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挪用公款罪既遂的刑事责任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挪用资金罪】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挪用公款罪】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前款规定中的非国有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挪用公款罪的既遂标准是什么
1、举动犯又称即成犯,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只要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告犯罪完成和符合构成要件,从而构成犯罪既遂,挪用公款也不是一蹴而就犯罪既遂的举动犯。而结果犯是以法定结果的出现为既遂,这里的结果是指犯罪行为通过对犯罪对象的作用而给犯罪客体所造成的物质性的,可以具体测量确定的现实损害结果。挪用公款的既遂是以公款被挪用,脱离单位的控制这一结果的出现为标准的,因此,挪用公款罪的既遂形态类型只能是结果犯;
2、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
既遂的挪用公款罪如何判断?
362人看过
-
挪用公款能不追究刑事责任吗,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
260人看过
-
既遂犯挪用公款罪的法律规定
180人看过
-
挪用公款8000怎么追究刑事责任?
437人看过
-
刑法中挪用公款罪既遂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392人看过
-
刑法中如何规定挪用公款罪既遂量刑标准?
319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什么是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的刑事责任有哪些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22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挪用公款罪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384条的规定,犯挪用公款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
-
挪用公款罪既遂刑罚是否依法判刑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1挪用公款罪既遂判刑的规定为: 1.一般情形下,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既遂挪用公款罪的被判处刑罚有哪些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10最新挪用公款罪既遂判刑标准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
简述犯罪既遂的表现形式及既遂犯的刑事责任及既遂犯的刑事责任形式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5根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论,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 1、行为犯。也称举止犯,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已构成既遂的犯罪。 2、结果犯。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发生了法定的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 3、结果加重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了基本犯罪构成结果以外的严重结果的犯罪。 4、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特别
-
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既遂的刑事责任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02过失损坏正在使用的广播电视设施,造成以下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造成救灾、抢险、防汛和灾害预警等重大公共信息无法发布,因此贻误排除险情或者疏导群众,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或者财产损失五十万元以上,或者引起严重社会恐慌、社会秩序混乱的; (二)造成省级以上广播电视台中直接关系节目播出的设施无法使用,信号无法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