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民资格案件的相关法律依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2 09:03:37 471 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第一百八十一条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第一百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审理时,起诉人、选举委员会的代表和有关公民必须参加。

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应当在选举日前送达选举委员会和起诉人,并通知有关公民。

选民资格案件是属于民事纠纷的其中一种,但是是属于比较轻微的情况,并且对于社会和他人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以及其他影响,一般都是会按照民事纠纷中的特别程序来处理的,也就是法官独任审理,实行一审裁决,不能提起上诉。

选民资格案件的管辖隶属于哪级法院管辖

选民资格案件的管辖隶属于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一条起诉与管辖

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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