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和解的原则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22:24:28 120 人看过

医疗事故和解的原则有哪些?

(一)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任何民事活动时都要诚实守信,不得滥用权利规避法律和合同约定的义务。在达成协议之后,双方当事人也应当守信用,自觉履行协商中约定的义务。达成协议后,双方都必须按照合同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享受自己的权利。不得违背诚实信用。

(二)双方当事人自愿原则

民事主体之间的协商必须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的基础之上,任何一方或者第三方均不得强迫另一方接受协商解决方式。在协商过程中不得有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情形,不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否则达成的协议将会被撤销或者变更。达成的协议必须是出自于双方主观的自愿的,不得有任何的违背自愿意思表示的行为。

(三)采用法定的形式

由于医疗纠纷涉及的问题非常复杂,时间跨度较长,且患方容易出现反复,因此医患双方在协商解决纠纷达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制作协议书。《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7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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