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申请人日本双叶被服有限会社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的请示的复函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0:34:12 134 人看过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2004]民四他字第30号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04]辽民四请字第5号《关于申请人日本双叶被服有限会社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本案中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即“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以在中国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也可以在其他仲裁机构仲裁”。当事人没有约定确认该仲裁条款效力的准据法,对仲裁地点也没有明确约定,因此本案应根据法院地的法律即我国法律确定该仲裁条款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有效的仲裁条款应当包括明确的仲裁机构,而本案当事人约定的仲裁条款并没有明确约定仲裁机构;且当事人之间又未能就仲裁机构达成补充协议,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应当认定该仲裁条款无效。同意你院的处理意见。

此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20: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协议效力相关文章
  • 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是否有时效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并未规定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审限,但各省市地方仲裁规则一般会有裁决期限的规定,上海规定的最短审限为4个月。一、仲裁协议的特征仲裁协议做为整个仲裁活动的前提和基本依据,有着如下法律特征:(一)仲裁协议只能由具有利害关系的合同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或其合格的代理人订立。否则,就不可能在有关合同发生争议时约束各方当事人。如果有关当事人在仲裁程序开始时提出证据,证明他不是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的当事人,或订立时没有权利能力或行为能力,那么仲裁协议无效,对双方均无法律约束力。(二)仲裁协议是当事人申请仲裁、排除法院管辖的法律依据。仲裁协议一经签订,就成为仲裁委员会受理合同争议的凭据,同时在申请法院执行时,也以它作为撤销裁决或强制执行的依据。(三)仲裁协议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如果是以仲裁条款的形式写入合同,那就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他条款的无效不影响仲裁条款的效力。如果双方当事人签订了
    2023-03-17
    292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级别管辖的请示的复函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文号:(2004)民立他字第10号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鄂高法明传[2004]55号《关于要求将第一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指定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诉讼标的金额确定级别管辖是《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确定的原则,不应随意扩大解释,故请你院依照法律规定的上述原则确定级别管辖。以上意见,希遵照执行。2004年4月30日附:最高人民法院对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报请将第一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指定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请示与答复一、基本情况及请示的问题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近年来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触电损害赔偿等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案件数量的不断增加,且与以往相比,此类案件呈现出赔偿权利人请求赔偿的数额越来越大,而判决赔偿数额与赔偿权利人请求赔偿的数额差距很大,经终审判决赔偿的数额往往低于该院规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受案标
    2023-06-05
    77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诉讼文书效力问题的复函
    【有效性】有效【法规名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诉讼文书效力问题的复函【文件号】〔1991〕民他字第3号【颁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日期】1991年04月28日【实施日期】1991年04月28日【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诉讼文书效力问题的复函1991年4月28日〔1991〕民他字第3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我驻加拿大使领馆对非法在加拿大居住的我国公民姚开华寄给人民法院的离婚诉讼文书不予办理公证,如何确认其诉讼文书效力的请示收悉。经我们研究并征求了外交部领事司的意见认为,因私出境后,在居留地所在国无合法居留权的我国公民,为离婚而要求我使领馆办理诉讼文书公证的,由于其诉讼文书是在国内使用,与其非法居留地不发生关系,也不涉及我与该国关系,可在从严掌握的前提下,按有关规定予以办理。据此,你院可告知姚开华按照上述精神办理公证手续。
    2023-04-22
    56人看过
  • 劳动部关于用人单位不服部分裁决申请复议期限问题的复函
    辽>省劳动厅:你厅1996年7月16日电传来的《关于执行劳动部办公厅劳办发〔1994〕391号函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与最高人民法院协商一致,现就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企业不服部分裁决申请复议的期限问题,答复如下:根据《关于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能否适用部分裁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391号)精神,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1992〕122号)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部分裁决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劳动争议案件终结裁决作出之前要求企业预先支付职工一方工资、医疗费的仲裁措施,适用于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用人单位有履行能力,不作部分裁决将严重影响劳动者一方生活的情况。由于部分裁决是在仲裁中遇到紧急情况的特殊处理措施,所以一经作出,则立即生效并开始执行。企业如不执行,职工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
    2023-04-22
    199人看过
  • 申请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的确定
    纳税人或其他税务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是被申请人。实际中有以下几种情形。1、申请人对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该税务机关是被申请人。包括各级税务局(分局)和基层税务所,以谁的名义作出的行政行为,谁就是被申请人。2、对扣缴义务人的扣缴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主管该扣缴义务人的税务机关是被申请人。3、对税务机关派出机构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该派出机构是被申请人。4、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是被申请人。5、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上级税务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无论经过几级税务机关,最初报请批准的税务机关是被申请人。
    2023-04-24
    132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刘国础诉叶毓山著作权一案的复函(1990.1.22)
    1.1990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1989〕民他字第56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89〕川法民示字第8号《关于刘国础诉叶毓山著作权一案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一、歌乐山烈士群雕,是倡议单位聘请叶毓山个人创作并由叶亲自参加和指导下制作完成的。刘国础仅在参加群雕制作过程中提过一些建议,与叶毓山又没有合作创作的约定,不能认定是群雕的共同创作人。二、全国城市雕塑设计方案展览会只评选雕塑作品,不评选环境沙盘模型。因此,群雕作为雕塑作品所获得的纪念铜牌,只能归其作者叶毓山享有。三、沙盘模型应由谁署名问题,与叶毓山无关,不属于本案审理的范围,可告知原告,如有争议,应另行起诉。
    2023-04-26
    324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协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协议效力是指仲裁协议所具有的法律约束力,即当事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仲裁方式解决争议,仲裁机构有权根据协议对争议进行受理、审理和裁决。仲裁协议是仲裁程序的基础,其效力直接关系到仲裁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因此,当事人应当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 更多>

    #仲裁协议效力
    相关咨询
    • 当事人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22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05]鲁立请字第1号《关于如何确认仲裁机构名称约定不明确的仲裁协议的效力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方当事人认为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未申请确认仲裁协议的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实体纠纷的,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能够确定仲裁机构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当事人申请仲裁;认为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仲裁协议无效的,应当依法受理。受理后,被告认
    • 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的相关规定有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01
      申请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申请人×××,……。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请求事项: 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仲裁协议有效/无效。 事实和理由: ××××年××月××日,申请人×××
    • 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20
      申请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申请人×××,……。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请求事项: 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仲裁协议有效/无效。 事实和理由: ××××年××月××日,申请人×××
    • 确认认定仲裁协议的效力的申请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02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实施后重新组建仲裁机构前,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只约定了仲裁地点,未约定仲裁机构,双方当事人在补充协议中选定了在该地点依法重新组建的仲裁机构的,仲裁协议有效;双方当事人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二、在仲裁法实施后依法重新组建仲裁机构前,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约定了仲裁机构,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经人民法院审查,按照有关规定能够确定新的仲裁
    • 诉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4
      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住所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专门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