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债务的处理方式及注意事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16:45:12 254 人看过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共同债务的范围有哪些

1、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3、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4、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5、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6、为支付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8、双方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9、其他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3日 15: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丧葬金的申领方式及注意事项
    离退休人员在死亡后的三个月内,其法定继承人应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丧葬补助费用,办理时需要填写《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并交由社区盖章,同时携带去世人员的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取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前往当地社保局养老保险服务大厅进行丧葬费申请手续的办理。若离退休人员长期居住在非火化区的,除了需要填报相关表格外,还需要法定继承人证明、公安机关提供相应的死亡证明和长期居住证明、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所提供的非火化区证明等。离退休人员于去世后,对其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应在申报死亡的同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相应的救济费用,经经办机构审核确定后,提供供养直系亲属的相关信息,之后可为符合条件的直系亲属发放按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退休人员丧葬费领取流程1、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2、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
    2023-07-02
    426人看过
  • 货车挂靠合同的解除方式及注意事项
    解除卡车挂靠合同有以下几种情况:1、因不可抗力无法达到合同目的。比如国家出台新政策,禁止卡车挂靠,政府行为是典型的不可抗力,挂靠合同必然解除;2、挂靠期届满前,卡车司机或运输公司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如卡车司机出售车辆;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如卡车司机拒绝支付挂靠费,严重影响挂靠公司权利。所谓解除协议,是指双方同意解除合同的情形。此时,属于双方的自愿行为,法律不干预。怎么解除劳动合同的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也就是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2、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这种情形劳动法做了规定。主要有两种情况:劳动者的行为违反《劳动法》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而解除劳动合同;非因职工原因由用人单位辞退职工而解除劳动合同。3、劳动者主动提出
    2023-07-03
    491人看过
  • 举证夫妻共同财产的方法及注意事项
    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诉讼中的举证:1、离婚诉讼证明有房产的,应当提交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付款发票或者出资证明;2、离婚诉讼证明有银行存款并向法院申请调查的,应当提交开户银行名称和银行账户;证明有股票并向法院申请调查的,应当提交开户证券公司名称、股东代码和资金账户;证明有车辆的,应当提交驾照和车牌号;3、离婚诉讼证明对方在公司有股权的,应当提交公司工商登记、出资证明等;4、离婚诉讼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外,还必须有相关证据证明;5、离婚诉讼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等相关证据。发生租赁合同纠纷时如何举证(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
    2023-07-05
    253人看过
  • 遗产继承与债务处理的注意事项
    继承人依法继承遗产。应当对被继承人生前所负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清偿的数额以其继承所得的财产价值为限,超出的部分,如果继承人自愿偿还,也是可以的。此外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财产,则无需对被继承人生前债务承担责任。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不足以清偿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亲人如何继承遗产法定继承顺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
    2023-07-01
    180人看过
  • 会计制单方式的类型及注意事项
    一、制单方式有“单式”和“复式”两种。“单式”的特点是:对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只在一个账户中进行登记,各账户之间没有严密的对应关系,账户记录也不可能相互平衡。由于这种方法没有全面反映资金运动的来龙去脉,也不便于检查账户记录的正确性和完整性,目前,很少有单位采用这种方法。“复式”是从“单式”制单法发展起来的一种比较完善的制单方法。与“单式”制单法相比,其主要特点是:对每项经济业务都以相等的金额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记录(即作双重记录,这也是被称为“复式”的原因);各账户之间客观上存在对应关系,对账户记录的结果可以进行试算平衡。复式制单法较好地体现了资金运动的内在规律,能够全面地、系统地反映资金增减变动的来龙去脉及经营成果,并有助于检查账户处理和保证账簿记录结果的正确性。在我国,复式制单有借贷法、增减法、收付法三种,但现在规定使用的只有借贷法一种。二、会计制单人在填制记账凭证时
    2023-04-20
    377人看过
  • 合同解除权的正确行使方式及注意事项
    合同的乙方依据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的,要等条件和期限成就才解除。无论是解除权一方还是被解除一方,均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要求确定解除行为的效力。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或仲裁。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期限有两种。第一种是在法定或当事人约定期限内行使。需注意的是无论法定期限还是约定期限,在性质上都属于除斥期间,解除权于预定存续期间届满当然消灭。当事人行使约定解除权的期限,应明确地写入合同中。在有法律规定的解除期限时,当事人之间也可以通过约定解除权行使的期限来改变法定解除期限。第二种是在对方当事人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行使。这是针对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而言的。在这种情况下,非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当事人或者违约一方的当事人为明确自己的义务是否还需要继续履行,可
    2023-07-03
    187人看过
  • 欠款合同纠纷举证的注意事项及处理方法
    借款合同纠纷举证应注意以下问题:1、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债权人应当提供借款合同、借款凭证和双方支付的有关凭证;2、在借款案件中,原告应提供书面借据;3、没有书面借据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事实依据,借款关系是否合法,债权人应当提供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4、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人应当首先提供有关部门关于下落不明的证明,并提供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5、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支付利息的,应当提供双方关于支付利息的约定证明;原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借款人偿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还催告后利息的,应当提供到期或者催告不还的证据;6、如果贷款关系中有担保人,原告应提供担保证据、担保人姓名和地址。欠款合同纠纷怎么起诉1、整理现有证据。现有证据包括合同及合同履行的相关材料,要求是原件。如果某些材料不是原件,应让律师审查是否会影响诉讼结果。2、确定管辖法院。对于合同纠纷以及相关财产权益纠纷
    2023-07-05
    487人看过
  • 夫妻债务偿还的注意事项及技巧
    偿还夫妻债务的注意事项如下:1、离婚时夫妻双方有共同财产的,共同财产应当偿还已清偿期的共同债务;2、如果双方的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或者财产属于各自所有,或者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意提前偿还,双方应当协议确定各自的份额;3、双方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4、离婚后,一方清偿超过其应承担的债务份额的,有权向另一方索赔偿还,即连带债务人之间的索赔权。离婚是否要偿还夫妻债务是的。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一般来说,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满足两个条件:(一)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借款的目的是满足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需要。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共同生产、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
    2023-07-07
    432人看过
  • 债务重组的法律规定及注意事项
    1、第三人作为债务人法律地位的产生。(1)免责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以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的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合同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如果发生第三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债务的情况,应当由第三人而非原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2)并存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以后,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中来,成为新的债务人,同原债务人一起共同向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按份或连带责任。2、抗辩权随之转移。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3、从债务一并转移。债务转移的成立条件(一)须有有效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定有转让合同,也不发生效力。但就效力存在瑕疵的债务,在一定情形之下仍然可以成立债务承担。将来发生的债务,也可以设立债务转让,只是要等到该债务成立时才发生转移的效果。诉讼中的债务也可以有第三人承担。(二)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
    2023-07-07
    333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注意事项是什么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双方名义所负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一、共债共签防止高利贷可以吗共债共签的意思是,共同债务,共同签字。但能否防止高利贷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如果夫妻共同债务受到骗算是遗产吗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
    2023-03-12
    53人看过
  • 债务讨债代理的法律注意事项
    一、债务讨债代理的法律注意事项债务追讨需要注意:1.债权人应当提供证明双方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款合同、借条等;2.应当采取合法的方式追讨欠款,不得使用非法手段;3.有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利益线索;4.注意诉讼时效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二、如何应对债务纠纷起诉应对债务纠纷起诉的流程如下: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5.开庭审理;6.法院做出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三、如何计算债务纠纷的利息债务利息计算公式:本金乘以年利率(百分数)乘以存的时间。1.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
    2023-09-04
    478人看过
  • 公司股东出资方式及注意事项
    公司股东出资方式有:货币、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和场地使用权等。股东认缴的出资,必须是股东自己所有的现金,自己所有并且未设定任何担保物权的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凡是以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出资者应当出具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的有效证明;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的,经省级以上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核定,作价出资的金额最高可达公司注册资本的35%;以实物作价出资的,该事物必须是公司生产和经营能使用的物品。此外,股东应当按照合同或章程规定的期限缴清认缴的出资,用作出资的货币必须足额存入公司帐户;以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和场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的转移手续。
    2023-06-09
    333人看过
  • 合同中如何明确付款方式及注意事项
    合同中付款方式该这么写:1、合同中的付款方式应写清楚。一般公司选择银行转账,安全可靠;2、付款分为几个阶段,要写清楚;3、公司采用月度结算的形式进行付款。双方以开具发票的日期结算,按发票金额支付;4、合同应明确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5、合同中的付款方式是对付款人的约束。同样,作为另一方,付款也应受到约束。买卖合同的付款方式具有哪些?买卖合同付款方式分别有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或其他法定及约定的方式,主要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六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价款。对价款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二项和第五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3-07-07
    239人看过
  • 浅谈商标侵权商品没收后的处理方式及注意事项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有《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志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由此,一些办案人员认为,侵权商品在被没收后一律要销毁。2002年10月21日,国家工商总局在《关于如何理解〈商标法〉第五十三条有关规定问题的答复》中明确指出:《商标法》第五十三条中的销毁应为处理被没收的商标侵权商品的一种方式,但并非唯一方式。对依法予以没收的商标侵权商品,如具有使用价值且侵权商标与商品可以分离的,可以采取销毁以外的其他处理方式加以处置。笔者认为,侵权商品没收后,究竟是采取销毁还是其他处理方式,应当视侵权商品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可以采取以下四种方式处理没收商标侵权商品:一、由被侵权方收购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对于被没收的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知识产权权利人有
    2023-06-05
    127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一方婚前债务转为共同债务借条的注意事项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7-24
      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前,因特定的法律事实而形成的债务叫婚前债务,它是夫妻一方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的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基于债的关系,可以向债务人请求给付,而且只能向债务人请求给付。而夫妻一方婚前所欠的个人债务,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债权人不能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但是债的发生,除了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外,还可以
    • 注意事项及正规格式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2
      欠条短小精悍,在日常民商事活动中经常使用。比照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件(主体、客体、内容),出具欠条时应当注意如下事项:主体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客体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内容表
    • 单方解除合同的相关事项及注意事项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9
      在合同一方当事人存在逾期违约、迟延履行等当事人双方约定的违约行为时,守约的另一方当事人单方面终止合同权利义务的行为,就是我们常说的单方解除合同。那么,单方解除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根据我国《民法典》第9 3、9 4、9 5、96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对应当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1、解除合同通知书应
    • 拆迁安置房购买方式及注意事项
      上海在线咨询 2024-11-20
      拆迁安置房是指由于城市规划或土地开发等需求,进行拆迁并安排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的房屋。由于这些房屋的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因此其买卖行为除受到法律和法规的监管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地方政策的限制。因此,与一般的商品房交易存在很大差异。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
    • 处理债务纠纷的时候注意什么事项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0-12
      处理债务纠纷的时候注意的事项: 1、个人借款可以约定无息借贷,但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经催告不还后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2、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法律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3、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