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被盗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什么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5 01:38:44 331 人看过

一、车辆被盗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什么赔偿

一般来说,盗抢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抢人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如果盗抢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抢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二、交通事故造成的后遗症的赔偿怎么负责

交通事故后遗症由肇事者赔偿。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需要赔偿受害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后续治疗费等一系列费用。

其中后遗症属于后续治疗的范围内,所以后续治疗费应当由肇事者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交通事故发生后具体赔偿的费用是什么

交通事故发生后具体赔偿的费用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n  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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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6日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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