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司纠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19:11:57 192 人看过

原告上海怡华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诉被告三洋房产(太仓)有限公司、上海申美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房屋预售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冯世扬、唐惟佳,被告三洋房产(太仓)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陈健,被告上海申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雪明、委托代理人闵曼君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1993年7月,原告通过媒介得知三洋房产(太仓)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以荣德大厦总代理的身份对外销售荣德大厦商品房。在该公司出示了由上海申美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具的荣德大厦代理销售证明书及商品房广告后,得知房屋由上海申美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发展商,三洋房产(太仓)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为总代理后,原告于1993年7月19日、8月3日与三洋房产(太仓)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签订了《荣德大厦房屋预售合同》两份,并先后支付房款22731327元。但被告至今不能交房。现要求法院确认上述预售合同无效,判令俩被告共同返还购房款22731327元及利息。

被告三洋房产(太仓)有限公司辩称:与原告签订的房屋预售合同合法有效,要求原告继续履行。

被告上海申美房地产开发公司辩称:原告与被告三洋房产(太仓)有限公司签订房屋预售合同与其无关,其不承担任何责任。

经审理查明:1993年7月6日,上海申美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申美公司”)与三洋房产(太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洋公司”)上海办事处签订《上海〈荣德大厦〉合作销售协议》,双方约定,“申美公司”同意“三洋公司”以“申美公司的名义向社会公开销售《荣德大厦》商品房,”三洋公司“同意按售楼总价的1%作为”申美公司“管理费。7月12日,”申美公司“出具《代理销售征明书》;‘三洋房产(TC)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与我公司协作经营《荣德大厦》商品住宅项目,三洋房产(TC)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有协议范围内对外出售房源的自主权。”之后“三洋公司”为总代理。1993年7月19日,“三洋公司”上海办事处与原告签订《荣德大厦房屋预售合同》,原告向被告预购荣德大厦I号楼产权房,金额为人民币36947074元,房屋于1994年8月30日前交付原告使用。8月3日,“三洋公司”上海办事处又与原告签订《荣德大厦房屋预售合同》,原告向被告预购荣德大厦II号楼35套,金额为人民币15142424元,交房日期为1994年8月30日。期间原告分十二次于1993年7月13日、7月14日、7月16日、7月20日、8月3日、8月3日、10月13日、10月28日、11月9日、1994年3月3日、3月9日、4月9日分别向“三洋公司”上海办事处支付房款人民币69万元、69万元、476.2063万元、35万元、35万元、157.1364万元、500万元、200万元、341.79万元、100万元、200万元、150万元,上述款项共计人民币22731327元。1994年4月15日,原告与“三洋公司”签订协议书,原告将荣德大厦II号楼30套房屋原价退还“三洋公司”,上述房屋的交房时间延至1994年10月初。由于荣德大厦I号楼至今只完成框架结构的土建工程至6层,且已停械,原告诉讼至法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1日 10: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继续履行相关文章
  • 公司注销后房产归属权纠纷解决
    公司注销之后一般不会再有名下房产,因为在公司注销之前,专门成立的清算小组会让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同时查清公司的所有财产,公司名下的房产当然也属于公司财产之一。上述的债权和财产以及处理安排都会完整记录在清算方案中,通过后就会被执行。因此经过了清算的公司一般不会还有名下房产。公司注销后债权如何归属公司注销后债权归属股东。一般来说,公司依法定程序注销登记时,应当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公司注销后,发现公司存在对外债权的,股东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公司所享有的债权由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1)法人解散;(2)法人被宣告破产。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公司法》第一百八
    2023-07-01
    328人看过
  • 公司转让产生债务纠纷
    1、公司股权整体转让后,原公司隐藏的债务,新公司仍应当承担责任。2、因为公司是一个法人主体,法人主体没有消灭的,债务依然由该法人主体承担,公司股权的变更,不影响责任的承担。3、对于在股权转让时隐藏的债务,按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处理。股权转让协议没有约定的,公司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原公司股东追偿,要求其承担股权转让协议的违约责任。一、股权转让转让是不是只有两个股东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流程:1、转让方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必须征询其他股东的意见,2人股东需要出具书面意见或者形成股东会决议,同意转让。2、由转让方(原股东)与受让方(新股东)之间签定股权转让协议(至少四份:双方各一份,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工商变更用)。新股东是否承担原公司的债务需要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3、新股东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修改公司相关事项,参选公司组织机构。4、公司章程修正案(新股东签字)。5、工商变更登记表、股东构
    2023-03-12
    81人看过
  • 怎样打房产纠纷的官司
    当遇到房屋质量问题没有验收通过时,当事人可以要求退房,造成损失的还可以要求赔偿。其实无论是那种纠纷,都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时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打房产官司应注意以下事项: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提起房产诉讼时,应提出明确的请求事项。围绕这些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有效证据。其次,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相应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再次,按照《民法典》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当事人在提起房产诉讼时,须在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期间内提出,以免丧失诉讼权利。最后,如果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对二审判决仍然不服,可在终审(二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请再审;或者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提请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抗诉。一
    2023-03-30
    171人看过
  • 房产证引发纠纷房地产公司承诺半年办好房产证
    房产证引发纠纷政府人士做陪审参与协调日前,宣武区政府办公室于副主任和宣武国土房管局房证科冯科长到宣武法院当了一回陪审员。这次角色的转换使得数起困扰法院、也使当事人情绪激动的群体性纠纷案件当庭调解结案。今年4月,该院受理了多起业主起诉某房地产公司买卖纠纷案。王某等业主购买房地产公司发售的单元房后,公司只给他们办理了临时产权证。众业主起诉要求办理产权证,公司虽同意,但不能确定办证期限,因为该土地属其他单位,尚没有转至该公司名下。对此案,法院如判该公司为业主办理房产证却有实际困难,而不支持业主请求,则违背法理。为此,该院邀请了两位政府部门的人士协调此事。业主们将涉及的问题一一搬了出来。于副主任明确表示,公司在办理产权证过程中如果遇到困难,他可以代表政府进行协调。冯科长则向各位业主讲解了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及房改房的性质。随后,业主与房地产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房地产公司承诺半年内为业主解决房产证问题
    2023-06-10
    83人看过
  • 两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案
    上诉人(原审原告)三亚市宏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发公司),住所地三亚市榆亚大道金陵渡假村对面。法定代表人袁宏友,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洪新敏,海南新东方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三亚肇庆酒家大厦(以下简称肇庆酒家),住所地三亚市鹿岭路。法定代表人曾维彬,总经理。原审第三人广州军区房地产管理局三亚房地产管理处(以下简称三亚房管处),住所地三亚市大东海海韵路。法定代表人邢楚丰,处长。上诉人宏发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肇庆酒家、原审第三人三亚房管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亚民初字第8一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宏发公司法定代表人袁宏友、委托代理人洪新敏,被上诉人法定代表人曾维彬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完结。原判认定,宏发公司和海鲜城(肇庆酒家前身)与三亚房管处签订的《大东海(4465)座落合作建房合同书》
    2023-04-22
    355人看过
  • 物业公司是否应该介入房地产纠纷
    物业公司是否应该介入房地产纠纷?它与物业公司有关,应该参与其中。物业管理公司的义务是:①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②接受业委会和小区居民的监督;③重大管理措施应报业委会审议通过;(4)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是:①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社区管理办法;②按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物业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进行管理;③按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④有权制止违章行为⑤有权要求业委会协助管理;⑥有权聘请特许公司(如**公司、证券公司等)承担专项管理业务;⑦可开展多元化经营,以收入补充社区管理资金。什么是一般的物业管理系统?物业管理通常是生活中一些琐碎的事情,比如如何使用房屋、如何进行维护、如何进行管理等等。这些小事看似很简单,却容易引起纠纷。如物业公司规定:居民封闭阳台颜色、外观统一;出租车不得进出小区;全体
    2023-05-02
    409人看过
  • 矿产开发公司侵权纠纷案
    上诉人驻马店市矿产开发公司因侵权纠纷一案,不服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驻民二初字第8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驻马店市矿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惠元、委托代理人刘晓海、李哲;耿广运及其委托代理人何拥军;西平县酒店乡朱仓庄村民委员会委托代理人任书芳、林圣堂;驻马店市矿产开发公司西平发源玄武岩采石厂委托代理人刘晓海到庭参加诉讼。驻马店市矿产开发公司蜘蛛山玄武岩矿经传唤未到庭。二审上诉期间,原审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诉讼若干问题意见》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具函本院。本院认为,原审法院所述有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一、撤销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驻民二初字第83号民事判决;二、发回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2023-06-08
    398人看过
  • 公产房有纠纷会收回吗
    公产房有纠纷会不会收回不一定。在什么情况下公房会被收回根据规定,申请变更公房承租人的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5、没有其他住房。公房承租人变更应该注意的情况1、原承租人仍然健在的一般不发生承租人变更,补偿对象当然还是原承租人。2、承租人依法变更,变更后的承租人为新的公房承租人,在拆迁中取得补偿获益权;但这种情况下会发生不符合规定的变更而侵害成员利益的情况,被侵权的其他家庭成员可以请求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撤销原变更,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拒绝变更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撤销。3、原承租人去世的情况下,实际承租人应当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申请确认或变更。政府公房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有关公房承租人的条件的应当予以变更,符合公房承租人条件而政府公
    2023-04-17
    399人看过
  • 如何打房屋产权纠纷官司?
    房屋产权纠纷打官司可以携带身份证、房产证、房产合同、起诉状等材料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通知双方受理案件;当事人备好证据资料;法院送达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日当事人带齐资料到庭辩论质证。一、二审上诉是什么二审上诉流程如下:1、立案。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证据交换,上诉的裁定或者判决,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2、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庭辩论
    2023-06-28
    141人看过
  • 怎样解决房产纠纷-房产纠纷律师
    分析目前产生的大量房产纠纷,主要分以下几类:一是房屋产权纠纷。主要表现为因产权证书的登记、撤销、变更等产生的纠纷。二是房屋买卖纠纷。这是日前房地产纠纷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三是房屋优先购买权纠纷。这类纠纷主要是因争议房屋存在共同共有、共同使用及承租关系,权利人在出卖房屋时,未正确向共同共有人、共同使用人及承租人行使告知权而引发的纠纷。四是房屋租赁纠纷。房屋租赁纠纷一般发生在公房或私房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它通常涉及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租赁房屋的养护维修、公房承租权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五是房屋抵押、典当纠纷。六是房地产相邻关系纠纷。这是一种经常发生的房地产纠纷,它是指由相邻房地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因通行、采光、空间延伸、管线设置等问题而引起的纠纷。七是房屋拆迁纠纷。房地产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它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权益争议。一旦发生房地产纠纷后,公民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予以解决:一、调解。
    2023-06-07
    340人看过
  • 房产交易纠纷房产纠纷处理方式
    1、协商:协商是指当事人行使自己的合法处分权,在法律规定许可的前提下,互谅互让,协商解决纠纷。2、调解:这是指在非仲裁机关和诉讼外的第三人主持下,房屋买卖纠纷的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纠纷。3、仲裁:仲裁是指买卖双方当事人依据他们事先或事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给双方同意的仲裁机关,由该仲裁机关依据有关法律和事实作出裁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4、诉讼:诉讼是指买卖双方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和事实作出判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律师补充: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2023-05-06
    101人看过
  •  房地产公司纠纷案件:法院如何应对?
    这段内容讲述了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时,法院会依据客观事实以法律作为判断的准绳。同时,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当事人可以根据纠纷涉及的标的大小,向房地产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依据客观事实,并以法律作为判断的准绳。2、房地产属于不动产,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此房地产纠纷产生后,根据纠纷涉及的标的大小,当事人可以向房地产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或中级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如何审理房地产纠纷?】房地产纠纷是指在房地产开发、交易、租赁等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纠纷。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时,通常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审理。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时,法院通常会进行以下几个步骤:1. 确定案件事实。法院会通过调查
    2023-08-28
    384人看过
  • 买房如何预防房产纠纷,有哪些房产纠纷
    一、买房如何预防房产纠纷1、签约时一定要考虑周全,控制好每个交易环节,提高卖家违约的成本。要采用北京市或当地政府推行的《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版本,因为该版本侧重保护购房人利益。目前,许多房屋中介在交易过程中往往政府指导版本不用,或者在签约上对购房人有利的条款统统用“/”废掉,对于这一点购房人一定要据理力争。比如一般情况,正式版本中合同约定,如果出卖人违约,买受人有退房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获得赔偿的权利,但是往往有卖家和中介增加你后期的维权难度,会阻塞你的选择权。2、将中介拉进来,为卖家的违约承担连带责任。房屋中介在出现纠纷后,一般就没有了缠你买房时的那份耐心和热情,以自己只是报告交易机会不承担卖方违约责任为借口,将个人责任推到九宵云外。而且,一旦有额外利润可觅,房屋中介会有道德风险,产生与卖家串通损害购房者利益的冲动。应对办法有两个:一是分期支付中介费用,按阶段按服务项目交纳相关费用。二是
    2023-02-21
    233人看过
  • 保险公司财产损害纠纷案
    原告王俊玲,女,39岁。委托代理人段兆道,郑州市管城区东城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委托代理人张亚楠,郑州市管城区东城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王修俊,男,47岁。委托代理人王书伟,男,农民,住河南省项城市官会镇王河湾村。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众意路口奥园世贸大厦B座五楼。代表人董友根,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常海霞,女,该公司法律顾问,住郑州市经三路28号。关于原告王俊玲与被告王修俊、中国平安保险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保险河南分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于2009年4月2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荆向丽独任审判,于2009年6月3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张亚楠、被告王修俊的委托代理人王书伟、被告平安保险河南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常海霞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2009年4月3日16时5
    2023-06-08
    48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续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继续履行可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出现违约行为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 更多>

    #继续履行
    相关咨询
    • 房产继承纠纷公司农村房产纠纷怎样处理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7-17
      我国的《民法典》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需要有效的证明和具体的步骤: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
    • 房产交易纠纷房产纠纷可以打官司吗(房产纠纷打官司)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7-28
      因为房产纠纷打官司的话,可以搜集相关的房屋买卖合同,付款凭证及相关证据材料,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管辖地法院起诉解决。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 杭州房产纠纷代理公司?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01
      1、房屋产权纠纷。主要表现为因产权证书的登记、撤销、变更等产生的纠纷。 2、房屋买卖纠纷。这是日前房地产纠纷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3、房屋优先购买权纠纷。这类纠纷主要是因争议房屋存在共同共有、共同使用及承租关系,权利人在出卖房屋时,未正确向共同共有人、共同使用人及承租人行使告知权而引发的纠纷。 4、房屋租赁纠纷。房屋租赁纠纷一般发生在公房或私房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它通常涉及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租
    • 跟房产公司有经济纠纷,房产公司有权停水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9-11
      1、经济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双方对经济合同履行的情况和不履行的后果产生的争议。对履行的情况产生争议,一般是对经济合同是否已经履行或者是否已按经济合同约定履行产生分歧;对不履行的后果产生争议,一般是对没有履行经济合同或没有完全履行经济合同的责任,应当由哪一方承担和承担多少产生分歧。经济合同在履行过程申,由于各种原因,发生纠纷是难免的,因此,选择适当的解决方式,及时解决合向纠纷,对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
    • 公产房房产纠纷律师费用公产房如何打官司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7-05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