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行政赔偿程序是怎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8 19:50:12 354 人看过

单独行政赔偿程序是申请赔偿与受理立案;审查;做出决定;执行。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一、保险仲裁委员会仲裁流程

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劳动仲裁程序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仲裁处理的程序:1、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行政诉讼赔偿书怎么写?

一、申请行政赔偿应提交哪些材料1、行政赔偿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证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定为违法的证据;证明违法行使职权行为造成损害事实的证据材料。二、行政赔偿申请书应载明哪些内容1、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3、申请的年、月、日。三、行政赔偿办理时限1、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2、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3、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附带:行政赔偿申请书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等基本情况。被申请人:申请事项:申请事由:此致被申请的行政机关名称申请人:年月日附:1、书证份2、物证份3、证人证言份4、证人姓名、工作单位、住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15: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赔偿程序相关文章
  • 单独提出赔偿请求有什么程序
    根据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受害人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应当首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拒绝受理赔偿请求。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决定的,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与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程序相比较,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程序的特点是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程序。先行处理程序是指赔偿请求人请求损害赔偿时。先向有关的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双方就有关赔偿的范围、方式、金额等事项进行自愿协商或由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从而解决赔偿争议的程序。其意义表现在:1.为赔偿义务机关自我纠正错误提供机会,体现对赔偿义务机关的尊重,同时也有利于加强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2.有利于迅速解决赔偿争议,减少受害人的诉累。先行处理程序手续简便、及时,从而根本上有利于减少赔偿义务机关和受害人的支出。(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程序确认加害行为违法性的途径有:(1)赔偿义务机关自己确认。(2)通过行政复议确认。(3)通过行政诉
    2023-06-13
    73人看过
  • 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程序的含义是什么
    根据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受害人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应当首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拒绝受理赔_偿请求。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决定的,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与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程序相比较,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程序的特点是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程序。先行处理程序是指赔偿请求人请求损害赔偿时。先向有关的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双方就有关赔偿的范围、方式、金额等事项进行自愿协商或由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从而解决赔偿争议的程序。其意义表现在:1.为赔偿义务机关自我纠正错误提供机会,体现对赔偿义务机关的尊重,同时也有利于加强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2.有利于迅速解决赔偿争议,减少受害人的诉累。先行处理程序手续简便、及时,从而根本上有利于减少赔偿义务机关和受害人的支出。(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程序确认加害行为违法性的途径有:(1)赔偿义务机关自己确认。(2)通过行政复议确认。(3)通过行政
    2023-06-14
    266人看过
  • 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是否可以审理
    这个是属于允许的程序,法院当然是审理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具有请求资格;(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损害的事实根据;(4)加害行为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为已被确认为违法;(5)赔偿义务机关已先行处理或超过法定期限不予处理;(6)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赔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7)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
    2023-04-21
    122人看过
  • 行政赔偿如何进行程序
    1.提出赔偿请求。受害人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应当首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拒绝受理赔偿请求。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决定的,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2.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受案。3.审查内容。4.对符合法定赔偿条件,决定予以赔偿的,制作《行政赔偿决定书》。5.行政赔偿的执行。单独行政赔偿程序是怎样的(一)申请赔偿与受理立案:1.政策法规处为我局机关行政赔偿案件的受理机构,负责对赔偿请求进行初步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2.请求赔偿应由请求人填写《行政赔偿申请登记表》。特殊情况不能以书面方式提出的,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受理机关承办人员代为填写并作出笔录,当事人签名。(二)审查:1、赔偿申请是否属于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定的赔偿范围。2、有无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关于不予赔偿的规定情形。3、请求人是否符合国家赔偿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4、是否应由本机关予以赔偿。5、赔偿请求是否已过时效。6、请求赔偿的有关
    2023-07-10
    159人看过
  • 单独提出行政赔偿复议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赔偿法》,行政赔偿可以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在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单独请求行政赔偿,赔偿请求人应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申请,包括无争议的违法行为、复议机关未裁决的撤销行为、终审裁决等情况。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八条规定,行政赔偿可以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按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单独请求行政赔偿的情况,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八条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行政行为未被撤销或者被确认违法的,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直接提出赔偿申请,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
    2024-01-05
    161人看过
  • 行政赔偿程序与司法赔偿程序之比较(1)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赔偿与司法赔偿构成了我国国家赔偿制度的全部内容。作为国家赔偿制度的组成部分,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有着许多相同的地方,例如,确定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和司法赔偿责任的原则都是按违法原则;两者实行相同的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等等。然而,它们毕竟体现了对不同的国家权力的监督和事后补救,在很多方面它们又呈现出自己的特点。其中,两者在赔偿程序上的差异就是一个较为明显的例证。为了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国家赔偿法中有关国家赔偿程序的规定,本文拟就行政赔偿的特点、行政赔偿程序和司法赔偿程序的区别和联系等作一分析。一从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看,行政赔偿程序的最大特点就是:在引起行政赔偿程序发生的方式上,允许两种方式——单独式和一并式并存。(一)单独式。即单独提起,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已经被确认,赔偿请求人仅就赔偿问题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请求,当赔偿请求人采取这种方式时,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2023-04-24
    367人看过
  • 行政处罚程序是怎样的行政处罚有哪些程序
    (一)简易程序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1、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违法事实确凿;(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2、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遵守以下程序:(1)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人员身份;(2)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3)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4)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5)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二)一般程序一般程序是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一般程序适用于处罚较重或情节复杂的案件以及当事人对执法人员给予当场处罚的事实认定有分歧而无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一般程序的具体内容
    2023-06-27
    207人看过
  • 行政复议是怎样的程序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法作出最终裁决。对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
    2023-03-16
    173人看过
  •  比较行政赔偿程序与刑事赔偿程序的异同
    该段内容讲述了行政赔偿程序和刑事赔偿程序的区别。在行政赔偿程序中,若赔偿请求经赔偿义务机关处理后,请求人不服,则无需再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而在刑事赔偿程序中,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不服,则需向赔偿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另外,行政赔偿请求人只有在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后仍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刑事赔偿请求则必须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起。1、在行政赔偿程序中,若赔偿请求经赔偿义务机关处理后,请求人不服,则无需再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而在刑事赔偿程序中,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不服,则需向赔偿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2、行政赔偿请求人只有在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后仍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整理赔偿请求人在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复议之后仍不服的,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设立的赔偿委员会作出裁决。3、行政赔偿请求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023-08-18
    92人看过
  • 强拆行政复议确认程序违法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
    1、首先,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2、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以及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行政赔偿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3、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年、月、日。4、赔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赔偿,或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行政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刑事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对复议决定不服
    2023-03-15
    115人看过
  • 行政赔偿程序名词解释
    行政赔偿程序
    一、行政赔偿程序名词解释行政赔偿诉讼的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生效的行政赔偿案件的法律文件,在义务人逾期拒不履行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从而使生效法律文书得到履行的法律活动。执行是法院审判工作的延续,行政赔偿案件的法律文书得不到执行,法律文书就成了一纸空文,法律的威严将一扫而光,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实现。因此对已生效的法律文件,诉讼当事人均服从和执行,对拒绝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无论是原告方还是被告方,人民法院都可以依职权或依申请,采取强制措施促其履行。二、行政赔偿包括哪些范围1、违法拘留或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6、违法对财
    2023-04-24
    264人看过
  • 技术监督行政赔偿程序
    行政赔偿程序
    办事名称:技术监督行政赔偿程序责任单位: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余杭分局质量监督科办理地址:临平景星观路2号办事程序:一、赔偿范围1、局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权取得赔偿的权利。①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②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抵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的;③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④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2、局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利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①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②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③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二、赔偿义务机关1、局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则局为赔偿义务机关;2、局委托机构在行使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
    2023-06-11
    262人看过
  • 行政赔偿诉讼可以可以单独提起吗
    可以。行政赔偿诉讼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和受理行政赔偿请求的程序。受害人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要求即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也可以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决定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决定之后,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行政行为已被确认为违法,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一)原告具有行政赔偿请求资格;(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损害的事实根据;(四)赔偿义务机关已先行处理或者超过法定期限不予处理;(五)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赔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六)在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内提起诉讼。律师补充:行政行为未被确认为违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视为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原告提起行政诉讼时未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可能存在行政赔偿的,应当告知原告可以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原告在第一审
    2023-05-06
    67人看过
  • 行政赔偿的范围和程序
    行政赔偿的范围具体如下:1、违法拘留或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违法行为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其他违法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的;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务、摊派费用的;9、海关在查验进出境货物、物品时损坏被查验的货物、物品的,应当赔偿实际损失;10、其他违法行为造成财产损害的。行政赔偿的程序具体如下:第一、申请赔偿与受理立案:政策法规处负责对赔偿请求进行初步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第二、审查:审查赔偿申请是否属于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定的赔偿范围;有无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关于不予赔偿的规定情形等。第三、行政赔偿
    2023-02-17
    436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对受侵害的当事人适用的行政赔偿程序是申请人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双方就有关赔偿事项进行自愿协商,赔偿义务机关决定给予赔偿的,制作赔偿决定书,不予赔偿的,书面通知请求人并说明理由。... 更多>

    #行政赔偿程序
    相关咨询
    • 怎样单独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程序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9-04
      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有以下四个:一、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二、非法使被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三、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
    • 什么是行政赔偿行政赔偿程序是怎样的,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是怎样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8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国家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行政赔偿程序: (一)申请赔偿与受理立案; (二)审查; 1、赔偿申请是否属于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定的赔偿范围。 2、有无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关于不予赔偿的规定情形。 3、请求人是否符合国家赔偿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 4、是否应由本机关予以赔偿。 5、赔偿请求是否已过时效。
    • 行政单位工伤赔偿的程序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2-17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
    • 行政事实事项怎样单独提出赔偿请求?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0
      根据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性的确认,可以通过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程序进行;对事实行为的违法性的确认,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能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进行。受害人可以应当首先请求赔偿义务机关确认事实行为的违法性;如果赔偿义务机关拒绝,受害人可以直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确认加害行为的违法性和赔偿义务机关的赔偿责任。理由是:第一,这符合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加害行为的违法性是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 行政赔偿的程序是什么税务行政赔偿的程序一般分为三个阶段是怎样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8
      行政赔偿的程序 一、税务行政赔偿的程序一般分为三个阶段: 1、提出赔偿请求。税务行政侵权赔偿应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