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撤销很不公平的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3:00:19 440 人看过

撤销明显不公平合同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认定无效或者予以撤销,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仍然有效,应当认可之前的履行,对于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或作折价补偿。

一、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吗

应对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的方法是:合同未实际履行的,出卖人应向买受人返还所收取的价款,买受人返还宅基地;合同已经履行的,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仍然有效,应当认可之前的履行;对于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或作折价补偿,同时应酌情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二、抵押房产合同无效的后果是什么

抵押合同无效的后果有:1、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2、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3、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合同无效一定要到法院确认吗

合同无效要法院确认。无效合同应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认定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仍然有效,可以认可之前的履行,对于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或作折价补偿,同时法院应酌情判定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赔偿数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9日 14: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能否单方面撤销显失公平的合同?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合同显失公平后能赔偿吗合同显失公平后如果因一方当事人过错而撤销且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就能赔偿。如果当事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的请求得到支持的,有过错的一方就需要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按过错程度对对方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
    2023-07-11
    133人看过
  • 显失公平的借条怎么能撤销?
    显失公平的借条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请求,具体规定如下:《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什么时候撤销权消灭?《民法典》(2021.01.01生效)
    2023-03-26
    407人看过
  • 撤销房屋买卖合同,以维护公平?
    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法院才有可能支持以显失公平的理由撤销合同。例如:主张显失公平的一方,因个人原因委托他人代为出售房屋的;或者是中介公司自身作为买方进行交易的。以显失公平的理由行使撤销权,一般情况下是针对签约时的情况。以房价暴涨为理由撤销合同,法院是不予支持的。另外,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一年,如果确实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当事人应尽早主张自己的权利。显失公平的撤销权行使期限显失公平的撤销期限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但是合同订立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构成撤销权要件如下:1、债务人存在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转让财产的行为。被放弃的债权、被转让的财产是撤销权撤销的标的,无论债务人放弃的是合同债权还是不当得利的请求权,无因管理的偿还请求权,赔偿请求权或是物权,只要债务人放弃了有给付内容的债权,转让有价值的财产,都能成为撤销的对象。债务人的放弃、无偿、低价转
    2023-07-02
    470人看过
  • 显失公平合同无效还是可撤销
    如果合同确实显失公平,可以依据以下条款行使撤销权。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一、显失公平合同的法律效力(一)如果当事人都自愿认可接受的,合同有效,双方都需要遵守合同约定。(二)但如果当事人不认可显失公平合同的,可以要求解除、撤销合同,那么合同归于无效。要注意的是,撤消权的法定诉讼时效只有一年,合同当事人就应及早行使撤消权。二、显失公
    2023-02-12
    51人看过
  • 如何理解可撤销合同中的“显失公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2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根据该条规定显失公平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方面的条件:1、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2、一方当事人利用了优势地位或利用了对方没有经验。判断是否显失公平,既要从一般的社会观念角度考察权利义务是否对等,同时也要考虑到行为人对其权利依法处分的因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如果行为人完全能够理解行为的内容并预见到行为的后果,出于真实意思表示而对权利义务予以处分,那么对行为人来说,应当不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假如一古玩专家将一件价值10万元的古玩以5000元出卖给另一古玩专家,则不发生显失公平的问题,虽然不等价,但是买受人没有利用优势地位或利用对方没有
    2023-04-22
    62人看过
  • 显失公平的合同是否可变更可撤销?
    显失公平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该合同,但受损害方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撤销。《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吗显失公平的合同是一种相对无效合同,并非绝对无效,属于可撤销合同,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在作出裁决前,该合同还是有效的。裁决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的,按变更后裁决履行,如果被撤销,那么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自始无效。是否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因而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法律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应予撤销,不仅是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而且切实保障了公平原则的实现。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
    2023-07-29
    495人看过
  • 合同显示公平被法院依法撤销
    当事人之间的商事行为应尊重双方的意思自治,法律不宜过多干预,但当一方因该商事行为获取利益明显过高,使对方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利益受损一方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法院撤销该商事合同。近日,武威市民勤县法院就以显失公平为由依法撤销了许某与李某之间的房屋转租及设备转让合同。许某2010年3月31日以29300元的价格购买酿皮生产机标准配置一套,一直在外地经营饮食酿皮。2013年4月,许某将其上述生产设备运至自己老家所在的县城,以每月800元的租金租房继续经营酿皮生意,房屋租期至2014年4月。李某家住农村,自2014年1月暂住县城照料孩子上学。期间,许某与李某相熟。许某与李某协商,许某将其租房转租李某,酿皮加工设备也一次性转让给李某,李某付给许某房屋转租费及设备转让费共66000元。李某向许某付款后,在许某指导下加工酿皮过程中,酿皮加工设备因老化发生爆炸。李某反悔,欲解除合同,许某拒绝
    2023-06-05
    247人看过
  • 违约责任不平等合同能否撤销
    1.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不平等,如果是明显不公平的,当事人可以向仲裁机构或者法院申请撤销违约责任条款;2.但不能申请撤销全部合同。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四百九十七条【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一、合同违约责任承担方式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
    2023-02-10
    326人看过
  • 签订的不平等购车合同可撤销吗,撤销权的消灭有哪些
    一、签订的不平等购车合同可撤销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如果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签订的不平等购车合同是可以被撤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二、撤销权的消灭有哪些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
    2023-04-18
    477人看过
  • 显失公平合同的构成要件及撤销期限
    一、显失公平合同的构成要件显失公平合同的构成要件如下:1.合同的内容在客观上利益失衡或者不平衡。从显失公平的表述可知,只有在利益失衡或者不平衡时才可能适用显失公平规则。2.利益受损方因经验缺乏或谈判劣势作出意思表示。3.受益方在主观上具有利用对方经验缺乏或谈判劣势的故意。4.显失公平的发生时间在订立合同之时。在合同订立之后,可能因市场的客观变化导致利益失衡,这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不属于司法介入干涉的情形。二、显失公平合同的撤销期限显失公平合同的撤销期限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
    2023-05-06
    155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合同可否显失公平撤销
    因显失公平撤销股权转让协议是可行的。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实务中,股权转让方与受让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一方以显失公平为由主张撤销股权转让合同的,法院如何认定其主张是否成立?审判实践中认为,认定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显失公平应以合同签订的时间点为依据,结合主客观进行认定。主观方面考察一方是否故意利用其在经济、政治、身份等方面的优势地位,使对方难以拒绝对其明显不利的合同条件,或者对方欠缺一般生活经验或者交易经验;客观方面考察合同对一方当事人是否明显不公平,结合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否对等、获益与受损是否违背法律或者交易习惯等方面综合衡量。股权转让合同可否撤销?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股东对公司履行出资的责任后,就拥有股权,而股
    2023-08-01
    423人看过
  • 劳动合同显失公平仲裁可否撤销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劳动合同显失公平的,仲裁可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没订劳动合同可否申请仲裁?【问】单位与我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如果我与单位发生争议,我可否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答】如果你与单位已经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并且你与单位发生的争议也属于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中规定属于劳动争议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都会受理。提出仲裁的一方,必须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指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因超过60天的时效而无法申请仲裁,从而导致自身权益无法得到法律保护。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如案情复杂,需延期审理
    2023-08-02
    436人看过
  • 赠与合同显失公平撤销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然而赠与合同可以撤销的法定情形有: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一、公证的赠与合同撤销有何要求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便撤销。赠与合同一旦公证一方便不能随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是指赠与合同生效或者履行后,在具备法定事由时由有撤销权的人撤销赠与,使赠与失效。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二、民法律规定法定撤销赠与合同的情形有哪些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有如下三种: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其要点在于,一是受赠人实施的是严重侵害行为,而不是轻微的、一般的侵害行为;二是受
    2023-06-22
    101人看过
  • 显失公平公平的合同是怎么做的
    处理显失公平合同的办法:由受损害方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被撤销后,由各当事人返还因该合同所得的财产;不适宜返还的,折价补偿他人;并对因自己的过错给他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一、股权转让备案合同无效后如何处理1、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就返还财产而言,无论是转让方,还是受让方,都应将其从对方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从而将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恢复到无效合同缔结前的原状。就受让方而言,其有义务将其依据无效或被撤销的股权转让合同所取得的股权返还给转让方。公司有义务协助转让方办理股权回转的相关手续。二、欺诈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民事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
    2023-03-22
    393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2022年怎样撤销明显不公平合同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20
      一、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符合撤销条件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无效的合同撤销。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 合同显失公平,合同撤销权的效力
      辽宁在线咨询 2021-04-06
      如果合同确实显失公平,可以依据《合同法》以下条款行使撤销权。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显失公平合同是可撤销合同又是显失公平,该合同是否是可撤销合同?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19
      法律援助网志愿者李佐君解答: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我们中国大学生在线法律援助网的信任与支持。 从您的叙述看,您们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对方没有提供该优惠消息,致使您做出错误选择从而签订该合同,可以认定其为显失公平。显失公平合同是指民事行为效果明显违背公平原则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力与义务明显违背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 显失公平合同是可撤销合同
    • 权利利失公平合同的撤销权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15
      根据《若干意见》第72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也就说,显失公平是指合同一方利用自身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等情形,在与对方签订合同中设定明显对自己一方有利的条款,致使双方基于合同的权利义务和客观利益严重失衡,明显违反公平原则。
    • 合同失去公平性能否撤销合同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7
      这个不容易,只有显失公平才是合同法认可的事由。这个法院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为维护合同稳定性一般不支持这种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