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执行死刑有哪些具体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8 21:20:29 79 人看过

1.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3.罪犯正在怀孕。

一、死刑犯对于怀孕能提前免除死刑吗

女死刑犯怀孕可以免除死刑。因为犯罪而被拘留的会被要求进行体检,在被审判前就会将犯人身体中的一些特殊情况一一排除。在审判前就被发现怀孕的犯人,无论罪行如何严重,在之后审判中都不会被判死刑。在执行死刑的过程中,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也会立即停止执行,并且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会依法改判。

二、死刑复核多久能执行完了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死刑复核下来以后七日内交付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怀孕。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三、有期徒刑执行包括哪些内容

包含下列内容:

1.有期徒刑的期限。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但是有两种情形除外:一是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死缓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可以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2.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

3.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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