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回转的概念
执行回转又称再执行,是指在案件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执行机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重新采取执行措施,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前的一种补救制度。
执行回转的条件
第一,原执行依据正在执行或已经执行完毕。
原法律文书已为法院全部或者部分执行完毕,才发生执行回转的问题。
第二,执行依据被依法撤销或者变更。
只有当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或者变更的,才发生执行回转。因为正确的执行根据在执行完毕后,是不会产生执行回转的,而一旦执行根据有错误,依法定程序被撤销或者变更,执行根据中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即失去了其合法根据,那么法院就应当依法保护合法当事人的权益,让原来的被执行人的利益回复到原有状态。这里,人民法院撤销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只限于人民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执行完毕后,该法律文书被有关机关依法撤销,经当事人申请,也可适用执行回转。
第三,新的执行依据是其必备条件。
因为执行程序的发生以有执行根据为前提,再执行也不例外。法院要责成原债权人返还财产,应根据执行回转裁定进行。原执行依据被依法撤销,只是表明原执行依据失效,并不具有要求原债权人返还财产的强制性。所以,根据民诉法规定,应当由人民法院裁定执行回转,再以此裁定为新的执行依据,责令取得财产的原申请人返还财产或强制执行。第四,只适用于原申请执行人取得财产的情况。
关于申请执行回转的期限,法律暂无明确规定,所以要看具体的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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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回转,是指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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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程序申请执行期限的规定西藏在线咨询 2021-10-23判决书、裁定书或生效的行政法律文件规定的履行期限从最后一天开始计算。如果法律文书中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申请期限是从该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申请执行期限。申请人为市民的,申请期限为1年的申请人为行政机关,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期限为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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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回转申请的争取条件台湾在线咨询 2023-04-12执行回转又称再执行,是指在案件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执行机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重新采取执行措施,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前的一种补救制度。执行回转的条件: 1、人民法院制作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在执行完毕后,依审判监督程序被撤销; 2、人民法院制作的先予执行的裁定,在执行完毕后,被本院的生效裁判或上级人民法院的终审裁判所撤销的,因先予执行而取得财务的一方应当返还。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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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回转程序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16具备执行回转条件的,法院应作出执行回转的裁定。执行回转裁定可由当事人申请作出,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作出。 关于执行错误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害赔偿问题。如果对当事人的损害是由于法院的错误或者法院的不当执行造成的,当事人可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执行法院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对当事人的损害是由于法律文书的错误造成的,则应分别情况作不同的处理: (1)如果损害是由于原执行权利人的原因造成的,如提供虚假证据、隐瞒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