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被三车扎三被告判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4 18:55:05 261 人看过

【案例介绍】

2005年10月1日17时许,王某酒后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由东向西行至文登市小观镇电影院门前公路处,摩托车前端与步行的刘某身体相碰撞,将刘某撞倒在地。这时,王某某驾两轮摩托车沿该路由西向东行至交通事故地点,从倒在地上的刘某身上轧过后人车摔倒,起来后逃离现场。刘某身体被移动,此时获悉赶来的急救医生现场检查,诊断刘某已经死亡。人们正在围观之际,严重醉酒的许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冲进交通事故现场,将刘某的尸体再次碾轧后摔倒。

2005年12月25日,公安交警因无法判明刘某的行走方向及死亡情况,作出不能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结论。2006年2月20日,刘某的子女作为原告以王某、王某某、许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第一被告王某酒后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与步行的刘某身体相碰撞后,第二被告王某某又驾驶两轮摩托车将已被王某撞倒的刘某的身体碾轧过后摔倒,致刘某死亡。二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刘某的人身权利,应当赔偿原告的合理损失,并适当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尽管被告许某酒后驾车从刘某身体上轧过时,刘某已死亡,但其行为给原告造成了精神上的痛苦,许某亦应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因此,法院最后判决二被告王某和王某某连带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处理交通事故误工费共计42,456元,三被告各赔偿原告精神损失抚慰金1000元,并互负连带赔偿责任

【案例分析】

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的责任分配问题所作的规定,属于无过错责任的范围。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都应对损害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但这一原则有三点例外规定:一、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法律、法规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机动车驾驶人对此已经采取了必要的处置措施,应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二、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三、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在第一种情况下,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法律法规对他们规定的行为规则,从而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是有过失的,并且机动车驾驶人本人已经采取了必要的处置措施,当然这不等于说机动车驾驶人没有过失,他可能对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有过失,但是在交通事故发生之际,他采取了必要的措施来加以补救,这时应当减轻机动车驾驶人一方的责任。如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汽车在公路上行驶,突然同方向一个行人横穿公路向对面猛跑,机动车驾驶人发现了这个情况,赶紧踩刹车,但还是将行人撞死。行人过马路未止步瞭望,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违反了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紧急刹车,已采取了必要的处置措施,按照严格责任驾驶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但按照该例外规定,就可以减轻机动车驾驶人的责任;相反,如果机动车驾驶人驾驶一辆制动不良的车辆,虽然他也采取了必要的处置措施,但他在与被害人的过失相比较时,则应承担比驾驶合格机动车驾驶人更大的责任。

本案被害人刘某在街上行走时,先后被王某和王某某两人驾驶摩托车碰撞致死,交通事故发生的现场由于后来的抢救和围观已经遭到破坏,无法查知刘某本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否有过失,这时应由二被告承担无过失责任,何况第一被告王某还是酒后驾驶无牌照摩托车。

第三被告碾压被害人时,被害人已经死亡,因此他对被害人的死亡没有责任,但是他酒后驾驶无牌照摩托车轧过被害人的尸体,他的行为对被害人亲属的感情造成极大的伤害,是一种过失侵权行为,应承担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00: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机动车相关文章
  • 三广告语被判虚假宣传
    17日,广州中级人民法院下达判决书,一审判定A凉茶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A凉茶,怕上火更多人喝A凉茶,配方正宗当然更多人喝等三条广告为虚假广告,并判A凉茶撤销原广告,向B凉茶赔偿500万元,在多家媒体公开声明,消除影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一年多的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由该院管辖审理的相关案件中,A凉茶品牌的多条涉案广告属于虚假宣传并且存在主观恶意。判决A凉茶方面撤掉涉案广告、向B凉茶方面赔偿经济损失,并登报道歉。广州中院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日常生活经验、相关公众一般注意力、发生误解的事实和被宣传对象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对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进行认定。广州中院认为,被告广东A凉茶的行为无疑误导了相关公众,对竞争对手产生了不良影响。故需要赔偿及在媒体上道歉。由于原告的实际损失和被告广东A
    2023-04-24
    340人看过
  • 第三人和被告的区别
    二者区别在于概念和所享有的权利。被告,指的是在民事案件中,原告认为其侵犯原告利益,需要追究民事责任,在起诉状中列为被告的人。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指对于已经开始的诉讼,以该诉讼的原被告为被告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由该诉讼中的原告或者被告引进后主张独立的利益,或者为了自己的利益,辅助该诉讼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参加人,第三人又分为有独立请求权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一、民事诉讼中第三人和共同被告的区别1.含义不同。民事诉讼的第三人,是指对原告和被告所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虽然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正在进行的诉讼中去的人。共同被告,是当事人被告方为两人以上。2.争议标的不同。必要共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普通共同被告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第三人与本诉的标的不是共同的。3.诉讼地位不同。共同被告是被告的地位;第三人在诉讼中具有独立的诉讼地
    2023-04-04
    177人看过
  • 第三人撤销之诉被告人
    第三人撤销之诉被告人为案件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当事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八条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人民法院应当将该第三人列为原告,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当事人列为被告,但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没有承担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列为第三人。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性质和必要性根据诉的请求的性质和内容的不同,诉分为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和形成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属于形成之诉。形成之诉,是指原告通过判决设定、变更或消灭权利或者法律关系。在我国形成之诉也称为“变更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是一种事后的特殊救济程序,针对的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作为一种事后非常的救济措施,应严格限定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适用条件。相比之下,因再审程序中当事人在原诉讼中行使过一定的诉讼权利,故在司法政策上,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门槛应当比再审程序要低一些。第三人撤销之诉在程序的选择上一般有
    2023-04-21
    443人看过
  • 一起轻伤案件辩护词被告人最后被判管制三个月
    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河南师大方正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被告人孙某某母亲的委托,指派我担任被告人被指控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一案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我通过会见被告人,并认真看了本案的卷宗材料,现对本案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一、对本案构成故意伤害罪无异议,但本案发生事出有因,受害人对本案的发生有一定的过错。本案的发生并不是偶然。被告人的妻子原来开有一家美容店,受害人刑*涛经常到被告妻子开的美容店去,后来双方就认识了,后来被告人与妻子的关系因此而紧张。被告人是一个工人,收入不高。随着受害人与被告人爱人的交往,被告人与爱人的关系日益危险,甚至发生,2005年3月2日被告人的爱人将家里的家具全部拉走,并将孩子一起带走,被告人在亲戚朋友家到处找妻子和孩子,找了二十多天,无线索。2005年3月25日被告人和亲戚一起找其爱人,在本案发生的米线馆发现了被害人与被告人的妻子在一起吃饭,被告人悲愤交加,拉着自己的老婆就向
    2023-04-25
    358人看过
  • 电动三轮车被砸了拒绝赔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全责不赔偿的可以申请交警部门协商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无结果的可以提起诉讼。一、被撞伤了对方全责怎样理赔一般情况下,如果肇事者全责不赔偿,那受害者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法进行处理:第一、先由交警部门调解。当事人可以联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说明肇事者全责不陪的情况,让公安机关处理;第二、起诉。如果公安机关调解后还没达成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诉讼。二、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是不配合理赔怎么办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一方,如果有伤者,先治疗,治疗费用方面,负全责一方如果不垫付,可以申请交警部门,要求其垫付医疗费,当然,这些措施仍然无效,只好自己先行垫付治疗了。待伤者病情稳定,要求交警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或一方不服调解协议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如果没有伤者,交通事故只造成物损,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一方,可以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提起诉讼。三、
    2023-03-26
    446人看过
  • 三个人一起被诈骗一个人控告可以吗
    一、三个人一起被诈骗一个人控告可以吗可以一起报案,要各写各的报案材料,写清楚发案过程,派出所决定不予立案,要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3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不服,可以在收到通知书后7日内申请复议,要在收到复议申请后7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见:《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第一百七十六条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
    2023-03-27
    129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常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机动车
    词条

    机动车是指使用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的车辆,通常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各种车辆。机动车具有速度快、操作灵活、舒适性高等优点,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和排放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和... 更多>

    #机动车
    相关咨询
    • 第一被告判三年三个月,第四被告能判多久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9
      第一被告和第四被告属于共同被告。共同被告没有主次或者轻重之分,只根据侵权/违约的具体情形和所负责任比例承担责任。不过司法实践中负主要责任的被告一般列在前面。所以,大多数情况都是第一被告量刑更重。共同被告是诉讼中,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组织。分为:刑事诉讼共同被告、行政诉讼共同被告和民事共同诉讼被告。共同犯罪的刑事被告人是指在共同犯罪案件中,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实施了共同犯罪行为,同时达到
    • 被告三人至对方一人轻伤三人轻微伤被告能判几年刑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0
      三个共同致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且属于共同犯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具体的量刑还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节、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赔偿情况等,由法院来依法确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
    • 三被告中一人如果死亡怎么判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2-19
      民事责任不会自然消灭被告人在案件审理期间死亡的,应当终止审理,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死亡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是因为随着刑事法律责任主体的消灭,对死亡被告人适用刑罚,已失去刑罚适用的目的和意义。
    • 被告能否告第三人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04
      详谈电话或短信联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65、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成为当事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66、在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出上诉。但该第三人在一审中无权对案件的管辖
    • 判决被告赔偿可被告人无力偿还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8
      我自去年至今一直在法院执行局干,这种情况遇到了好几个。说说我的看法。一般有两种处理办法。 1.中止执行,也就是依法暂停执行,等中止执行的情况消失后,依职权或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而重新执行。 2.终结执行。意味着不能再执行。你的案子要看具体情况了,如果他一时陷于困境无力赔偿,只能等到他有钱了再申请执行;如果他生活困难无力偿还,无生活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