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刑事案件中书证,物证审查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4-01 07:49:43 399 人看过

一、法院对刑事案件中书证,物证审查什么

1、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书证物证进行审查时,着重审查以下内容:

(1)物证、书证是否为原物、原件,是否经过辨认、鉴定;物证的照片、录像、复制品或者书证的副本、复制件是否与原物、原件相符,是否由二人以上制作,有无制作人关于制作过程以及原物、原件存放于何处的文字说明和签名。

(2)物证、书证的收集程序、方式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经勘验、检查、搜查提取、扣押的物证、书证,是否附有相关笔录、清单,笔录、清单是否经调查人员或者侦查人员、物品持有人、见证人签名,没有签名的,是否注明原因;物品的名称、特征、数量、质量等是否注明清楚。

(3)物证、书证在收集、保管、鉴定过程中是否受损或者改变。

(4)物证、书证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对现场遗留与犯罪有关的具备鉴定条件的血迹、体液、毛发、指纹等生物样本、痕迹、物品,是否已作DNA鉴定、指纹鉴定等,并与被告人或者被害人的相应生物特征、物品等比对。

(5)与案件事实有关联的物证、书证是否全面收集。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二条

二、书证与物证的区别有哪些

书证和物证在形式上都表现为物体,但在本质上却不相同:

1、书证是记载和反映具有某种思想或者行为内容的物体,物证是以其外部特征、形状、大小、规格、质量等证明案件的物体,它并不具有思想内容。

2、特定形式的书证,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和完成一定的法定手续才具有效力,否则不发生效力,而物证则没有这样的特殊要求。

3、书证一般都有制作主体,能反映制作人的思想或者主观动因,而作为物证的物体,并不具有这种特征。在特定情况下,同一物品既可以作书证,又可以作物证。以其书写的内容证明待证事实的情况下是书证,以其外部特征来证明待证事实的情况下又是物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八十二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0: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对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对证据要查明什么
    一、对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对证据要查明什么1、对提起公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审查证明被告人有罪、无罪、罪重、罪轻的证据材料是否全部随案移送:(1)未随案移送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指定时间内移送;(2)人民检察院未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在案证据对案件事实作出认定。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三条二、刑事诉讼法证据包括哪些1、物证。指以外部特征,物质属性、所处位置以及状态证明案件情况的食物或痕迹。2、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3、证人证言。即直接或者间接了解案件情况的证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陈述。4、被害人陈述。即本案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和承认。5、被告人供述和辩解。6、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7、视听资料。即以录音录像、扫
    2023-06-19
    377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物证的含义
    物证:是指能够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所处位置以及状态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客观存在的物品、物质或痕迹。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肇事交通工具、现场留下的物品和痕迹等。因此,与案件有关的任何物品都有可能成为物证。一、刑事案件物证提取程序1、勘验、检查勘验是司法人员在诉讼的过程中,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等进行查看和检验,以发现、收集、核实证据的活动。检查是执法人员检查人身或者在特定场所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检查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如检查人员不能少于两人,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检查人员必须出示证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拒绝接受检查的,侦查人员可以依法强制检查,检查要制作检查笔录,由参加检查的人员签名或盖章,等等。2、搜查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
    2023-03-18
    240人看过
  • 法律对民事诉讼法院审查证据
    一、民事诉讼法院审查证据的规定第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依法作出裁判。第六十四条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第六十五条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一)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三)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四)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第六十六条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第六十七条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第六十八条以侵害他
    2023-06-21
    421人看过
  • 帮信案件法院如何审查证据
    一、帮信案件法院如何审查证据法院调查证据程序如下:1、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交书面申请。2、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应当是原件,提供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需在调查笔录中说明。3、证据收集完毕后由审判人员对调查收集证据的情况进行说明,并听取当事人的意见。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二、帮信罪一般调查多久帮信罪案件嫌疑人一般4-7个月左右会有判决结果。1、刑事拘留:一般14天,最长37天。2、批捕进入侦查阶段:一般2个
    2024-01-29
    97人看过
  • 交警会对刑事案件的证据进行审查吗?
    刑事案件证据是不会给报案人查阅的,刑事案件的案卷材料只会给办案人员、律师查阅。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查阅、复制、摘录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申请书申请书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申请人:,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联系电话13,现住址或单位申请人于年月日时,在发生交通事故。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查后做出第号《交通事故认定书》,并于年月日向申请人送达。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条和《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八十六条,申请查阅、复制、摘录交通事故证据材料,如事故现场图、现场照片、现场勘查记录、当事人陈述、询问材料等,请予批准。申请人(盖章或捺指印)日期:《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
    2023-08-11
    210人看过
  • 检察院对刑事和解案件审查时怎么做
    1、检察院对刑事和解案件进行审查时,应当听取双方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对和解的意见,告知刑事案件可能从宽处理的法律后果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制作笔录附卷。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九十七条一、当事人进行刑事和解要满足什么条件(一)首先,当事人进行刑事和解,要符合刑事和解的要求,具体如下:1、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2、除渎职犯罪以外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不过,对于犯以上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即不适用。(二)其次,当事人进行刑事和解,被告人和被害人还要满足以下条件:1、被告人其要真诚悔罪,如果只为逃脱刑罚和解,经常法院审查确认的,会直接影响达成刑事和解协议。2、被害人被害人谅解了被告人,并且是自愿和解。如果被害人遭到他人胁迫,非基于自己的意思签订刑事和解协议,那么,被害人可以反
    2023-06-26
    478人看过
  • 什么是物证,书证的审查是怎样的
    什么是物证,书证的审查必须确证为原物/原件或者与原物/原件相符:1.物证/书证是否为原物/原件,物证的照片/录像/复制品及书证的副本/复制件与原物/原件是否相符;2.物证/书证是否经过辨认/鉴定;3.物证的照片/录像/复制品和书证的副本/复制件有无制作人关于制作过程及原件/原物存放于何处的文字说明及签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2023-06-01
    348人看过
  • 刑事案件审判中哪些证据要及时告知法院
    证据是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依照法律规定,刑事诉讼中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审判警务保障规则第二条刑事审判警务保障(以下简称警务保障)是指司法警察为保证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法实施的职务行为。本规则所指警务保障包括:在刑事审判工作中维护审判秩序,警卫法庭安全;保护审判人员、公诉人、辩护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身安全;预防、制止妨碍刑事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押解、看管被告人和罪犯;依法对旁听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传唤证人、鉴定人,传递、展示证据。第三条司法警察在执行警务保障工作中应当做到: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保守审判秘密和工作
    2023-07-24
    213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对立案材料的接受与审查
    立案程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立案材料接受、审查和处理过程中应当遵守的法定步骤、方式或方法。(一)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二)对立案材料的审查不论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接受的控告、举报、报案、自首材料还自己发现的案件材料,都应当进行审查。
    2023-06-11
    95人看过
  • 对上诉、抗诉案件法院着重审查什么
    1、对上诉、抗诉案件,人民法院着重审查以下内容:(一)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二)第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量刑是否适当;(三)在调查、侦查、审查起诉、第一审程序中,有无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四)上诉、抗诉是否提出新的事实、证据;(五)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情况;(六)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及采纳情况;(七)附带民事部分的判决、裁定是否合法、适当;(八)对涉案财物的处理是否正确;(九)第一审人民法院合议庭、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意见。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一条。一、刑事诉讼上诉程序是怎样的1、上诉可以用书状和口头两种形式提出。口头上诉应当制作笔录。2、上诉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1)通过第一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上诉
    2023-02-27
    488人看过
  • 对物证书证应当着重审查哪些内容
    (一)物证、书证是否为原物、原件,物证的照片、录像或者复制品及书证的副本、复制件与原物、原件是否相符;物证、书证是否经过辨认、鉴定;物证的照片、录像或者复制品和书证的副本、复制件是否由二人以上制作,有无制作人关于制作过程及原件、原物存放于何处的文字说明及签名。(二)物证、书证的收集程序、方式是否符合法律及有关规定;经勘验、检查、搜查提取、扣押的物证、书证,是否附有相关笔录或者清单;笔录或者清单是否有侦查人员、物品持有人、见证人签名,没有物品持有人签名的,是否注明原因;对物品的特征、数量、质量、名称等注明是否清楚。(三)物证、书证在收集、保管及鉴定过程中是否受到破坏或者改变。(四)物证、书证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对现场遗留与犯罪有关的具备检验鉴定条件的血迹、指纹、毛发、体液等生物物证、痕迹、物品,是否通过DNA鉴定、指纹鉴定等鉴定方式与被告人或者被害人的相应生物检材、生物特征、物品等作同一认定
    2023-06-14
    152人看过
  • 试论对民事申诉案件证人证言的审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于2002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它是近年来人民法院推行审判方式改革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不仅为人民法院提供了获取、审查、判断证据的法律依据,同时也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审查人民法院民事判决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提供了司法根据,认真研究、深入学习《证据规定》,当是人民检察院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同志的要务,笔者认为:法院判决认定事实的证据是否能够作为定案的依据,应严格以是否符合该《证据规定》为判断标准。证人证言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七种民事证据之一,在民事诉讼中大量的存在着,它与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其它证据相互印证,使民事诉讼证据链条的各个环节成为有机的整体,共同证明案件的事实,民事检察中对证人证言的审查就显得十分重要。对证人证言的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审阅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卷宗时,对法院作为定案依据的证人证言是否符合《证据规定》作出判
    2023-06-11
    107人看过
  • 法院审理保证合同纠纷案件时对哪些事实要查明
    一、法院审理保证合同纠纷案件时对哪些事实要查明1、人民法院在审理保证合同纠纷案件时,应当将保证期间是否届满、债权人是否在保证期间内依法行使权利等事实作为案件基本事实予以查明。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三十四条二、订立保证合同需要什么条件1、适格的保证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2、保证合同的内容: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保证的方式;(4)保证担保的范围;(5)保证的期间;(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3、选择保证方式:(1)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
    2023-06-16
    129人看过
  • 怎样提取刑事案件的物证,提取刑事案件物证要注意什么
    怎样提取刑事案件的物证1、勘验、检查勘验是司法人员在诉讼的过程中,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等进行查看和检验,以发现、收集、核实证据的活动。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01一107条规定了侦查人员勘验现场的程序和方法。检查是执法人员检查人身或者在特定场所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检查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如检查人员不能少于两人,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检查人员必须出示证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拒绝接受检查的,侦查人员可以依法强制检查,检查要制作检查笔录,由参加检查的人员签名或盖章,等等。2、搜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但是,由于搜查是一种极为严肃的法律行为,它关系到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利益,特别是刑事诉讼中的搜查,涉及到人权保障的问题,因此,一要严格控制适用,二要严
    2023-06-19
    14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法院对刑事案件要查明哪些证据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2-08
      法院搜集刑事案件证据的对象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 法院刑事案件证据审查的规定是什么呢,有什么准则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6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并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自诉; (二)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 (三)不符合前条 第二项至 第八项规定之一,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三日内补送; (四)依照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五条 第三项规定宣告被告人无罪后,人民检察院根据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
    • 法院审查刑事案件立案都要查什么内容啊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8
      立案程序,是立案阶段各种诉讼活动的程式、次序和形式。立案程序主要包括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对材料的审查和审查后的处理。 (1)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2)对立案材料的审查:不论是公安机
    • 刑事案件物证与书证的区别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10
      1,物证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的物品或物质痕迹。是指以其存在、外部特征和性能等对案件起证明作用的。是客观存在的物品或物质痕迹,具有稳定性。 2,书证是指以其记载或表达的思想内容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字材料和其他载体。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有时候一个物体既可以做物证也可以做书证。 如果存折是用于证明犯罪数额的,应属书证。
    • 法院调查取证案件申请书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0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现在住址,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查询xxxxxx。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XXX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基于所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查询XXX在中国工商银行的存款情况。 此致××市××区人民法院申请人:X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