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活安全第一,私人包工头应重视员工生命安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18:23:46 253 人看过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跟私人包工头干活受伤的情形,是因为工人与包工头之间有雇佣关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的情形。其私人包工头应当依法按《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赔偿工人的工伤。依照权威机构的工伤认定等级,赔偿其具体赔偿金。

工地受伤起诉包工头还是公司

工地受伤起诉包工头还是公司分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该员工与包工头建立劳动关系,即与包工头结算劳动报酬,则起诉包工头,包工头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建筑公司是分包单位,建筑公司应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2、如该员工与建筑公司发生劳动关系,则起诉公司,公司主体为建筑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劳动者或劳动者委托他人注意收集相关证据;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工人工地人身受到伤害,可以依法起诉,第一被告是工程承包方,即建筑公司、或包工头,第二被告是负责施工安全的带班人。

如果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劳动能力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依法获得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至第四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4日 20: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申请劳动仲裁相关文章
  • 应重视安全人格的塑造
    人们已习惯于寻找事故的直接原因和表层的间接原因,对深层的间接原因,特别是原因之原因皆避而不求。其实,导致事故多发的原因,或者说原因之原因,就是国人的安全人格没有养成。安全人格的养成,要依赖社会全面的持之以恒的安全文化的建设;因为一切文化最终都沉淀为人格。安全文化也不例外,其建设虽不为急功近利者所看重,但只要有人矢志不渝,收获的一定是标志着国人素质空前提高的安全人格。安全文化建设有利于安全人格的塑造人类安全问题的历史现象以及在现实中的广泛波及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导致安全科学的诞生,这是安全文化发展的必然结果,它表明当代安全文化以科学和理性为标志。但是,安全科学的背景仍然是人类整体的文化精神,人的安全活动作为文化系统中最古老、最基本的,堪称元文化的部分,无疑会以自己的特殊形式来表达其与时俱进的时代内涵,表达始终不变的照顾人类自身的本性。以这样的视角展望安全文化的现实建设及未来走向,不难看出,安
    2023-04-24
    368人看过
  • 安全第一:撞人全责,安全有保障
    开车撞到人,负全责的,应该由肇事者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主要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如果对方构成伤残的,还应该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在赔偿的时候,首先应该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再由事故肇事者进行赔偿。如果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的,则事故肇事者的赔偿可以由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直接赔偿给对方,也可以由责任人进行赔偿后再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无证驾驶撞了人全责怎么处罚首先由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事故责任。如果是对方全责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不过,无证驾驶,由公安局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果是被认定是无证驾驶加事故全责,不但要被罚款,还要赔偿给对方。二、无证驾驶造成事故的三种处理方式1、行政处罚:按无证驾驶处罚,处200-2000元
    2023-07-03
    411人看过
  • 安全第一
    强制执行
    闯红灯的标准是:车辆在驶过停车线,再驶到路口中,再通过整个路口才算闯红灯。闯红灯是指机动车在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和路段上违反红灯相位禁止通行规定,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的行为。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小车闯红灯罚款标准是什么一、小车闯红灯罚款标准是什么1、小车闯红灯罚款标准为罚款200元扣6分。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一次记6分。若出现直行道左转等路口违法,仍然以相关法律中“违反禁令标志”记3分。同时被摄像头记录下来的闯红灯行为只进行200元罚款,不计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
    2023-07-13
    133人看过
  • 工人在工地干活没带安全带摔伤怎么办
    一、工人在工地干活没带安全带摔伤怎么办工人在工地干活没带安全带摔伤的处理:单位送往医院治疗,并且为其申请工伤认定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
    2023-11-25
    55人看过
  • 包工头是否应该对施工现场安全负责?
    农民工是我国工程建设的主要劳动力,很多农民工都是在包工头的带领下在各个工地进行工作的,而进行工程施工的时候很容易造成事故的发生,那么受包工头雇佣给公司工地干活出事故谁该负责任?工人与包工头的关系是雇用关系,工人受包工头的雇佣在工地工作时出现事故应该找包工头承担责任,而不是找公司承担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在建筑工程中,工地工人是受包工头雇佣的,实则就是工人的雇主,工人受伤时依据上述法律,可以要求包工头赔偿相应的损失。工人受伤如何赔偿工人受伤应按照以下项目赔偿:1、医疗费用。实报实销,包括住院、康复训练、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2、住院伙食补贴、交通、住宿费。医院伙食补贴等于当
    2023-07-06
    343人看过
  •  安全生产标准在保障工人安全中的重要性
    该段内容讲述了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并治理潜在的安全隐患、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等措施,可以实现人、机、物、环境的协同作用,不断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这意味着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并治理潜在的安全隐患,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个生产环节符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实现人、机、物、环境的协同作用,不断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的 具 体 措 施 有 哪 些 ?安全生产管理是保障生产安全和员工健康的重要工作,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 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流程。2. 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了解安全生产知识和技术,提高安全生产意识。3.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4. 投入必
    2023-09-05
    378人看过
  • 私人承包工程合同,安全责任
    一、私人承包工程合同,安全责任私人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上,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下,通过双方协商就私人住宅建房工程达成协议: 一、建筑工程概况; 二、工承承包方式; 三、双方的责任; 四、付款方式; 五、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签字日期。二、个人承包合同范本个人承包合同需要写明的是,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基本身份信息;承包的标的的基本信息;承包的期限;承包的价款;价款的支付期限、地点和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三、私人建筑承包工程合同怎么写甲方:乙方:由于工程施工需要,甲方把以下工程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建筑施工管理条例、施工规范,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一、工程地点及名称1、工程地点:2、工程名称:二、承包内容价款以及工期1、承包内容污水站全部土建工程2、工程造价一次性包死。3、工程工期:自开工内完成承
    2021-09-26
    416人看过
  • 安全文化与员工安全行为
    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安全文化建设和员工安全行为显得尤为重要。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必须紧紧围绕“一个中心”和“两个基本点”,即突出“以人为本”这个中心,强化安全理念渗透和安全行为养成两个基本点。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过程中经历的四个不同阶段,可概括为:员工的安全行为处于①自然本能反应阶段;②依赖严格的监督;③独立自主管理;④互助团队管理。事实表明,只有当一个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处于过程中的第四阶段时,才有可能实现零伤害、零事故的目标。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不同阶段中,企业和员工的安全行为表现出以下特征:第一阶段,自然本能反应。处在该阶段时,企业和员工对安全的重视仅仅是一种自然本能保护的反应,表现出的安全行为特征为:(1)依靠人的本能--员工对安全的认识和反映是出于人的本能保护,没有或很少有安全的预防意识。(2)以服从为目标--员工对安全是一种被动的服从,没有或很少有安全的主动自
    2023-04-24
    373人看过
  • 大型煤矿更应该重视安全生产
    【事件】21日凌晨1时37分,新兴煤矿调度室接到瓦斯监测系统报警,立即处置并向上级汇报。之后,井下报告瓦斯超限,正在组织撤人。但是瓦斯爆炸的事故还是在2时30分许发生。经初步分析,黑龙江鹤岗矿难主要是由于施工队探煤道时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引起风流逆向,从而引起了瓦斯爆炸。事故波及井下作业采掘工作面28个。对此,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李勇作如下点评。李勇:每一个矿工背后都有一个家庭,不知道牵扯了多少人,应当说,这些年,上自政府领导下到社会舆论,对矿难是比较关注的,对煤矿安全生产也是非常重视的。每一次矿难发生以后,领导批示、停产整顿、安全检查、调查总结、追究有关人的责任,做得应该还是比较到位的,但是效果确实不是太理想。前一阵子,以山西省为主,煤矿大省进行了一个叫做煤矿资源的整合,也就是说,国有大煤矿通过市场的模式来兼并那些小煤窑,长期以来,小煤窑确实是安全生产的弱点,因为这些小煤窑设备很简陋,而且矿
    2023-06-06
    117人看过
  • 涉嫌危害他人生命安全
    一、涉嫌危害他人生命安全一、威胁他人生命安全怎么办?这是犯法的,要拘留或者罚款。如果语言威胁他人生命安全,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可以给予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语言威胁有证据,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威胁他人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威胁人身安全,属于一般违法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涉嫌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恐吓威胁是指行为人以将来作出一定危险行为来威胁被恐吓人或者近亲属的行为。恐吓威胁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严格的会构成刑事犯罪。单纯的恐吓行为一般是不构成犯罪的,但是有些行为也构成犯罪,如恐吓时索要财物,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二、威胁恐吓行为怎么处理?(一)处以治安处罚的恐吓行为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023-03-12
    495人看过
  • 农民工私人包工头干活受伤怎么办
    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应该按照工伤流程进行。在工伤事故中,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员工受伤后存在后遗症,那么是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一、工伤厂里不赔偿要怎样办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的维权程序复杂,并且周期特别长,如果职工在工厂发生工伤事故,并且工厂经营者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律师建议工伤职工可通过以下途径主张相关工伤待遇权益:一、工伤职工应在保障伤情可以及时得到治疗的情况下,应及时搜集劳动关系的证据,工伤伤情诊疗的证据、和工伤事故发生事实的证据,自受伤之日起一个月内要求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申请,职工可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自行申请工伤认定,切记期限为一年。二、如伤情较重,比如已经构成骨折等,可在病情稳定后向市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依据鉴定结果,可确定是否可享受工伤伤残待遇。三、如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可要求单位全额
    2023-03-27
    120人看过
  • 真爱生命,关注安全
    我们都知道人最宝贵的是生命,而生命属于每个人只有一次。有了生命的存在,我们才能奋斗在这个世界上,享受阳光的沐浴,欣赏大自然的美景;有了生命的存在,我们才能感受家的温暖,亲人间最温馨的爱,而安全正是生命的最基本保障。有了安全,我们才能为生活创造一份辉煌,增添一份喜悦,有了安全,我们才能在生活中尽情挥洒我们的才智,驾驭生活,活出自己的本色,亮出自己的风采。而现在,我们工作的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特殊行业,安全生产是煤矿生产行业的首要任务,因为煤矿具有这样的特殊性:劳动条件艰苦,生产工艺复杂,自然灾害严重,发生事故的客观因素多。安全生产重在防范,贵在坚持。可以说,安全就是煤矿生产的最大效益。从规范人的安全思想和行为理念入手,全面吸纳一切为了安全,一切服务安全,一切服从安全,一切保证安全这四个安全理念。同时,强化三种意识: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强化安全创新意识,强化安全到位意识。无论我们现在从事的是什么岗
    2023-04-24
    168人看过
  • 福安市政府高度重视加工食品安全工作
    目前福安市政府王世雄常务副市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由福安市质监局提出的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相关检验经费的问题。会议议定,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十分重要,检验又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福安质监局要大力完善检验检测能力,保障福安市食品加工企业的检验需要。今年下半年由福安市财政核拨15万元给该局用于食品抽样及检验并纳入下半年追加的财政预算,明年列入财政预算安排20万元,后年起每年列入财政预算安排30万元。不足部分经费由该局向上级争取共同解决。同时要求福安市质监局要以对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抓好此项工作。
    2023-06-06
    92人看过
  • 劳动安全应重视雇员受害获赔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010年3月19日广南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的原告熊某诉被告杨某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一案,因雇员受害而获得了赔偿。广南县某村的杨某雇请熊某等七人为其建盖房屋,2009年2月21日15时许,熊某在帮杨某挖土填屋基时被垮下的泥土压伤,经诊断为左股骨骨折,左大腿皮肤裂伤,并鉴定为七级伤残。通过审理,法院认为,熊某属于杨某雇请的工人,其在雇佣劳动中遭受人身损害,作为雇主的杨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审理中,2010年5月12日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由被告杨某赔偿原告熊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鉴定费等各项损失人民币15000.00元。
    2023-04-23
    403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仲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申请劳动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 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 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 更多>

    #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咨询
    • 私人包工头欠钱不还,私人包工头好不好干,私人包工头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27
      你要搜集和保留真实的证据,比如欠款欠条、还款协议、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回单等,经多次催讨无效的话,就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两年内向法院起诉处理。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话,法院可能都不支持你的主张了。如果欠款人电话关机、短信不复、跑路了、玩失踪了,也要依法起诉。这样可以中断诉讼时效,法院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缺席判决,等找到被告人了,就可以申请执行。
    • 给私人干活有包工头工人受伤怎么办
      广东在线咨询 2024-09-23
      给私人干活摔伤由雇主承担责任,可以向雇主主张人身损害赔偿。索赔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如果伤势严重,构成伤残的,还要进行伤残鉴定,确定具体的伤残等级,然后再根据伤具体的伤残等级索赔。
    • 私人工地出了安全事故包工头不管该怎么办?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1
      是可以申请工伤要求其他赔偿,类似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
    • 私人包工头干活时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7
      如果私人包工头是从有资质的单位接包的活,就找发包的单位负责。但一定要到当地劳动局去申请工伤认定哦。只有劳动局认定了的工伤才是有效的,而且超过1年,劳动局就不能受理了。如果私人包工头也是给私人承包的活,上面再没有具有资质的单位了,就只能到法院去打民事伤害赔偿官司了。
    • 安全生产法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4
      安全生产法中,安全管理人员包含以下人员: 1、企业负责人; 2、部门项目经理; 3、安全主管安全主任; 4、安全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风险提示:生产经营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