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转个人备注无偿赠与是否有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3 06:41:35 120 人看过

一、个人转个人备注无偿赠与是否有效

在法律上,若明确表示为赠送,此等资产即归于受赠者所有。另一方面,倘若涉及一方单向赠送合同,那么赠送完成之后赠与人将不得再向受赠人索回所送之物。所谓"赠与",乃是指赠与人自愿将其自有财产无偿交付给受赠人,而受赠人亦表示愿意接受的一种法律行为。这种行为的核心在于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

二、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

如向除股东外的第三方转让股权之时,转让之股东应向董事会提交申请,由董事会负责人组织召开股东会议。同时,董事长将担任主持人,股东大会需经过过半数已有的股东表决通过,并形成书面协议及签署盖章后方可生效执行。倘若向本公司现有股东转让股份,必须以书面形式知会其余股东,并签订书面股份转让协议。各位股东均应以书面方式就其自身所持有的股权转让事宜展开通知,寻求其他股东的认可。如果其他股东在收到相关书面通知之日起长达三十天内未能对该事宜作出回答或表示反对意见,则可以视作这些股东已经默许了这一股份转让行为。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0日 02: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2022个人债权转让是否有效
    1、转让的债权必须是合法有效的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由于转让无效致使受让人受损的,转让人应予以赔偿。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债权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变更,如果存在债的主要内容变更,则发生新的合同关系,而不属于转让性质。3、转让的债权需要有可转让性;4、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一、p2p第三方债权转让条件有哪些债权转让条件如下:1.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5.转让行为通
    2023-03-08
    94人看过
  • 个人与企业借款有无效
    企业可以向个人借款。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4、有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的。一、民间借贷的分类有哪些民间借贷有以下分类:1、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自然人之间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通过自愿协商,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资金,借款人在约定或者法定的期限内归还借款的法律行为,交易成本低;2、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3、企业与企业之间的
    2023-03-09
    215人看过
  • 个人土地可否无偿转给个人独资企业
    可以转让使用权,具体费用双方协商一致即可。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一、宅基地买卖合同合法有效的吗我们一般所说宅基地买卖指的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有其特殊性,是不能随意转让的,在非宅基地流转试点范围内,转让宅基地使用权,一般会被认定为无效。针对宅基地流转试点地区,转让宅基地使用权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依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及宅基地上房屋转让对象一般应是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若转让给同一集体组织成员,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一般应认定合同有效。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在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可知,该规定是管理性规定,非效力性规定,因此,违反一户一宅规定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二、土地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2023-03-02
    94人看过
  • 赠与合同写明个人所有是个人财产吗
    一、赠与合同写明个人所有是个人财产吗1、在赠与财产的范畴内,若明确指定了受赠人且仅限于个别转让于某一位自然人,则该部分财产被视为是个人财产而并非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2、如需界定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之间某一方的个人专有财产,应参照以下规定:(1)一方在结婚前所得的财产;(2)一方在遭受人身伤害后所得到的赔偿或补偿;(3)根据遗嘱或赠与合冋明确设定归属为单方面财产的权益;(4)专门用于个人生活起居的私人物品;(5)其他理应归属为某一方独自所有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二、婚前财产存一张卡只出不进,出去的那部分还算个人财产吗在未曾步入婚姻殿堂之前,您所积累的财富皆被视为个人资产范畴
    2024-05-01
    265人看过
  • 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格式)
    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格式)以下由赠与人(或代理人)填写赠与人情况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赠与不动产地址面积(㎡)以下由受赠人填写受赠人情况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与赠与人关系赠与人声明我将所拥有的不动产无偿赠与,不收取任何货币、实物或经济利益,该无偿赠与行为是真实、合法的。赠与人(代理人):年月日受赠人声明我无偿接受了所拥有的不动产,没有支付任何货币、实物或经济利益,该无偿受赠行为是真实、合法的。受赠人:年月日以下由税务机关(或征收机关)填写无偿赠与资料审核契税征收机关印花税征收机关该资料齐全、填写规范。符合无偿赠与规定。审核人:年月日已在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办理人:年月日已在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办理人:年月日其他说明事项办理人:年月日
    2023-06-08
    137人看过
  • 个人财产赠与小三是否返还?
    一、个人财产赠与小三是否返还?个人财产赠与小三是可以要求返还的。若是赠与的财产属于赠与方的个人财产的,则不能请求返还。若是夫妻一方因婚外情将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赠与他人,该赠与行为无效,另一方可主张返还全部赠与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二、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
    2024-01-04
    89人看过
  • 部分共有人赠与是否有效
    一、部分共有人赠与是否有效如果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那么赠予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第三百条,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第三百零一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共同共有的种类共同共有的发生,可以基于权利主体的一定的人身关系,如夫妻关系、家庭关系和共同继承关系。共同共有的类型主要有三种。(一)夫妻共有财产。夫妻是一种人身关系。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另有约定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家庭共有财产。家庭成员相互之间,也是人身关系,是一定范围内的
    2023-05-06
    69人看过
  • 将公司的股权无偿赠与儿子,是否交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67号)规定: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规定第一款: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规定第二款:视为有正当理由的情形之一: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因此,如果将股权无偿赠与给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子女,属于有正当理由情形,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什么是股权赠与股权赠与从字面意思来看就是股东将属于自己的股权赠送给他人,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公司法》并未设置有关股权赠与的直接相关条款。但实际上,股权赠与、股权继承等都应当属于特殊形式的股权转让,股权赠与应当看成是一种无偿的股权转让。股权赠与通常分为两
    2023-12-03
    116人看过
  • 赠与人无故死亡合同是否生效
    赠与合同赠与人死亡,其生前订立的赠与合同有效;如果因受赠人违法行为导致赠与人死亡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四条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赠与合同中赠与人负有哪些义务赠与人负有什么义务1、赠与人给付赠与财产的义务将赠与的财产按照赠与合同的约定交付受赠人并转移其所有权,是赠与人的主要义务。赠与人将财产交付并转移其所有权后,即使是以口头形式订立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也不得再行任意撤销赠与。2、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责任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是否构成违约行为,并承担违约责任,应当依照赠与目的和赠与合同是否经过公证
    2023-07-27
    270人看过
  • 房子赠与无偿赠与是否有税务
    分情况讨论。如果无偿赠送给直系亲属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及个人所得税免征,印花税和契税需要按评估价交纳,但如果是夫妻之间产权变更契税也不需要交纳。如果将房产无偿赠送给非直系亲属的,土地增值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及印花税都需要按规定交纳。一、买二手房费用清单买二手房的费用明细如下:契税:是由购房人支付的一项税费,住宅类房屋的契税在1%~3%之间,各地根据购房时间、购房面积、购房单价、购房政策等各项因素有所调整,最低低于总结的1%。营业税:也是由购房人支付,最新的政策是如果二手房房产证已满五年,那么就免征营业税。如果未满五年,营业税及所有附加在5.6%左右。土地增值税:二手房如果是非住宅类的房产,那么要支付土地增值税,商铺、酒店和写字楼的税率是10%吗,其他类型为5%。印花税:合同和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都需要缴纳印花税,二手房交易中主要是收取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印花税。这项税费买卖双方各支付0
    2023-03-19
    160人看过
  • 个人无偿接受赠与的房产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文件第三条规定:除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情形以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提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文件第一条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除上述规定以外的人员赠送房产要征收个人所得税。叔值关系的应按"其他所得"2
    2023-05-05
    456人看过
  • 个人土地无偿赠与别人使用合同怎么签?
    一、个人土地无偿赠与别人使用合同怎么签?土地赠与合同只要双方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合同即有效成立。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是指一方(赠与人)当事人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无偿地给付另一方(受赠人)当事人而达成的协议。由于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所以,受赠人一般不对赠与人承担义务。但是,受赠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承担赠与人在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所应承担的义务。农村土地赠与实际上就是指当事人一方将自己所拥有的土地房产无偿地转让给受赠人,受赠人示接受赠与的一种法律行为。其中,将土地所有权和房地产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人被称为房地产赠与人,接受他人房地产的人则被称为为房地产受赠人。纳税人在办理无偿赠与减免税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并作出无偿赠与声明,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无偿赠与减免税手续。二、农村土地转让的条件有什么?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024-01-04
    380人看过
  • 遗产赠与:继承人是否具有这个权利?
    不能,继承人放弃继承就不能再通过继承协议的方式将他应继承的份额转让给其他继承人。只有在办理了继承手续,对应继承的份额取得了所有权之后,继承人才能将该份额赠与他人所有。对此,公证处应先办理继承权公证,再办理赠与或转让公证。遗产的继承人范围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
    2023-07-20
    52人看过
  • 房屋无偿赠与兄弟姐妹是否交个税
    一、房屋无偿赠与兄弟姐妹是否交个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房屋赠与有可能产生六种不同的税。第一种:增值税如果个人向个人或者单位无偿的转让房产要缴纳增值税。但如果是家庭财产分割,或者将房产赠与有关部门用于公益事业,可以免征增值税。第二种: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这三项是随同增值税一并征免的。即要交增值税的这三项税也要一起交,要不交增值税的,这三项也不交。第三种:土地增值税将房产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的人,或者捐赠教育、民政、公益、社会福利部门可以不交土地增值税,其他情况还是要缴纳的。第四种:契税将房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不交契税,其他赠与一律要交契税。第五种:印花税无论是赠与方还是受赠方,都应缴纳印花税。但如果是个人将房产赠与政府或者福利单位可以免征印花税。第六种:个人所得税根据法律规定,受赠人是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在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时候,纳税额为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
    2023-05-18
    35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个人赠与老人房产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7
      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 房屋产权无偿赠与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无偿赠与有什么情况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06
      因为您取得房产为亲属间赠与,因此在收税上和一般的赠与有很大的差别。根据两部门通知,房屋产权无偿赠与的当事双方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三种情况主要包括: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通知指
    • 赠送人的结婚赠与是否有效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17
      法律上没有这方面的限制规定。遗赠有效的条件是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遗赠无效。 《民法典》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赠与金转账给被赠与人可否算是赠与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5-14
      转账给第三者不属于赠与,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男方未经女方同意私自将钱款赠送给“第三者”,属于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女方的财产权,不属于赠与。
    • 如何缴纳个人无偿赠与房产税?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8
      个人无偿赠与房产如何缴税答: 1、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4)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