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某人体艺术写真著作权纠纷案法院一审判决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8:04:12 211 人看过

摄影师张旭龙诉人民美术出版社侵犯汤加丽人体艺术写真著作权纠纷案,1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出版社就侵权行为在《中国摄影报》上刊登向张旭龙赔礼道歉声明,停止发行署名汤加丽著的《汤加丽人体艺术写真》一书,同时驳回张旭龙的其他诉讼请求。

据法院介绍,2001年3月,张旭龙与模特汤加丽签订《拍摄协议》,双方约定:本次人体拍摄隶属于创作摄影供人像摄影等专业学刊发表及展出,其相关本次拍摄的各类技术资料归属于摄影师。著作权隶属于摄影师。此后,原告为汤加丽拍摄了20余组人体摄影照片。

2002年7月,张旭龙出具《授权书》,授权其与汤加丽合作拍摄的照片用于汤加丽个人写真集的出版、发行及展览。之后,汤加丽与人民美术出版社签订了《出版合同》,出版社于同年9月出版、发行了《汤加丽人体艺术写真》,该书版权页署名为汤加丽著。

为此,原告认为他的艺术创作被无端地署上了模特的名字,严重侵犯了原告的署名权。同时,被告对书中作品任意裁剪,且未支付报酬,严重损害了原告对其作品的整体构思和艺术追求。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销售和销毁库存的《汤加丽人体艺术写真》一书,支付使用原告作品报酬1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双方签订的《拍摄协议》的约定,涉案图片的著作权归属张旭龙所有。《汤加丽人体艺术写真》一书为汇编作品,汤加丽作为该汇编作品的汇编人,依法对其汇编作品享有著作权。《汤加丽人体艺术写真》一书虽有汤加丽撰写的部分文字,但该书汇编的主要内容应为原告享有著作权的涉案摄影作品,以汤加丽著的方式署名不妥,因此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

法院还认为,出版汇编作品应取得著作权人许可,但著作权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于原告已授权汤加丽出版、发行其享有著作权的摄影作品,同时出版社与原告张旭龙之间不存在出版合同关系,所以其要求出版社支付作品报酬,法院不予支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23: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著作权纠纷相关文章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原告王某等4人诉被告王某、北京某拍卖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原告王志鸿,女,汉族,中央办公厅老干部局退休干部,住址北京市崇文区,现住址北京市朝阳区。原告王瑞雄,男,汉族,北京瑞雄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经理,住址北京市崇文区。原告王佩新,女,汉族,北京市羊毛三厂职工,住址北京市西城区。原告谷秀云,女,汉族,北京市羊毛三厂退休职工,住址北京市崇文区。上述四原告共同的委托代理人蔡春玉,北京市众意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述四原告共同的委托代理人宋彦禄,北京市众意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王成喜,男,汉族,燕京书画社经理,住址北京市丰台区。委托代理人程新慧,女,满族,北京市正平律师事务所律师,住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委托代理人莫开勤,男,瑶族,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师,住址北京市西城区。被告北京江洋富通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法定代表人张青,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冯秦卫,男,汉族,该公司副总裁,住址北京市朝阳区。原告王志鸿、王瑞雄、王佩新、谷秀云(简称王志鸿等4人
    2023-06-08
    365人看过
  • 字体著作权法院判决合法吗
    1、字体著作权法院判决合法,著作权有诉讼时效规定,因著作权产生纠纷的,请求主张的诉讼时效是二年并不是三年,诉讼时效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
    2023-02-28
    355人看过
  • 被告人汤某某等二人盗窃一案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9)芙刑初字第40号公诉机关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汤某飞,男,1969年6月19日出生于湖南省平江县,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湖南省平江县某某乡某某村224号。因本案于2008年9月2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31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长沙市看守所。被告人汤某红,男,1970年8月27日出生于湖南省平江县,汉族,小学文化,无业,住湖南省平江县某某乡某某村99号。因本案于2008年9月2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31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长沙市看守所。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以长芙检刑诉[2008]62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汤某飞、汤某红犯盗窃罪,于2008年12月1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汤某飞、汤某红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9月29日2时左右,被告人
    2023-06-11
    67人看过
  • 汕头中院审结一起涉外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广东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成功审结了一宗涉外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1997年至2001年期间,加拿大美高公司设计了积木遥控车、积木船、小货车、小校巴、积木汽车和MAXI人像等6种玩具作品,其中前4种玩具作品已在我国登记著作权。美高公司在上述玩具推出市场后,发现汕头市澄海区居民陈某经营的个体玩具厂生产并销售的玩具的外型与其产品相同或相似,遂将陈某诉至法院,并向法院申请扣押部分被控侵权产品。汕头中院经审理认为,美高公司设计的6种玩具卡通形象突出,具备独创性、实用性、艺术性和可复制性的特征,应受保护。陈某生产的被控侵权玩具产品,除查无与“MAXI人像”相同或近似的产品外,其余与美高公司的玩具作品是同一主题、同一题材,玩具人物的体态和神态上都很相似,属非法复制。陈某未经著作权人美高公司的许可,复制和发行其玩具作品,已构成对原告著作权的侵犯。汕头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陈某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原
    2023-06-05
    393人看过
  • 河南判决首例MTV著作权纠纷案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判决了河南省首例MTV著作权纠纷案,被告郑州未来大酒店有限公司经营的KTV厅因为侵权放映MTV作品,被判决赔偿著作权拥有方广州新时代影音公司2500元人民币,并立即停止继续放映。据介绍,广州新时代影音公司于1996年出版发行了名为《晚秋毛宁》的VCD专辑,收录了毛宁演唱的《涛声依旧》《晚秋》《心雨》等25部MTV.而郑州未来大酒店有限公司经营的KTV厅提供的卡拉OK点播系统未经授权,便给顾客提供上述三首歌曲供其点播娱乐。为此,广州新时代影音公司以其侵害著作权为由起诉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这起案件不但是河南省首例MTV著作权纠纷案,而且这类案件的审理涉及到MTV的制作者和KTV厅经营者、消费者等社会各方利益的平衡,引起了各界的普遍关注。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主张音乐电视是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而被告主张音乐电视为录像制品。作品和制品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在著作权法上
    2023-06-08
    97人看过
  • 著作权法保护哪些艺术作品?
    分、立户时,应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经户籍民警调查属实后,给予当场办理分、立户手续。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成一户。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建立户籍档案。分户条件: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6、其他情况。户口本可以分户吗?你要看一下你的情况是否符合上面的情况注: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条件(1)独创性。独创性又称原创性,是指作
    2023-07-03
    69人看过
  • 关于上诉人某某市某某医院与被上诉人党某某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原审被告)某某市某某医院。法定代表人赵某某,院长。委托代理人尹某某。委托代理人郭娟,河南宛英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党某某。委托代理人曾某某。委托代理人刘运起,河南恒阳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某某市某某医院与被上诉人党某某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某某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于2009年12月20日作出(2009)宛民初字第1200号民事判决。某某市某某医院对该判决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某某市某某医院的委托代理人尹某某、郭娟,被上诉人党某某的委托代理人曾某某、刘运起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查明:2008年5月28日原告党某某因反复腰痛4年,左下肢跛行l年余,加重伴瘫痪8天,入住某某市某某医院治疗。入院初步诊断为L1/2、2/3椎间盘突出症,脊椎圆锥损伤并双下肢不全瘫。2008年6月2日在全麻下行前路椎间盘摘除植骨内固
    2023-06-05
    358人看过
  • 艺术品定作合同纠纷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上诉人东营市某某书画院艺术服务部因定作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东营区人民法院(2004)东民初字第48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东营市某某书画院艺术服务部委托代理人牟金海、刘伟忠、被上诉人东营市东营区民政局委托代理人孙志刚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判决认定,2002年3月,被告地名办公室原负责人孟某某从原告处定作导向牌,双方未签订书面定作合同。2002年4月12日,孟某某与任勤军共同出具货物清单一份,该清单注明:孟某某收到楼号牌8个、单元牌594个、户牌61个、大门牌172个、小门牌1300个,价款共计64528.97元。2002年4月17日,被告单位工作人员孙志刚、责任领导李巍出具欠条一份,内容为:今欠孟某某交回各类门牌折款64528.97元,待门牌安装完毕后支付。2002年4月18日,孟某
    2023-06-04
    156人看过
  • 艺术著作权登记创作手册
    艺术著作权登记创作手册。创作目的(描述作品的创作原因或目的)为了更有效地推广和销售XXX产品,我/我们公司想设计本作品用于瓜类产品的外包装,作为产品的唯一产品标识,方便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产品时更准确地将其与其他同类或类似产品区分开来(1)描述创作开始和完成的时间和地点,准确到当年的日期;②描述创作技巧,如手绘或电脑软件绘图;③描述整个作品的结构、组成和色彩;④描述作品创作的特殊意义或独特性)这幅画构思于年月日开始创作整个图案由三部分组成,主要以三种颜色为主。起初,“XXX”被认为是由电脑艺术字组成的,但为了突出XXX的标志,在人物左侧的XXX被设计成流线型图案。在设计过程中,XXXXXX的图案生动地反映了盒子里的产品,即XXX。采用流线型的类似的设计意味着XXX来自欧洲。这件作品美丽独特,具有独特的创新性。本作品是用绘图工具XXXXXX绘制的经验本次修订于(3)出版完成(如有,必须注明首次
    2023-05-07
    267人看过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刘国础与叶毓山著作权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原审原告):刘国础,男,五十二岁,汉族,江西省万载县人,重庆市歌乐山烈士陵园管理处干部,住该单位宿舍。委托代理人:赵泽隆,重庆市第三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叶毓山,男,五十五岁,汉族,四川省德阳市人,四川美术学院干部,住该院宿舍。上诉人刘国础因著作权纠纷一案,不服四川省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1987)民字第104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查明:一九八一年夏天,共青团重庆市委、重庆市教育局、文化局决定在全市少先队员中发起为修建《歌乐山烈士群雕》的集资活动,并一致同意聘请叶毓山为《歌乐山烈士群雕》的创作设计人。同年八月下旬,重庆市教育局、文化局的负责同志,分别口头向叶毓山表示聘请,叶均表示接受。同年九月十日召开的有关单位联席会上,叶毓山表示无偿设计。根据会议决定,歌乐山烈士陵园管理处指派上诉人刘国础负责同有关单位联系的工作,
    2023-06-08
    335人看过
  • 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原告魏-建诉被告**华路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讯公司)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03年4月3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3年9月2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魏-建的委托代理人金有核、被告**讯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朱*梅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魏-建诉称:2002年5月10日,被告与原告签署了《软件著作权转让协议》,协议中双方约定:原告所拥有的SUNYERP软件著作权有效期内,原告将软件著作权中的使用权、使用许可权、获得报酬权、转让权,以及其他所有可转让的著作权转让给被告。待转让完成后,软件著作权人变更为被告。同时鉴于原告在此之前已将涉案软件授权于“**信德勤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公司”)使用,协议中还规定,在双方签署协议之日起,原告应终止对“**勤公司”使用涉案软件的授权,以保证对该软件完整的所有权。因此,在协议生效前一日,原告即与**勤公司方
    2023-06-13
    416人看过
  • 胡某软件著作权归属纠纷
    本案涉及职务技术成果的认定和归属问题。职务技术成果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包括:在职人员承担本单位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课题或者履行本岗的职责;退休、离休、调动工作的人员在课题或者履行原岗位的职责。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利用单位提供的资金、设备、器材、未公开的技术情报和资料。秦*黎作为原告**公司的筹建人,委托被告胡*宇为**公司开发《阳光计算机辅助教学网络》中的测试训练软件系在**公司成立前,胡*宇接受委托后以开发费名义每月从秦*黎处领取的1000元,客观上不足以作为开发技术成果所需的全部成本费用。**公司成立,胡*宇继续负责该软件的研究开发工作,每月从该公司领取工资1000元,并以**公司工程师的身份负责**公司的软件销售、安装、调试和技术售货员培训等工作,还将测试训练软件交付**公司一并提交鉴定,从而确立了胡*宇与*
    2023-06-13
    143人看过
  • 丁运长诉常照荣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丁运长,男,被告常照荣,男,原告丁运长诉被告常照荣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9年9月1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丁运长,被告常照荣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丁运长诉称:丁运长对《Inflenceofsizedistribtionontheactirityofspherrical》(《球性氢氧化镍的粒径分布对其电活性的影响》)(以下简称《球》文)一文享有著作权。常照荣未经丁运长许可,擅自把自己作为第一作者,将本文发表在《电池》199602drd4?%3)118-119期刊上,侵犯了丁运长对作品享有的署名权和发表权。并且,常照荣未经许可将涉案作品擅自用于申报职称,从而获得了教授职称和巨大利益。请求依照《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判令:被告常照荣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公开道歉,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原告丁运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万元。常照荣辩称:丁运长所诉主张无
    2023-06-08
    291人看过
  • 北京审理一起著作邻接权侵权纠纷案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公开开庭审理了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北京飞行网音乐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录音制作者权侵权纠纷案。原告诉称,2005年8月23日,原告发现被告开发的kro(中文名为酷乐)软件向公众提供59首歌曲的非法的、盈利性版权音乐文件共享、搜索、下载服务。这59首歌曲的录音制作者权均归原告所有,而原告从未许可被告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上述歌曲。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并给原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的民事责任。被告辩称,被告并非飞行网的经营者,也不是kro软件的制作者,请求驳回原告的起诉。据悉,本案是全国首例涉及P2P的侵权纠纷案。今天的庭审备受关注,众多媒体的记者前来采访,多家网络公司派员旁听了庭审。目前,本案仍在审理过程中。背景知识所谓P2P(即PeertoPeer),是以点对点的网络架构,实现不特
    2023-06-08
    63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著作权纠纷是指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就著作权的行使而发生的争执。著作权纠纷包括著作权侵权纠纷和著作权合同纠纷两大类。... 更多>

    #著作权纠纷
    相关咨询
    • 艺术作品著作权法中什么是著作权?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0
      著作权的对象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作品特征 一、作品是思想、情感的表现形式,不是思想、情感本身 二、作品应当具有独创性 三、该表现形式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范畴 受保护对象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
    • 请律师辨别民间艺术品著作权纠纷的方法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1-18
      找律师一般是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还有就是各个地方的经济水平来进行收费的,请律师涉及到的费用有常规收费、包干收费和风险收费。律师收费也就有一审收费、二审收费、执行程序收费三个阶段。 风险收费是指在执行到判决、调解、和解的款项之前,只收取较少的费用,待胜诉或执行到款项后再收取较高的费用。收费标准为前期费用大约为2000-10000,胜诉后为胜诉或执行到金额的10-30%。
    • 艺术品著作权属于谁?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1
      著作权保护分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著作权主体一般为作者,即直接创作作品的人。 1,公民。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作者可依法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2,法人。由法人主持,代表法人意志进行创作,并由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视为作者; 3,非法人单位由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非法人单位意志进行创作并由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 4,外国人。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法享有著作权;
    • 民间艺术品著作权纠纷起诉状注意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05
      (一)首部应依次写明 文书名称“民事起诉状”,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原告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被告基本情况的写法和原告相同,如有的项目不知道的,可以不写,但必须写明被告的姓名或名称与住址或所在地址。因为“有明确的被告”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法定条件之一。如有的被告下落不明(如离婚案件的对方当事人),则要说明原因和有关情况。 关于“住所、住址、所在地址”的提法问题。
    • 民间手艺人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享有著作权?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03
      民间手艺人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享有著作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