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的相关法律内容如下:
1、遗赠抚养人应当为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
2、遗赠应当以书面形式体现;
3、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
4、遗赠的其他相关法律内容。
一、公证遗嘱是否需要所有子女签字
公证遗嘱不需要所有子女签字。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二、民法典规定有遗嘱可以顺序继承吗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内容继承,不用根据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公证遗嘱继承人先死亡遗产怎样继承
遗嘱继承人先死亡的,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产的有关部分。
遗产中依照法定继承办理的有关部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遗赠;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4、遗嘱无效部分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
5、遗嘱中未处分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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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是遗嘱人以遗嘱处分其遗产的一种方式。遗赠是遗赠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发生效力。...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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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赠相关的法律知识新疆在线咨询 2021-01-21遗嘱中指定的受遗赠人只能是国家、集体、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受遗赠人须为遗嘱生效时生存的人,但遗赠人死亡时已经受孕的胎儿可以作为受遗赠人。遗嘱的公证人、见证人及其配偶或其他直系血亲不得作为受遗赠人。 遗赠的财产须为遗产,且在遗赠人死亡时执行遗赠为可能和合法。 遗赠的效力及于主物的从物及自遗嘱生效时起由遗赠物所生的孳息,但不影响遗嘱生效时已经存在于遗赠标的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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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能继承的遗产的相关内容是什么?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04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指被继承人临终前以遗嘱方式转让其部分遗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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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的外文文献的相关内容有哪些?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29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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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嘱的互相遗赠关系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01遗赠是不属于遗嘱继承的一种的,只是在分遗产的方式上是相同的,这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遗产的人员范围是不同的,遗赠接受遗产的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员,而遗嘱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所谓遗嘱继承是指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遗嘱中所指定的继承人根据遗嘱中对其所应当继承的遗产种类、数额等规定,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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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订立后能否撤销的相关内容是怎样的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9遗嘱人可以通过遗嘱将其遗产处分给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发生遗嘱继承;也可以通过遗嘱将其遗产处分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任何公民、国家和集体,发生遗赠。因为受遗赠人在接受遗赠后,遗嘱执行人应当按照医嘱的指示将遗赠物移交给受遗赠人,因此法律对遗赠的发生规定了严格的条件。只有在符合遗赠的条件下,受遗赠权才能得到实现。公民有权立遗嘱,同样也有权变更和撤销遗嘱,但变更和撤销遗嘱应按照原来订立遗嘱的方式和程序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