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险的免责事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5 08:50:08 187 人看过

1、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1)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4)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中暑、猝死;

(5)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恐怖袭击;

(8)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

(9)被保险人严重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

2、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1)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

(2)被保险人醉酒或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3)被保险人非以乘客的身份置身于任何交通工具;

(4)被保险人乘坐非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或汽车期间。

一、交通意外险包括哪些

交通意外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作为乘客在乘坐客运大众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医疗费用支出等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主要包括火车,飞机,轮船,汽车,地铁等交通工具。

广义的意外险包括人身意外险和意外医疗险。人身意外险是指当被保险人因发生意外导致残疾或身故时,保险公司给予相应的赔偿金;意外医疗险则是为因意外事故需要救护的被保险人支付相应金额的医疗费用。搭乘飞机时购买的航空意外险,就是意外险的一种特殊类型,但保障时间仅限于几小时的航程,一旦飞机抵达目的地,保障也随之结束。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身故保险金和残疾保险金之和不超过各对应项的保险金额。

二、交通意外险的保险责任

1、意外身故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意外残疾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体残疾,保险公司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3、意外医疗责任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在保险公司指定医院治疗,或在就近医院抢救(被保险人病情稳定后须转入保险公司指定医院治疗),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以内所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按照合同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1日 00: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交通意外险免责有哪几类具体的情况
    1、交通事故是投保人故意制造的;2、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3、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的等。一、投保人自杀保险公司赔不赔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对投保人已经支付的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但自保单生效之日起满两年后,如果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公司可以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二、汽车维修骗保会被拘留吗汽车维修骗保会被拘留,具体如下:1、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4、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
    2023-03-28
    355人看过
  • 哪些责任是交通意外保险可以免除的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二)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三)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四)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中暑、猝死;(五)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六)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七)恐怖袭击;(八)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九)被保险人严重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一)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二)被保险人醉酒或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三)被保险人非以乘客的身份置身于任何交通工具;(四)被保险人乘坐非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或汽车期间。发生上述情形,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并对投保人按日计算退还未满期
    2023-06-03
    106人看过
  • 车辆损失险的免责事由有哪些,交通事故理赔的注意事项
    一、车辆损失险的免责事由(一)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1、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爆裂;2、地震、人工直接供油、自燃、明火烘烤造成的损失;3、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的损失;4、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倒的损失;5、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部分。(二)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1、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2、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3、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4、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三)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或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1、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扣押、罚没;2、竞赛、测试、进厂修理;3、饮酒、吸毒、药物麻醉、无有效驾驶证;4、保险车辆拖带未保险车辆及其他拖带物或
    2023-06-14
    262人看过
  • 什么是交通意外险 交通意外险的范围
    1.飞机意外假如你是不固定地乘坐不同交通工具,买份交通工具意外险包含航空意外,是比较适合的。若是经常出差当“空中超人”来回飞的话,建议还是买份专业的航意险。坐过飞机的人大多接触过航意险,每次花费20元为乘坐飞机的旅程购买一份保障。现在各大保险公司推出了航空意外年度保险,一次投保,保障一年乘飞机造成意外伤害。以中国人-保的“航空意外年度险”为例,10元=100元不同级别的7档方案报价灵活满足不同人群需求,保额最高200万。2.火车意外交通工具意外保险比航意险的保障范围更大,除了保障乘坐飞机时的意外风险外,乘坐火车、地铁、轻轨期间遭受的意外伤害保险公司均会赔偿。以我五一出游购买的人保交通工具意外险为例,火车意外保额30万,还是不错的。3.轮船意外乘坐轮船出游情调是肯定有的,但千万别忘了购买轮船意外险,人保的“交通工具意外险”就包括了乘坐轮船遭受意外伤害的赔偿,保额高达30万。4.汽车意外汽车意
    2022-10-31
    468人看过
  • 交通意外事故不能免除旅客安全责任
    年过六旬的王老伯乘坐从化某路公交车打算去逛公园,不料却在公交车刹车时从座位冲出,当场昏迷。王老伯送到医院接受了近一个月的治疗,终因医治无效而死亡。近日,广州从化法院审理了这起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最后,法院判决公交公司赔偿67万余元给老人家属。(6月24日《信息时报》)对这样的判决,公交公司可能“很委屈”,因为庭审中,其并不认可王老伯亲属的死亡赔偿请求,根据交警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一起交通意外事故,公交公司没有交通事故责任,不存在过错,所以辨称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公交公司的抗辩,有道理,也没有道理。因为在交通事故之外,公交公司与王老伯还存在公路旅客运输民法典律关系。交通意外事故,并不当然免除旅客安全责任。由于交通事故导致王老伯人身损害乃至死亡,构成人身损害侵权;由于公交公司没有履行好客运合同义务,将王老伯安全送达目的地,构成客运合同违约。所以作为原告,具有诉讼选择权,既可
    2023-04-30
    147人看过
  • 避免外贸纠纷的注意事项
    外贸双方在贸易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常常是由外贸合同中的品质条款规定不太明确所致。我们不妨通过一个案例,来了解有关法律知识。本文所说的贸易主要是对外贸易,即一方当事人为中国的公司、另一方当事人为国外的公司之间的贸易活动。从外贸的实际工作中所反映出来的问题之一,就是外贸双方在贸易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主要是在外贸合同中的品质条款规定不太明确所致。甲公司和乙公司发生纠纷比如,甲公司(中国上海某公司)与乙公司(日本东京某株式会社)双方就服装的买卖进行贸易,由于甲公司按照装船出运到乙公司指定的目的港后,乙公司也如数收到甲公司所提供的货物,根据有关外贸合同规定,乙公司应当以T/T的方式付款,但是,乙公司却没有及时支付有关的款项,甲公司几次发传真给乙公司,要求乙公司付款,乙公司保持沉默,既不付款,也不说明任何理由,在此前提下,甲公司再次发传真给乙公司,并明确表示,如果到10天还不付款,甲公司将根据外贸合同
    2023-06-05
    281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险和意外综合险的区分在哪
    一、什么是交通事故责任险,什么是交通事故意外综合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为中国大陆官方因应《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行推出的针对机动车的车辆险种,于2006年7月1日正式施行,根据配套措施的最终确立,于2007年7月1日正式普遍推行。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简称《交强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属于责任保险的一种。交通事故意外险是指以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为条件,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二、交通事故责任险和意外综合险的区分在哪1、概念的不同。交通事故责任险是指投保了这个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和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2023-06-08
    416人看过
  • 自己全责的交通事故意外险可以赔吗
    一、自己全责的交通事故意外险可以赔吗针对意外出车祸自己是全责的情况,可以得到理赔的保险产品包括了车强险及车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还有自己配置的意外险产品。这里的赔偿内容主要包括了医疗费、死亡及伤残赔偿、抢救费用、丧葬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费用、陪护等费用,具体的赔付金额根据各个地区的不同标准而不同,另外还有一些精神赔偿等合理范围内的理赔诉求也是可以满足的。具体到交通事故全责的赔偿问题,可以分为以下三大类情况来看:1、如果全责责任人分别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意外险,而且是全保责任的话,以上合理且必要的费用完全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2、如果全责责任人只投了交强险或者部分的商业意外险,不是全保责任的话,具体的赔付费用部分是保险公司承担其中一部分,剩余部分由全责责任人自行承担;3、如果全责责任人仅投保了交强险而无其他任何商业保险的投保的话,以上的赔偿费用全部由全责责任人自行承担。二、意外险是什么人身意外保险
    2023-05-06
    255人看过
  • 综合意外险和交通意外险
    一、综合意外险1、概述综合意外险也即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根据这个定义,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项目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的风险是意外伤害。通常,保险公司的意外险产品对意外伤害定义是: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2、保险责任意外身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意外身故保险金是全额给付。意外残疾: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意外残疾是按比例给付,最高给付以身故给付为限。意外医疗: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意外医疗给付规定有最高限额,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
    2023-02-27
    54人看过
  • 了解免责条款的注意事项
    免责条款的特点:1、免责条款具有约定性;2、免责条款的提出必须以明确的方式进行,任何默示的免责都是无效的;3、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免责的;4、免责条款的目的是排除或限制当事人未来的民事责任。当然,这种免责可以部分免责,也可以全部免责。对于免责条款的有效性,法律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态度。一般来说,只要当事人充分协商确定的免责条款完全基于当事人的自愿,免责条款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法律就承认免责条款的有效性。免责条款常用的类型1、全部免责。即当事人事先约定未来的受害人放弃将来对应承担责任方提出任何赔偿的请求。此种免责条款在雇工合同中最为普遍。2、限制责任条款。即当事人事先约定对将来的人身伤害赔偿以特定方式计算或不超过一定数额的有限赔偿。当前医疗合同中常有此类条款。3、限制请求期限的条款。即事先约定将来的受害人须在一定期限内提出人身损害的赔偿请求,逾期不再享有请求赔偿的权利。此种免责条款不以直接免
    2023-07-06
    335人看过
  • 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的购买方式与注意事项
    1、交强险的保险期有多长?《条例》规定,交强险的保险期为1年。仅有四种情形下,投保人可以投保1年以内的短期交强险:一是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二是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三是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四是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2、交强险可以购买多份吗?每辆机动车只需投保一份交强险。投保人需要获得更高的责任保障,可以选择购买不同责任限额的商业三者险。3、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否够用?交通事故中医疗抢救费用问题一直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保监会在确定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的过程中,对保险业交通事故医疗赔款数据进行了深入分析,广泛征求了包括医学专家在内的社会各界的意见。目前8000元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能满足一般交通事故医疗费用的需要,能为大多数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保障。对于重大交通事故的受害人的抢救费用,当抢救费用超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时,根据《条例》规定,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
    2023-07-02
    349人看过
  • 交通意外保险有哪些保险责任
    一、意外身故保险责任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二、意外残疾保险责任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体残疾,保险公司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三、意外医疗责任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在保险公司指定医院治疗,或在就近医院抢救(被保险人病情稳定后须转入保险公司指定医院治疗),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以内所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按照合同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不同的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上有很大差别,投保时要根据自身的需求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意外险;四、保险金申请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保险金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以下材料
    2023-03-24
    376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交强险是否会免责
    一、交通事故中交强险是否会免责交通事故交强险存在以下情况的免责:1.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赔偿;2.本车人员、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不赔偿;3.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被盗抢期间肇事、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且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的不赔偿;4.其他免责条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二、交强险包括哪些赔偿项目交强险包括以下赔偿项目:1.死亡伤残赔偿;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2.医疗费用赔偿;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
    2023-12-20
    336人看过
  • 交通意外赔偿项目
    意外交通事故赔偿
    交通意外险是以被保险人在乘坐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主要包括火车、飞机、轮船、汽车、地铁等交通工具。在一般交通意外险中,保障范围大致相同,只是因交通工具不同而有些许变化。受害人死亡时,除了医疗费用,还应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交通意外私了协议中,甲方为义务人,乙方为权利人。案件描述与协议内容可参照以上范例。 交通意外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作为乘客在乘坐客运大众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医疗费用支出等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主要包括火车、飞机、轮船、汽车、地铁等交通工具。 在一般交通意外险中,主要包括驾乘综合保险、交通意外险和航空意外险。这三大类保障的范围大致相同,只是保险公司会因为乘坐的交通工具的不同,其所承担的保障范围也会出现些许变化。 受害人死亡时,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
    2024-01-05
    43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事故意外险的免责事项的内容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20
      违法的,单位要适当给予人道主义补偿的,也有法律依据的。
    • 在交通事故中,交通意外保险的免责情形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03
      1、有以下情形 (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三)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四)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中暑、猝死 (五)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六)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七)恐怖袭击 (八)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 (九)被保险人严重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
    • 交通事故中意外险免责理赔都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11
      1、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1)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4)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中暑、猝死; (5)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被保险人犯罪或拒
    • 交通保险赔偿哪些项目,有哪些免责事项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30
      一、交通保险赔偿哪些项目规范保险公司赔偿限额最主要的两部的规范性文件分别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前者由国务院制定,于2006年3月1日公布,于2006年7月1日生效。后者是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已报经保监会批准的行业规则,需要由各保险公司申请适用,作为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的规范内容,不是正式的法律渊源,但是合同中的重要条款。民事权利依内容为标准可以
    • 交通意外险免责究竟有哪几类具体的情况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27
      1、交通事故是投保人故意制造的; 2、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3、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