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蚌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办理法律怎么规定
《安徽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财会〔2016〕551号)
第八条:市财政局负责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安徽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制定本地区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市本级继续教育培训;
(三)负责面授培训机构备案登记工作,规范培训市场;
(四)组织、监督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五)指导并组织实施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分的审核、确认、登记工作,做好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档案管理工作。
二、蚌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办理条件
蚌埠市行政区域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三、蚌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办理材料
提供所列材料之一
会计类考试通过证明
会计学历学位教育科目考试或考核通过证明
会计类课题结项证明
会计类论文发表证明
会计类书籍出版证明
会计类知识大赛成绩合格或表彰证明。
四、蚌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办理流程
1.登陆安徽会计管理网——填写资料——上传视同教育材料——提交申请。
2.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直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或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重新申办。
3..市政务中心财政局窗口工作人员审核确认,符合规定的给予审核登记。
4.登录安徽政务服务蚌埠分厅或安徽会计网查询办结情况。
五、蚌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办理地点在哪个位置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燕山路1599号蚌埠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北大厅财政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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