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与撤销权行使的目的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8-12 09: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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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使代位权以及撤销权这项权利过程中,通过权利的行使,当事人得以实现自我权益的维护,并使对应的债权得到贯彻执行。
根据我过现行的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当特定债务人未能严格履行自身所享有的债权,亦或是与此项债权有密切关联性的从权利处于未被积极行使状态时,这将会直接影响到债权人已到期的债权诉求能否得到满足;
在此种情形下,债权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批准,允许其代表债务人针对第三方行使相应的权利,唯独那些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限将不在此限之内。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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