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异地工伤能在本地打官司吗
异地工伤案件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不能在本地打官司。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属于行政争议案件的,也不能在本地打官司,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工地打架算工伤吗
工人在上班时打架受伤不算工伤。只有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或者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情形的,才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能辞退受工伤的员工吗
员工受工伤后,如果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司一般不能将其辞退,但如果员工存在下列情况的除外: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没有丧失劳动能力的,则单位可以依法将其辞退。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n(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n(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n(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n(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n(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n(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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