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用农村耕地有何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1 20:41:50 306 人看过

一、征用农村耕地有何规定

征用农村耕地的规定是由国务院批准审查才可以被征收。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

1.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2.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3.蔬菜生产基地;

4.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5.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

二、征收土地承包方建筑物如何赔偿

对承包的土地进行征收的,地上附着物是归承包人所有的,具体赔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三、征用农村耕地需要户主签字吗

不需要,征地决定是强制性的,不需要经过村民的同意。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n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n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n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n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n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n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31日 15: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农村耕地征地程序是什么
    农村耕地征地程序:1、办理用地申请;2、拟定征地方案;3、征地审查;4、征地审核与批复;5、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6、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7、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8、补偿安置的实施;9、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一、土地征地报批前程序是什么土地征地报批前程序是: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组织听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实施补偿安置方案,交付土地。二、农村征地都有哪些程序农村征地的程序是: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并交付土地。三、征收土地流程1、发
    2023-04-07
    56人看过
  • 农村修房占用了耕地相关法律对此有何规定
    一、农村修房占用了耕地相关法律对此有何规定占用耕地建房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举报。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占用耕地建房应由政府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改正治理并限期拆除。《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耕地建房需要什么手续耕地建房需要的手续:1.提出申请:由建房户提出申请,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允许之后才能进行建房子,私自建房,轻则罚款。重则直接拆除私建房;2.审核:建房提出申请后,所在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将其提交于当地的镇政府进行建房的初审;3.调查公布:镇政府负责调查工作,分村定期定点
    2023-09-20
    279人看过
  • 农村耕地被国家征用怎么补偿
    一、农村耕地被国家征用怎么补偿农村耕地被国家征用如下补偿: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二、土地征收补偿费要交个人所得税吗土地征收补偿费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被征收人取得的征地补偿是政府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征收实施单位按照国家
    2023-04-25
    119人看过
  • 农村耕地变成宅基地有哪些规定吗
    需要进行审批的,手续各地区规定不同,具体的手续可以咨询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1、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耕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2、农村村民超越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土地的,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地论处,即按照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处罚。3、农村村民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4、农村村民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宅基地的,由农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5、农村村民擅自占用耕地建房,破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农村宅基地纠纷如何处理吗?1、农户之
    2023-02-20
    269人看过
  • 占用农村的宅基地是否征耕地占用税?
    问题:我企业在农村新建厂房,占用部分耕地,其中有一部分是几户农民的宅基地,农民在盖房用宅基地时已按50%缴过耕地占用税了,我企业占用时还要再缴吗?回复: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02号文件中规定:第十二条农村居民经批准在户口所在地按规定标准占用耕地建设自用住宅,按规定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第十三条依照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后,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情形的,应自改变用途之日起30日内按改变用途的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和当地适用税额补缴耕地占用税。提示:您企业占用宅基地,也相当于改变了享受优惠的原占地,所以,应参照第十三条补缴该土地剩余50%的耕地占用税,应按现行政策适用的税额来确定计算基数。
    2023-06-07
    190人看过
  • 非法占用农村耕地如何办
    一、非法占用农村耕地如何办1.与直接侵权人协商处理,要求停止侵权行为;2.找当地村委会,派出所进行调解处理;3.收集侵权的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排除妨碍。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构成要件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构成条件为: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耕地管理制度;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行为;3.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三、非法占用农
    2023-09-23
    460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耕地占用税要怎样征收
    农村宅基地耕地占用税怎么征收?六枝地税局五措施强化农村宅基地耕地占用税征收。一是认真做好前期筹备,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并联系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和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制定前期清理调查统计方案,对六枝特区各乡(镇)辖区内没有办理宅基地手续的已建房屋进行调查摸底。二是强化制度保障,规范税收执法。根据前期清理调查情况,提请特区人民政府制定《六枝特区清理和完善宅基地手续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清理方法、步骤以及各部门职责。对乡(镇)人民政府审核认定能够给予办理宅基地手续的,地税部门依法依规对其征收相关税收后,及时将信息传递至国土资源局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为其办理宅基地手续。三是加大宣传辅导和监督力度。组成宣传小组,通过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税务人员现场讲解等形式,切实做好耕地占用税的宣传辅导,争取农户对该项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同时,加大对耕地占用税征收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2023-05-05
    116人看过
  • 村委能否征用村民耕地?
    一、村委能否征用村民耕地?村委会无权实施征地行为,只是能收回土地的使用权。国家征收土地的,是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征收主体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征收主管部门来决定和实施的。所以,村委会是无权征地的。二、征用土地的程序是哪些步骤?①拟定征用土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的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②审查报批。征用土地方案拟订后,由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人民政府批准。③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征用土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当地予以公告。④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⑤公告征地裣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⑥清理土地和实施征用土地。三、城市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是怎样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区内使用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审批程序是:①由县、
    2023-06-16
    276人看过
  • 农村国家规定耕地承包多久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家庭承包,不适合家庭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沙滩等。,可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承包期为30年,草地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30年,草地和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耕地承包期为几年?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第六条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
    2023-08-08
    106人看过
  • 农村耕地征收的补偿费用是什么?
    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
    2023-08-05
    108人看过
  • 农村耕地被征收钱给谁管
    一、农村耕地被征收钱给谁管地被征收土地补偿款归土地使用权所有人所有。我国法律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二、村集体征收土地流程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是:1.报请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2.获得批准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进行征地公告;3.听取被征地农民的意见;4.制定并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5.实施方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二款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三、征地补偿款起诉是否存在诉讼时效征地补偿款起诉存在诉讼时效,诉讼时效需视情况而定:1.一般是适用行政诉讼时效规定,因征收补偿款产生争议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如果是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是6
    2023-08-06
    144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被征收后还耕地如何补偿?
    没有明确的补偿标准,一般由当地征收政府和宅基地权利人协商决定。一、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该如何去赔偿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的,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农村房屋拆迁的补偿项目和标准:一、房屋价值的补偿: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二、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
    2023-03-22
    414人看过
  • 征地时对农村耕地强拆合法吗
    征地时对农村耕地强拆是不合法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一、征收耕地的补偿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
    2023-04-05
    197人看过
  • 农村耕地征收青苗怎样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被征收土地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制定。青苗补偿标准:办理征收手续时,应明确移交土地的时间,使当地村组及早准备,以免造成过多的损失。损坏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应当给予合理的补偿。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农村耕地征收究竟是咋补偿的农村耕地征收的补偿需要看耕地上面所种植的农作物,或者是其他的经济作物所产生的价值来判断,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农村耕地进行征收的,补偿的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
    2023-08-05
    40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农村征地违反规定占用耕地占用补偿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3
      国有土地征用土地给予补偿。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房屋,应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 农村土地征用有没有停耕费?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9
      农村土地被征收,按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物补偿费,没有所谓的停耕费..。
    • 江西农村怎么征用耕地?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8
      1、耕地遇到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3、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
    • 厦门农村耕地征用赔偿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7-20
      1、耕地遇到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3、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
    • 农村土地征用多年不耕用,如何处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8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