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借款盖公司的章无力偿还公司股东有义务还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3 02:09:04 222 人看过

一、欠款人借款盖公司的章无力偿还公司股东有义务还吗

若公司欠债未偿还且股东与法人已完成足额实缴,无抽逃资金行为,则无需法人或股东担责。

公司债务与其股东及法人相互独立。

但若股东或法人存在抽逃资金或虚假出资现象,债权人有权向其追偿。

《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二、公司破产了欠款怎么要

当公司宣告无法偿还所负担的到期债务,且其资产已经无法充分抵充全部债务或者显然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公司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在这样的情况发生之后,依据法律规定,公司有责任以其所有的财产来承担所欠下的债务。

接下来,本公司将会对各债务进行全面的清算,任何未被清偿的债务都将在这个过程中得到妥善解决。

对于债权人而言,他们需要在法定的期限之内申报自己的债权。

在清算过程中,公司的财产会首先用于支付破产费用以及共益债务,其次是支付员工的工资等相关费用,最后才是用于清偿普通债权。

如果在清算过程中发现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那么就必须按照相应的比例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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