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解除了,是不是结案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0:35:38 72 人看过

1、监视居住解除了,并不是结案了。

2、监视居住解除的情形包括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监视居住解除是指解除强制措施,在此过程中不得中断对案件的审理。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一、结案了监视居住是否还会进行

1、审判已经完成了吗?如果没有完成,那么警察那边的结案就只是“侦查终结”的意思,意思就是案子公安已经不管了,是检察院和法院的事情了……

2、只有法院完成审判或者监视居住时间到期,才能取消监视居住。

3、如果法院已经完成审判,监视居住却没有取消,那么就去强制措施下达方要求取消这个强制措施。但由于监视居住有可能是公安、检察院、法院某一方做出,而这些措施都是由公安执行,因此你得找到正确的强制措施下达方(监视居住通知书上有单位名称)要求解除才行,而不是直接找执行方公安(没有下达单位的文件,公安不会解除的)。

4、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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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7日 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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