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结基本知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09:40:46 189 人看过

1、日记账

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

应按日结出余额,日结可自然进行,既可逐笔结余额,也可每隔五笔结一次余额,每日的最后一笔应自然结出当日余额,不必另起一行。有的会计在进行现金账日结时,总是另起一行,摘要栏内写本日合计同时结出本日收入合计、支出合计及余额。这样做当然可行,只是一个月要另起一行写出三十几个本日合计,既占篇幅,又没必要。

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月结方法。即在本月最后一笔记录下面划一条通栏单红线,并在下一行的摘要栏中用红字居中书写本月合计,同时在该行结出本月发生额合计及余额,然后,在本月合计行下面再划一条通栏单红线。

2、明细账

若某一明细账的业务量较大时,平时可每隔五天结一次余额。明细账在月结时应注意区别以下几种情况:

(1)本月没有发生额的账户,不必进行月结,不划结账红线。

(2)对需要按月结出本月发生额的账户,如库存商品、应交税金、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及各种损益类明细账等。由于会计报表须填写本月发生额,都要结出本月合计发生额及余额,并在本月合计行下面划一条通栏单红线。

(3)对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账户,按月结出本年累计发生额,在本月合计字样下划一条通栏单红线后,下面一行摘要栏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结出发生额及余额,并在本年累计行下划一条通栏单红线。

(4)不需按月结计本月发生额的账户,如各项应收、应付款及各项财产物资明细账等,在月末结出余额后,只需在本月最后一笔记录下面画一条通栏单红红,表示本月记录到此结束。

3、总账

业务较多的总账账户,平时也可每隔五天结一次余额,月末结出月末余额,一般月末可不结计本月合计,结出月末余额后,只需在本月最后一笔记录下面画一条通栏单红线;表示本月记录到此结束。但若是需要结计本月合计及本年累计发生额的账户,其结账方法与上述明细账所述结账方法相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21: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刑事申诉状基本知识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3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当事人包括被害人和被告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有错误的;(四)审判人员在审理核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律师代理当事人对已生效判决、裁定、调解协议的申诉不受时间限制,任何时候都有权提出申诉。申诉的条件和理由,没有严格的法律规定,与再审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这是法院出现再审案件的渠道之一。刑事申诉状,是指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或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和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要求重新处理的书面请求。申诉是
    2023-04-22
    200人看过
  • 关于交通事故基本知识
    1、事故现场当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车主必须要在第一时间内亮起车辆的危险警告灯,并在车后面设置危险警告标识牌。这样做的好处就是防止有后面的车进行追尾的碰撞,从而保障车内的人员以及车辆自身的安全。除了设立了警示标识以后,还要对事故的现场进行拍照取证,这是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论的事故证据,在移动车辆之前进行拍照的方法主要是为了避免车主不认问题出现。再填写相应的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这样就可以到定损机构进行车辆定损,从而完成相应的维修与检测工作。2、马上停车在汽车运行安全的情况下马上停车,关掉引擎(以免汽车起火)并打开紧急灯让其闪亮;立即记下对方车的牌号(车上应随时备有笔和纸,甚至照相机),以防对方在出交通事故后开车跑掉。3、发出警示保护好现场;向其他车辆发出警告,亮起危险警告灯;在路上摆放三角形警告牌;如有需要,再用其他方式示警。4、情况估计迅速估计现场情况,事故涉及多少人?受伤人员数量及状况?涉及多
    2023-04-16
    397人看过
  • 测绘的基本知识有哪些
    答案:测绘事业是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事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测绘工作的领导。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所称的基础测绘是指什么?答案:是指建立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进行基础航空摄影,获取基础地理信息的遥感资料,测制和更新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建立、更新基础地理信息系统。3、哪级政府应当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财政预算?答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4、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全国地籍测绘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籍测绘规划是否正确?答案:正确。5、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编制、印刷、出版、展示、登载地图的管理,保证地图质量,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具体办法由谁规定?答案:国务院。6、《关于岳阳市开展2015年测绘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中的宣
    2023-04-21
    287人看过
  • 知识产权增资基本流程
    (一)知识产权增资基本流程:1、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2、修改或补充公司章程;3、投入增资资金,若以无形资产或实物增资须聘请专业评估公司进行实物或无形资产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4、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和财产转移报告;5、办理工商、税务等系列变更登记;(二)出资注意事项:A、货币资金出资注意事项1、开立银行临时帐户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投资款”;2、各股东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金,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帐单原件;3、出资人必须为章程中所规定的投资人;B、以实物、无形资产(如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注意事项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2、以知识产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4、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
    2023-03-31
    93人看过
  • 公司合并协议基本知识
    推荐阅读:公司合并协议基本知识企业合并一、合并条件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合营各方投资者必须按照合同、章程规定缴清出资、提供合作条件且已实际开始生产、经营。二、合并形式企业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采取吸收合并的,接纳方办理变更登记,加入方办理注销登记。采取新设合并的,合并各方合并设立一个新的企业;合并各方解散,办理注销登记。三、合并后存续企业的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合并,存续企业仍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合并后,存续企业仍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后,存续企业仍为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后,存续企业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四、合并后的注册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合并或者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合并后,存续企业的注册资本为原企业注册资本之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存续企业仍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注册资
    2023-04-21
    173人看过
  • 涉外保险合同基本知识
    涉外保险合同是指中国保险公司以外国被保险人的人身或财产为保险标的而与投保人订立的合同。涉外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只能是中国的保险公司;被保险人只能是外国人;而投保人既可以是外国人,也可以是中国人。我国的涉外保险业务几乎全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可经营,已经开展了运输保险,船舶、汽车、卫星、核电站、建筑工程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投资(政治风险)保险、保证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国际再保险等数十种涉外保险业务。一、涉外保险合同的特征(一)是一种射幸合同,即保险事故的发生对合同是偶然,不确定的;(二)是一种补偿性合同,即保险人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所承担的义务仅限于保险事故发生时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补偿;(三)是最大诚信合同,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要主动提供保险标的的危险情况或须说明事实;(四)是附条件的双务合同,如条件不具备则为单务合同;(五)是要式合同,即必须履行一定形式合同才能成立和生效。涉外保险合同的
    2023-02-09
    24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基本知识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0
      诉讼离婚基本知识一、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所规定的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在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对于这类不服判决的,一般没有必要提起上诉,因为二审法院基本维持一审法院的不准离婚的判决。对于第一次判决驳回起诉的,另一方还是要坚持离婚的,应在第一次的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
    • 经济的基本知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8
      合同,也称契约,是指双方当事人(包括公民个人和法人)根据法律规范的要求,就发生、变更、消灭民事法律关系或者经济法律关系,自愿达成的协议。经济合同法,就是规定本法的适用范围,订立经济合同的原则和形式,经济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违反经济合同的责任,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和仲裁,经济合同的管理等有关事宜的法律规范。它只适用于国内的经济合同,不适用于涉外的经济合同。其任务是:保护经济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
    • 合同A签字基本知识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5
      盖章时要加盖骑缝。盖章要与订立合同的主体相符。通常会出现,合同当事人一栏与盖章主体不同。这将给合同的履行,主体的确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签字时最谨慎的方法,是页签,即在每一页的空白处签字。签字时最好用蓝黑色的墨水,易于分辨是否是原件。有当事人习惯用炭素墨水,以为利于长年保存。对于一般的合同而言,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当原件与复印件发生分辨困难时,才是真正的麻烦。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签
    • 知识产权的基本定义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2-24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它主要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 (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 (2)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 (3)知识产权具备时间性的特点。 (4)知识产权具备地域性的特点。 (5)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
    • 知识产权保护基本程序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3
      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程序: (一)树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二)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三)积极应对国际知识产权侵权之诉。 (四)深入了解研究国际规则及主要国家知识。 (五)加快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