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对于继承人的继承权,应当在继承行为发生之前进行认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上述导致继承权丧失的情况,一般表现在法定继承的处理上,对于继承人存在违法行为的,或者导致了严重的伤害后果的,还需要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一、继承人怎么才会丧失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关于抚恤金继承有法律规定吗
382人看过
-
法律规定继承人:房产继承的法定继承人的确定。
218人看过
-
法律规定继承的继承转移有什么特殊规定
209人看过
-
有关代位继承和遗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440人看过
-
继承车辆过户的相关法律规定
107人看过
-
法律上关于QQ与微信继承的规定
115人看过
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育的子女。包括男女双方未婚所生的子女或者已有婚姻关系的男或者女与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发生性行为致孕所生的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更多>
-
法律有法律规定有没有关于遗嘱继承的规定陕西在线咨询 2023-10-29法律分析 遗嘱继承,指的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又称“指定继承”。遗嘱继承的特征如下: 1、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 2、遗嘱继承是单方法律行为; 3、遗嘱是遗嘱人死后生效的法律行为。
-
-
法律规定中有关过继子的继承问题?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14“过继子”就是“嗣子”,是指因本人没有儿子,而将本人兄弟或者其他同宗共姓,辈分相当的家门兄弟的儿子立为自己的儿子,习惯上成为“过继”或者“立嗣”。于“嗣子”是否具有继承权问题,还要根据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具体问题具体对待:(1)对于在被继承人生前已经建立过继关系,并且“嗣子”与被继承人在一起共同生活,或者彼此间确实存在着赡养或者抚养关系,已经形成事实上的收养关系的,可以将“嗣子”作为养子对待。
-
是否法定继承优于遗嘱继承?有没有想关的法律规定?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02我国财产继承发生的根据有三种方式:一是法定继承;二是遗嘱继承或者遗赠;三是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适用效力是不平等的,关于法定继承优于遗嘱继承,继承开始后如果立有遗嘱的,应先按着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这充分反映了立遗嘱的被继承人处分自己死后财产的意志和愿望合理地使用权遗产得到处分。
-
继承的继承人是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的有关规定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07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是指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开始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可以同时继承遗产,而是要依照法律规定的先后顺序继承。继承法确定继承顺序的主要依据是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婚姻关系与血缘关系,同时还要考虑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密切程度以及在经济上是否相互依赖等因素。我国继承法把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要赡养义务的,也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范围,是指依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