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明确规定公婆可以继承胎儿的遗产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22:34:11 215 人看过

胎儿可以继承遗产。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一、民法典中胎儿是否具有民事权利

未出生的胎儿是具有一定的民事权利能力的。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二、即使有遗嘱也有部分一定要按法定继承处理吗

有下列情形的,即使立了遗嘱有关部分遗产也会按法定继承处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六)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三、胎儿是否具有生命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条的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生命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生命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

胎儿自受胎之日虽然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附法定解除条件,如果胎儿娩出时为死体,所附法定解除条件成就,胎儿溯及到受胎时就不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相反,若胎儿活着出生,法定解除条件确定不成就,胎儿就确定的自受胎之日起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其民事权利能力将进行到底,直到自然死亡为止。

胎儿是否具有生命权在西方国家是一个非常严肃且具有争议性的问题,关于这一问题的结论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公共政策的走向。虽然我国法律目前并未承认胎儿具有生命权,但随着近些年法制建设的进步,对于保障人权的呼声高涨,理论界逐渐开始有一种承认胎儿生命权的驱使,法律在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权利事项上赋予胎儿一定的民事权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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