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与侵权赔偿规定是否相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6 21:45:23 222 人看过

可同时适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规划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伤害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本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以外第三人侵权给劳动者造成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根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以外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劳动者既是工伤事故中的受伤职工,也是侵权行为的受害者,有权同时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用人单位和侵权人应当依法承担各自的赔偿责任。即使劳动者已经从其中一方获得赔偿,也不能免除或者减轻对方的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赔偿与侵权赔偿是否双赔?

如果是因第三人侵权而造成工伤的,工伤职工可以在不重复的范围内同时获得侵权赔偿和工伤赔偿。但已经获得第三人侵权赔偿的,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器具辅助费和丧葬费等重复性赔偿项目,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不再支付。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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