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行政行为的废止条件是具体行政行为所期望的法律效果已经实现,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为有权机关依法修改、废止或撤销等。
一、怎样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
(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三)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四)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五)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二、行政诉讼应该如何确定被告?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三、计划生育怎样销起诉
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中,一定要注意收集并保存好证据,因为证据是行政机关对被执法对象进行处罚的事实依据,任何一个行政机关,要依法执法,并在执法之后,不被法院及上级主管部门将自已的行政诉讼的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且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证据及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必须由行政机关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以及法律依据向法院提交,行政机关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法院就会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从而直接导致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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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概念为行政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相应职权,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就特定的事项,作出有关该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单方法律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1、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拥有行政职权或有一定行政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或者...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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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行政行为什么是行政行为中的具体行政行为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29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国家行政活动中行使职权,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特定事项作出与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相关的单方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特征如下:1。具体行政行为反映了国家行政权的运作,其目的是实现国家行政目标,因此不同于立法行为和司法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的法律行为,以其行政职权为前提。2、具体行政行为只对特定对象有效,不具有普遍约束力。所谓特定对象,可以是某个相对人,特定的东西,特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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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行政行为成立的一般条件是什么,行政行为的效力主要表现为什么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1具体行政行为成立的一般条件是:1.在主体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享有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2、内容:3、程序:符合法定程序。效力:通常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这种行为是行政主体所有行为中的一个部分,而不是全部。行政行为的效力主要表现为: (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是指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力。 (2)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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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的行为主体具体是什么辽宁在线咨询 2023-08-05行政管理的行为广义的主体包括一切社会组织、团体;狭义的主体为国家行政机关。 行政管理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一、国民经济管理。这是国家行政机关对社会经济生活所实行的管理。包括工业、农业、交通运输、财政金融、商业贸易以及环境保护和公用事业的管理。 二、文化教育管理。包括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的管理。 三、军事管理。包括征兵、武装力量建设、军事科学研究、国防工程建设等管理。 四、司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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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通知书的具体内容是哪些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5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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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的撤销和废止区别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1行政行为的撤销和废止区别:一、产生的原因不同。1、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在其具备可撤销的情形下,由有权国家机关作出撤销决定后而使之失去法律效力。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必须具备三个要件: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者缺一不可。(2)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2、行政行为废止的条件通常有: (1)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经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