”,那他就会放弃犯罪,反之如果“投入”小于“产出”,其就可能铤而走险,用犯罪手段以较小的代价换取各种需求来满足自己。 2、合同诈骗犯罪个体的意志因素和认识因素
-
倒卖信息的诈骗原因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17倒卖个人信息涉嫌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刑法,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窃或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按前款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每笔款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