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结论的告知规定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1 16:02:57 250 人看过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一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第一百四十七条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第一百四十九条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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