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权的具体特征和限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09:02:56 401 人看过

探望权具体的特征有:

1、探望权的主体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探望权的主体是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2、探望权是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权利;

3、探望权是在离婚后产生的;

4、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儿童的身心健康。

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探望权的规定有哪些

探望权的规定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对方有协助的义务;

2、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亲或者母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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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4日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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