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诉讼有哪些注意事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4 21:03:02 311 人看过

代位权诉讼的注意事项如下:

1、未经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能否产生代位权;

2、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尚未到期,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的时效即将届满,债权人能否行使代位权;

3、有抵押、质押担保的债权,债权人能否行使代位权。

代位权诉讼法院如何管辖

受理代位权案件之法院为次债务人即债务人之债务人所在地法院。我们认为不妥,应以债务人所在地为宜。因为被代位人为债务人而非次债务人,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之间以前并不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

由债务人住所地法院管辖有以下便利:由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便于债权人明确管辖之法院;若债权人代位权成立,次债务人应满足债权人的债权;若债权人代位权不成立,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债成立,则便于法院审理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债务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3日 22: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位权相关文章
  • 在审理代位权诉讼中应当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关于案由问题大家都知道,在代位权诉讼中,存在两层法律关系,两个诉。第一个法律关系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第二个法律关系是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因此,是用什么样的案由,从以前,一些法院审理这类案件的情况看,如果这两个法律关系如果是同一个合同关系,有的法院就用同一个合同关系的案由(比如,第一个法律关系是买卖合同欠款纠纷,第二个法律关系也是买卖合同欠款纠纷;那么就用买卖合同欠款纠纷)。如果这两个法律关系不是同一个合同关系,比如,第一个法律关系是买卖合同欠款纠纷,第二个法律关系是加工承揽合同欠款纠纷;那么纠纷的案由怎么确定呢。有的法院在审理这样案件中,代位权行使的范围限于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到期债权”和“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债权,所以统统地就把这样案件案由定为欠款纠纷。从代位权的概念和特点来看,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权利,它是代位诉权和间接诉权。从代位权
    2023-04-16
    74人看过
  • 涉及法律诉讼,债权人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注意下列问题:一、有确定的被告。债权人起诉的首要条件是存在确定的被告。二、准备充分的证据。应向法院提供下列证据: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基本信息。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三、选择管辖法院。起诉离婚应该去哪里提起诉讼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
    2023-07-20
    88人看过
  • 代位继承的注意事项
    1、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制度。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的情况,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代位继承,在遗赠中也不会发生代位受遗赠。2、代位继承是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下的一种继承方式。因此,代位继承是以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亊实为发生根据和前提条件的。3、代位继承是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的制度。在继承开始前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称为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为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而不能是旁系血亲,也不能是长辈直系血亲。4、代位继承是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继份额的制度。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并不是直接继承自己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而是代位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该怎样进行代位继承1、由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
    2023-04-02
    153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应注意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主要包含以下部分:1.当事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共有四类:被害人,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人,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被害人死亡时,其继承人以及其他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的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人民检察院。2.诉讼请求: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请求被告人赔偿的损失有明确的范围,即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的经济损失或者物质损失,不包括精神损害。3.事实与理由:附带民事起诉状的事实部分应从被告人的刑事犯罪行为入手,写被告人实施刑事犯罪行为的开始、过程和结果。4.证据:在写完理由部分后,附带民事起诉状中应该写上证据部分,方法亦采用目录式,即只需要列举出证据名称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即可,且只需要列举有关能证明民事损害后果的证据即可。一、涉嫌合同诈骗罪坐牢后还需要还钱吗涉嫌合同诈骗罪,坐牢后还需要还钱。根据法律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害人因
    2023-03-22
    62人看过
  •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注意事项
    (一)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表明的都是一般授权。一般授权就是授予委托诉讼代理人代理进行诉讼的基本诉讼权利,如起诉权、应诉答辩权、管辖异议权、申请回避权、提供证据权、出庭辩论权等。(二)授权就是委托人授予委托诉讼代理人与实体权利联系紧密的诉讼权利或某些特定的实体权利,如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如果委托人愿意特别授权,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中写明。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代理人才能行使涉及被代理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但在授权委托书中如何表述特别授权,实践中作法极不统一。有的写“全权代理”,也有的写“特别代理”等等。上述写法均很模糊,既不利于人民法院审查授权委托书,也不利于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活动。根据《意见》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
    2023-03-01
    287人看过
  • 代理诉讼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关系到当事人对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处分,以及诉讼结果的承担,为避免日后因委托范围和权限不清发生争议,影响判决、裁定和调解的执行,法律要求委托诉讼代理人必须用书面形式,而且要由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以表明委托诉讼代理人是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的意思表示,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对诉讼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的诉讼活动负责。落户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吗落户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只有在迁移户口的当事人不是户主的前提下,可以委托户主办理迁户口,具体的手续和证件、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1、当事人可以出具捺手印的委托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户口”准迁证“、录取通知书(迁学入户)、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等证件及资料;2、由户主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3、再去户口所
    2023-07-04
    340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事项有哪些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代表诉讼的事由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和其他人侵犯公司合法利益。一、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是否具有前置条件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是具有前置条件的,具体如下:首先,如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才能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次,监事同理。二、股东代表诉讼提起的方式有哪些(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股
    2023-04-04
    115人看过
  • 行使税收代位权应注意的事项
    在具备法定条件后,税务机关当然取得行使代位权的权利。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应当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而不是以纳税人的名义行使。税务机关以自己的名义代纳税人行使债权,应当同行使自己的权利一样,尽到善良管理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不得因为自己在行使债权过程中的过错而给纳税人造成损害,否则应负赔偿责任。税务机关行使纳税人的债权,不得处分纳税人的权利,也即只能按照纳税人的债权内容行使,不得对纳税人的债权为任何改变和放弃,否则给纳税人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0条第2款规定,税务机关依法行使代位权的,不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之所以做出上述规定,主要是因为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可能不足以抵偿其所欠缴的税款,即使税务机关行使了代位权,纳税人仍有欠税,所以不能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那部分纳税义务。另一方面,在赋予税务机关可以行使代位权时,规定不免
    2023-06-05
    321人看过
  • 制作诉讼代理授权委托书的注意事项
    诉讼代理授权委托书的格式较简单,但是,制作时仍应注意:1、委托人对委托代理人的授权范围一定要准确、清楚,具体是一般委托代理还是特别委托代理,特别委托代理权限内又授予委托代理人哪些权利;2、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仅写全权代理的,人民法院一般认为委托代理人只有一般委托代理权限,而无权代委托人处理实体问题;3、为保证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委托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自签名或盖章。委托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4、授权委托书一般经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无须经过其他部门证明。民事诉讼代理授权委托书的写作要点1、文书制作要点民事诉讼代理授权委托书的制作要点是:首部:(1)注明文书名称。(2)委托人、受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其身份等自然情况;委托人是法人或是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全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受委托人应写明其姓名、年龄、所在律师事
    2023-08-11
    277人看过
  • 代位权诉讼代位权是什么意思?
    代位权诉讼给付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务,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一、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有哪些?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有:1、债权人与债务人有合法的债权;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二、合同代位权的条件是什么合同代位权的条件为: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
    2023-04-03
    87人看过
  • 新单位入职注意事项有哪些?
    1、不要试着既快速又完美地融入身边每一个小团体无论何种职位、何种工作内容,我们难免与形形色色的同事交往,进行团队合作。相信绝大多数的职场新人会带着无比虔诚的心情,想要融入身边形形色色的小团队,得到老员工的欣赏和喜爱。但是,想和大家分享的一点是:千万不要为了融入而融入,也不要逼着自己既快速又完美地融入身边每一个团体。原因有二:第一,陌生人之间维持自我形象最好的方式就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这样彼此显得彬彬有礼、热情友好,不会显得自己难以亲近,却又点到为止,避免伤害。当新人为了迎合小团体而盲目、笨拙地取悦、讨好老同事时,反而会让他们下意识地“躲避”,毕竟还没有摸清你的底。第二,小团队的形成各有其原因和角色构成,任何新人的加入意味着系统整体的变化,人类的惰性属性又往往让成员们在内心深处拒绝变化,拒绝波动,有强大的维持原状的惯性。因此,建议入职初期你先在自己的岗位上熟悉、做好自己的工作内容,透过
    2023-03-21
    301人看过
  • 借条的诉讼时效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是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如果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写借条时应该注意:借条内容要尽量完善、用语要准确、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主体身份要确认。《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4-04-25
    201人看过
  • 民间借贷案件有哪些诉讼注意事项
    民间借贷诉讼纠纷的注意事项如下:1.注意提起诉讼不要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2.注意妥善保管好借条、借款合同、欠条等债权凭证的原件。3.保留借款的支付凭据,如银行转账记录。一、欠钱不还过了5年还能起诉吗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从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三年的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申诉时效是三年。即使欠条已超过五年,但对方拒绝归还借款,在借条或欠条过了诉讼时效的情形下,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归还借款。法院并不会以借条过了诉讼时效,而不予受理。二、借条和欠条有什么区别啊?借条和欠条都是一种债权债务的书面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最好写借条
    2023-06-24
    227人看过
  • 代位权诉讼的意思
    代位权诉讼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对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但是相应权利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诉讼对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减少纠纷,节约司法资源等方面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一、民法规定债权人委托代位权有哪些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3、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4、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
    2023-06-24
    31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位权
    词条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但是由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而危及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或仲裁机关向第三人提起诉讼,请求其偿还债务人之债。... 更多>

    #代位权
    相关咨询
    • 代位权起诉书怎么写注意事项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01
      要写代位权起诉书应当包括原告与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以及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与案件相关的证据以及证即来源等。注意事项有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
    • 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要注意什么事项,有哪些注意事项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4
      因第三人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赔付的金额范围内对第三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看起来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暂且不论追偿是否能成功,因这还取决于被保险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那么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要注意什么事项,有哪些注意事项?
    • 专利侵权诉讼一般注意哪些事项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9
      最好对证据进行分门别类。证据可分为以下三类:权属状态、侵权行为、赔偿依据。第一类有关专利权权属的证据包括:专利证书、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说明书、专利费发票等。第二类有关侵权事实的证据包括:非法授权书、广告等许诺销售、购买侵权产品的发票、购买的侵权产品实物、购买情况的说明、侵权方生产销售情况等。第三类有关赔偿依据的证据包括:销售量减少的证据、合理利润的证据、侵权产品销售量的证据、专利使用费标准、调查
    • 提起诉讼,须注意哪些事项?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0
      诉讼有两种提起方式,一种是单独提起,发生在合同没有订立的场合,或合同依据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况下;另一种是附带提起,即在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或撤销合同的同时提起赔偿请求。提起缔约过失诉讼必须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应对下列事项进行证明: 1、被告在缔约阶段有违反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或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2、被告存在主观过错,或故意或过失; 3、被告的行为给原告造成损失; 4、被告的行为与原告的损失之
    • 刑事申诉注意事项刑事申诉注意事项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22
      第一,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申诉人应为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第二,申诉困难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结束后2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2年,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也应受理。这是我在这里不详细展开的。第三,申诉人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决提出申诉,影响已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第四,刑事案件上诉有次数限制,一般只有一次。第五,申诉人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