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农民工事实劳动关系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8 11:26:33 385 人看过

一、工地农民工事实劳动关系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归纳来说,劳动者就是要注意收集自己的收入凭证、与用人单位有关的身份证明、用人单位的招工材料、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管理的证明、其他可以作为旁证的证明。需要特别说明的,用人单位的报销凭证等、因公传递的电子邮件等也属于有效证据。总之一句话,能证明自己在用人单位工作过的各种东西。

二、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1)劳动者实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与监督;

(2)用人单位是否定期向劳动者发放工资,劳动者能否提供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记录,劳动者在经济上依赖于用人单位;

(3)劳动者被纳入用人单位的生产组织体系中从事劳动,与其他劳动者存在分工合作,而不是从事独立的业务或经营活动;

(4)劳动者必须自身完成劳务,无权将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或由他人代替完成;

(5)劳动工具、原材料一般由用人单位提供;

(6)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指定的工作时间、场所工作,并受用人单位决定或受其控制;

(7)劳动者提供的劳务是继续性的而不是一次性的;

(8)劳动者的工作性质是日常的,而不是临时的或是应急的。

农民工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群体,没有知识,干的都是最苦最累的活,但是有些比较万恶的老板拖欠工资或者是不进行支付工资,因为自身文化水平不高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这里温馨提示大家,没有合同,工资条工作服工牌都可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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