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恭城瑶族自治县小凤(16岁)与何-文(30岁)相识恋爱,次年上半年何-文即到小凤家入赘同居生活,并于2006年11月生下一男孩蜂,同居期间未办理结婚登记。2008年初双方逐渐产生矛盾,此间,小凤于同年5月份与他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现已怀孕8个月,2008年8月23日晚,双方发生争执后何-文带着小孩回到自己家里居住。随后,为争夺小孩蜂的抚养权,小凤于2009年9月10日将何-文诉至恭城法院,要求抚养蜂。
【裁判】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和被告对同居期间生育的小孩都有抚养的权利,而且与双方都有较深感情,但小孩已近3周岁,属哺乳期后的子女。另外,原告已与他人建立婚姻关系并组成家庭,还怀孕在身,其个人精力将更会多的投在新组建的家庭和即将出生的小孩身上,对蜂的关心将不及被告,亦不利于小孩的身心健康成长,因此,小孩应由被告何*文抚养为宜,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驳回了原告黄*凤的请求。
判决文书送达后,双方未上诉,该判决也于2009年12月9日发生法律效力。
【评析】
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一是小孩年纪幼小,二是被告是到原告家就亲生活的,判决后则要带着小孩另立家庭一起过父子生活,表面看似乎判给原告抚养将更加合理。担抚养权之归属,关键要看是否对小孩的“身心健康”成长有利,身心健康是指躯体(生理发育)和精神(心理发育)均健康才是真正的健康。本案审理时查明双方抚养小孩的物质条件基本相当,物质条件容易改变,可成长环境很难改变,而环境则可塑造人。原告与他人另外组建了家庭并即将再生小孩,势必分散照顾黄河蜂的精力,况且,让他从小在有生父的情况下跟随继父生活,从世俗的观点看,也难以苟同。因此,由被告抚养小孩更为上策。
-
母亲如何获得抚养权?离婚后母亲抚养权吗?
380人看过
-
本案中的母亲难以获得孩子抚养权
458人看过
-
母亲获抚养权“弃子”四年父亲起诉索抚养
315人看过
-
母亲获抚养权前夫藏孩子
159人看过
-
母亲如何确保在抚养权中获得优势?
56人看过
-
父亲获得抚养权,母亲是否能看孩子?
309人看过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更多>
-
母亲如何获得抚养权离婚后母亲抚养权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3-03-01母亲争取子女抚养权的方法以及情形有: 1、子女还处在哺乳期内,即两周岁内,应由女方抚养; 2、父方有以下情形的,可优先考虑女方抚养: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
-
抚养权归母亲, 抚养权归母亲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20一般两周岁以下的,抚养权归母亲,抚养费按照月收入的20%-30%确定,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年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 如果无法证明收入,按照当地消费型支出支付,教育,医疗等费用男方承担一半。 但具体支付方式,最好女方单独提供银行卡号,男方汇款,有凭证,也避免支付时女方的尴尬。
-
母亲如何争取抚养权母亲怎么争取抚养权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8母亲争取抚养权:(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6)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
-
母亲抚养权如何争取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05母亲争取抚养权:(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6)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
-
离婚时母亲获得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湖北在线咨询 2023-05-20法律规定了一些情况是母亲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抚养权的。 离婚案中,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