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进入司法强拆程序后,房屋补偿就没法提高了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09 09:40:43 465 人看过

一、进入司法强拆程序后,房屋补偿就没法提高了吗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进行拆迁的时候,就需要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而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补偿标准是不能提高的。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二、强制拆迁所面临的风险

(一)不予受理的风险

《规定》第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除《条例》规定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及附具材料外,还应当提供: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申请强制执行的房屋状况;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及与强制执行相关的财产状况等具体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规定是人民法院对强制执行申请形式要件的审查,若形式要件不符合规定或者材料不全,应当限期补正。不符合形式要件或者逾期无正当理由不补正材料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除形式要件外,《规定》在申请期限上也作出了限定。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不准予执行的风险

人民法院在审查期间,可以根据需要调取相关证据、询问当事人、组织听证或者进行现场调查。对于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裁定不准予执行:

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

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6、超越职权;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过去,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审查主要是看行政行为是否违反法定程序。《规定》出台后,加入了“正当程序”、“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大大加强了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审查力度,充分体现了对被执行人权益的保护。

不准予执行的七种情形,实际上就是行政机关在征收过程中容易出现的违法情形,法院以此作为审查是否准予执行的标准,进一步实现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在组织听证时,除要求提供征收补偿决定合法性的证据和法律依据,往往还要求行政机关提供作出征收决定的证据和依据。如果行政机关的征收补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或者虽不违反法定程序,但是补偿决定明显违反公平原则、损害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就可能裁定不准予执行。

(三)实施强拆过程中的风险

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的,一般由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这是从现实可行性出发,经有关国家机关反复协商后形成的共识。一是考虑法院的执行能力问题;二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更容易控制风险。但从另一方面可以看出,强制拆迁是个“烫手的山芋”,政府在组织实施强制拆迁时将面对更加激化的矛盾,极易引发暴力冲突和诉讼风险。

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是政府在无法与被征收人达成协议情况下的无奈之举,这就意味着双方之间的对话、沟通路径已全部关闭。在这样对抗的情境中实施强拆本就困难重重。实践中,经常出现强制拆除房屋后,被执行人提起行政赔偿之诉,要求行政机关赔偿因强拆导致的财产损失。甚至有一些被执行人主张房屋中有大量金条、现金遗失,要求巨额赔偿。此外,执行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也极大地影响强制拆迁的效果。在工作中的一个小小失误就可能造成程序错误。一些执行人员作风不严谨,态度不当,也容易让被执行人产生误会,甚至引发激烈对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基本规定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6日 22: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国有企业的房屋可以进行强拆吗,强拆房屋的程序
    一、国有企业的房屋可以进行强拆吗国有企业的房屋被认定属于违法建筑的,行政机关可以责令限期拆除,如果超过期限未拆除的,可以强制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二、强拆房屋的程序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执行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4、强制拆迁房屋证据
    2024-02-08
    431人看过
  • 房屋被强拆就能多拿补偿金吗?
    但在维权的最后,果真能如被拆迁人所愿,可以得到更多的拆迁补偿吗?结果也不尽然。最后得到拆迁补偿的多少,要以拆迁补偿标准是否合理为前提,若是拆迁补偿标准过低,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来增加拆迁补偿的数额;若是拆迁补偿标准合理合法的前提下,最后得到的迁拆补偿数额也相差无几。合理合法的拆迁补偿标准中,应得到的拆迁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以拆迁程序违法为前提:在拆迁补偿合法合理的条件下,房屋被强拆后,得到的赔偿与补偿,相比较于上述拆迁补偿标准中的内容,有可能增加房屋被强拆后所造成的直接损失这一项,也即强拆房屋所造成的屋内未及时转移的个人财产损毁造成的财产损失的补偿。在拆迁补偿不合理的条件下,不仅要提高拆迁补偿标准,还要赔偿因强拆而造成的财产损失。上述两种情况从整体上看,在最终得到的补偿金相比于最初的拆迁补偿标准来说的确是增加了
    2023-04-18
    74人看过
  • 房屋拆迁后是否有司法补偿?
    有补偿。具体标准是,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房屋拆迁被司法强拆怎么办?如果司法强拆合法,必须配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
    2023-07-04
    313人看过
  • 为了提高房屋拆迁补偿款,连夜加盖房屋!
    答案是否定的。村民知晓拆迁行为后,翻建、扩建等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是得不到拆迁补偿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当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后,相关部门将会冻结办理涉及房屋的相关手续,例如,加建、扩建房屋无法获得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买卖房屋无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改变房屋用途无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等等。因此,当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后,征收范围就已经确定下来
    2023-05-07
    469人看过
  • 2022没有任何通知就强拆,违反了强拆程序吗
    一、没有任何通知就强拆,违反了强拆程序吗没有任何通知就强拆,是不合法的。只有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才能执行强制措施。而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在执行强制措施前,均需要提前告知被执行方有关权利和依据的法律条文。没有通知就强拆肯定违法。拆迁须先行通本当事人,在限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强拆须进入司法程序后,依法按程序由法院主持强制执行。二、如何进行合法的强拆程序关于强制拆除的合法程序,目前相关的配套性规定尚不健全,依据城乡规划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规定,其必经程序大体如下:(一)城市规划区内违建行政强制拆除程序:违建认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程序----有关部门做出责令限期拆除处理决定----公告并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维持、诉讼败诉或者不提起复议或者诉讼、又不自行拆除(三个月届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维持或诉讼败诉、催
    2022-10-11
    422人看过
  • 被强拆后不签字就没有补偿吗?
    一、被强拆后不签字就没有补偿吗?1、被强拆后不签字并不是就没有补偿,违建房强拆不可以要求补偿物料费用,强拆违章建筑不予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2、违建房不会被拆除的情形(1)若违法建筑对现有规划实施的影响程度并不严重,可以采取补救措施改正,则无须拆除。所谓严重影响规划实施的情况,一般是指占用规划道路红线、规划绿地或广场、市场、车站等公用设施用地,或影响四邻、消防、交通等情形。这一做法的实质,是比例原则的运用,即以达到行政执法目的和目标为限,采取对相对人利
    2024-01-13
    490人看过
  • 房屋被强拆后,报警就足够了吗?
    如果问广大被征收人,你的房屋遭遇了不明身份社会人员的违法暴力强拆,或者是砸窗户拆门式的破坏,你该怎么办?估计绝大多数被征收人都懂得一个行动:报警。然而实践告诉我们,仅仅是报警,还是远远不能满足我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的。那么在报警之后,被征收人还应当怎么做?被征收人真的敢于去一而再、再而三的找警察询问案件调查情况么?对此,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征收维权律师闫会东表示,一起征收维权案件,最终征收补偿数额能不能提升,很大程度上要看被征收人的能力、意志和想法。所谓“事在人为”,在征地拆迁维权领域反映得最为明显、突出。譬如在闫律师代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征收人遭遇了违法暴力强拆,房屋被夷为平地。在拨打110报警后,警方也出警进行处置、调查。甚至在此之后,成功抓获了多名涉案嫌疑人,并以其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依法予以了刑事拘留,进行了羁押。然而此后,案件的侦查工作却陷于停滞,被抓获的嫌疑人陆陆续续被
    2023-06-26
    360人看过
  • 拆迁补偿的计算方法及房屋拆迁的补偿程序
    一、拆迁该如何计算补偿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
    2023-04-23
    185人看过
  • 拆迁纠纷无法进入司法程序的情形
    (一)过程性行为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的过程中,通常会进行准备、论证、研究、层报、咨询等工作,这些行为都尚不具备最终的法律效力,一般称为过程性行为,而可诉的行政行为必须具备成熟性,因此过程性行为不可诉。(二)不产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为这里所指的不产生外部效力的行为,一般是指行政机关的内部沟通、会签意见、内部报批等行为,这些行为并不对外发生法律效力,不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影响,因此也不可诉。(三)内部层级的监督行为司法实践中,有的法律规定了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例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监督。有的当事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上级人民政府履行监督下级人民政府的职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内部层级监督,并不直接设定当事人新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也不具有可诉性。(四)信访办理行为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信访工作机构依据《
    2023-07-03
    340人看过
  • 房屋遭强拆合法吗,司法强拆是什么
    一、房屋遭强拆合法吗?强拆是不是合法的,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是有合法依据进行的司法强拆,如对违法建筑依法进行拆除、申请并通过法院进行的司法强拆等,就是属于合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二、什么是司法强拆司法强拆是指被征收人在法定
    2024-04-20
    274人看过
  • 司法强拆后补偿奖励会少吗
    律师解答:不会。不会少。在政府征收房屋过程中,对于拒签协议的被征收人,市、县级人民政府一般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随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此时被行政强拆后的被征收人,按照《补偿决定》中载明的进行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4-04-21
    409人看过
  • 拆迁补偿谈不拢就强拆合法吗?
    拆迁双方就拆迁补偿没有谈拢的情况下,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是不能对房屋进行强制拆迁。1、未经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2、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提供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强制拆迁,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4、此外,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房屋内物品进行公证。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
    2023-06-15
    281人看过
  • 一般司法程序强拆合法吗?
    一、一般司法程序强拆合法吗?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强拆是不是合法的拆迁程序,要依据具体的程序而定,如果是司法强拆的,是属于合法的情形,如果暴力强拆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先补偿后搬迁】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第二十八条【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
    2024-02-06
    387人看过
  • 房屋补偿决定下发就面临强拆吗
    经常看到有人咨询晏清律师:我家房子被下发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了,征收单位说马上就要申请法院强制拆除房屋了,可是补偿决定的金额过低,我们怎么办?是不是只能面临法院出具强拆通知了?针对以上的情况,晏清律师在此统一回复大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6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我们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后,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只有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的,征收单位方能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因
    2023-06-25
    5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房屋被违法偷拆了,就没有补偿了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0-09
      在我国相关的当事人的房屋被拆迁时,可以要求相关的赔偿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法律规定,这类当事人的财产被侵占时,可以提出相关的诉讼办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相关的办理,递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 怎么进行非法房屋强拆程序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4
      非法强拆的一般维权方式如下: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5、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通过诉讼的方式推动纠纷的解决,取得合理的补偿。
    • 已经进入刑事司法程序的案件, 还能进入司法程序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27
      1年 已经进入刑事司法程序: 1、最终是否能得到一个好的判决结果,要看是否能找到“所有”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并向办案机关简明、扼要、有理、有据、有力地说清楚。 尚未接触到案件实质性证据材料,律师是无法确定作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或者量刑辩护的,更没有办法作出判决等最终处理结果上的预测--好的办案结果是办出来的、不是凭空预测出来的。 2、刑事辩护是一个过程,律师只有介入案件、展开具体辩护工作才
    • 司法强拆后房屋赔偿标准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22
      1、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 2、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
    • 司法司法强拆完房子以后还有补偿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2-12
      是的,在政府征收房屋的过程中,市、县人民政府一般会根据征收补偿计划作出补偿决定,然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拆迁后的被征用人,应当按照《补偿决定》规定进行补偿。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被征用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被征用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用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用评估方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