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决定于法无据终审判决予以撤销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08:00:25 76 人看过

自己未提出申请,原工作单位却作出同意自己辞职的决定,并停发了相关的福利待遇。某学院研究所科研人员贾女士为此将研究所告上法庭。日前,市第二中级法院终审判决:撤销研究所同意贾女士辞职的决定;补发贾女士2003年9至12月的科研津贴,2003年防暑降温费、国庆节过节费、2004年春节过节费共计2040元;报销两个年度的供暖费;自2003年9月至判决之月,补发工资、报销子女医药费;缴存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

1999年7月,贾女士毕业后到某学院研究所工作,双方签订了毕业生服务协议。2002年12月8日,研究所认定贾女士2002年考核不称职。同月,贾女士报考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2003年7月被录取。8月28日,研究所作出同意贾女士自31日起辞职,调离研究所的决定。此后,研究所将贾女士的人事档案移交学院人才交流中心,从2003年9月起停发工资及福利待遇。

贾女士称,自己从未提出过辞职申请,要求撤销研究所作出同意自己辞职的决定;判令研究所支付拖欠、扣发的劳动报酬、福利待遇;撤销人事档案中的辞职决定以及其他不应放入档案的文件;研究所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后,贾女士不服,上诉到二中院。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学院研究所不能举证证明贾女士提出了辞职申请,就作出同意贾女士辞职的决定,并将贾女士人事档案转至学院人才交流中心缺乏依据。贾女士要求撤销辞职决定理由正当,应予支持;研究所未举证证明其规章制度中有考取外单位研究生后可停发工资及福利待遇的规定,而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对学院系统的各类研究生的待遇问题亦没有明确规定,因此,研究所以贾女士不是在职研究生为由拒绝向其发放工资福利待遇,于法无据,贾女士要求学院研究所补发2003年9月后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缴存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理由正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1: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辞职相关文章
  • 二审判决终审判决还可以要求再审吗
    已经执行的二审判决,如果有错误,仍然可以申请再审如果再审改判,已经执行的可以再执行回来。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一、判决书下来后过了上诉期想上诉怎么办已经生效的判决书不能再上诉,但是可以通过再审程序维护合法权益。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二、劳动纠纷二审过后能申诉吗通过二审后终审,二审终审后判决、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不能再上诉,只能向二审法院的上级法院申诉,但一般申诉案件受理的可能性不大,劳动纠纷的民诉案也不例外。二审判决后,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
    2023-03-08
    87人看过
  • 民事判决书(撤销认定财产无主的判决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67××××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民特字第××号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申请人×××要求撤销认定财产无主的判决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特字第××号民事判决,认定……(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等)为无主财产,收归××××所有。现申请人×××以……(写明要求撤销认定财产无主判决的理由及请求)。经本院审查……(写明撤销原判决的理由)。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撤销本院(××××)×民特字第××号民事判决。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判员×××××××年××月××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
    2023-06-11
    302人看过
  • 撤销一审二审判决,发回重审
    一、撤销一审二审判决,发回重审1.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案件,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特别关注:2003年11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切实纠防超期羁押的通知》第4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对于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案件,只能一次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对于经过查证,只有部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只就该部分罪行进行认定和宣判;对于查证以后,仍然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案件,要依法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不得拖延不决,迟迟不判。2.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1)违反刑事诉讼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2)违反回避制度的;(3)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4)审判组
    2023-03-25
    332人看过
  • 判决撤销国土厅不予受理复议决定的土地案件
    唐山市丰润区石各庄镇三女河、陈各庄村、韩家街村、方子里村880户村民(以下简称村民),因对唐山机场迁建项目落实的征地补偿存在异议,多次信访要求核实。河北某律师事务所接受了上述村委会的委托,查清并落实征地补偿纠纷案件。2007年12月7日,村民代表收到唐山市国土局丰润分局的《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得知唐山机场迁建工程项目征地费为16500万元,原丰润区国土局只按照《征地协议》村民征地费8752.54万元,被丰润县国土局截留了征地费7747.46万元。村民对此不服,于2008年1月31日,向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1、确认唐山市国土资源局截留唐山机场迁建工程项目征地费行为违法;2、责令唐山市国土资源局给付截留的征地费7747。46万元;3、给付同期贷款利息。河北省国土资源厅认为,村民因该工程项目征地费用事宜已于2006年11月向省厅申请过行政复议,省厅作出的冀国土资复字[200
    2023-04-22
    261人看过
  • 原判决被撤销,发回重审。
    发回重审的情况一般如下: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2、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一般由二审法院自己审判。裁定终结督促程序裁定书怎么写民事裁定书(终结督促程序用)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民督……号申请人:,……。……被申请人:,……。……(以上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申请支付令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后,于年月日发出()……民督……号支付令,限令被申请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终结督促程序的原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三十二条第项/第四百三十七条第项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案的督促程序。本院()……民督…
    2023-07-18
    367人看过
  •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不是一审终审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一审终审,我国《仲裁法》规定一审终审,仲裁裁决书一经作出,当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如果能够证明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根据《仲裁法》、《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与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具有同等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一、有关法律依据根据《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
    2023-04-04
    117人看过
  • 再审判决后要撤销一审二审吗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案件进行再审后,要不要撤销一审或者二审的判决,要依据再审的判决结果而定,如果原判决有错误的,会撤销原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
    2023-04-17
    416人看过
  • 首用撤销权要法院撤销判决
    老伴陈女士因房屋买卖纠纷惹上官司,然而一审二审中刘大爷均未作为涉案房产共有人参与诉讼,刘大爷依据新《民事诉讼法》规定,向法院行使撤销权,要求撤销二审判决并发回重审。今天上午,刘大爷的代理律师北京市大瀚律师事务所马强律师告诉记者,二中院已受理此案。据悉,这是新民诉法实施后,本市法院受理的首例案外人提起撤销权之诉。何女士起诉称,2012年6月,她与陈女士通过中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291.5万元的价格购买陈女士朝阳甘露园的一套房产。但此后陈女士书面要求解除合同,她要求法院判令陈女士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违约金等。刘大爷作为委托代理人出庭,他提起反诉,称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他对老伴自行卖房一事不知情,要求法院判令买卖合同无效。今年3月,朝阳法院一审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合同。陈女士称该案存在阴阳合同及虚假网签,上诉要求法院认定买卖合同无效,二中院二审维持了原审判决。刘大爷认为审理程序违法,向二中院提起撤销
    2023-04-23
    307人看过
  • 决定再审的案件原判要撤销吗?
    决定再审的案件,对案件进行再审后,要不要撤销一审或者二审的判决,要依据再审的判决结果而定,如果原判决有错误的,会撤销原判决。其他情况,一般不会撤销原判决。一、二审判死刑还有希望吗?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从判决之日就生效了,不可以再上诉或者抗诉。但如果认为判决错误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但是否再审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决定。一般的案件,基本上不会进入再审程序,除非有新的证据能够推翻原判决,或者法院认为原判决有错误。所以二审如果找到相应的减轻罪行的证据等还是有可能再审改判的。二、民事裁定书可以撤销吗对出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是可以撤销的。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的,可以由原判决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撤销或者在上诉审判中撤销。《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
    2023-06-23
    162人看过
  • 一年内起诉撤销合同,法院判决不予撤销,5年后还能撤销吗
    一年是相对的,相对于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合同可撤销事由的时间,即是自知道的时间时起算的。而尝弧佰旧脂搅拌些饱氓五年是绝对的,只要是发生了客观可撤销事由不论债权人是否知道,即是从客观发生可撤销的事件时起算的。比方说,在债权已到期的情况下,2001年1月债务人放弃了一项他对别人的债权,即过了五年整,债权人2006年1月才知道。那么债权人就没有撤销权了。补充一下,一年和五年都不是诉讼时效,都是除斥期间。诉讼时效是基于请求权的,请求权和撤销权是性质不相同的权利,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就不处理了。过了除斥期间,法院得处理。从程序法人上、表面上来看,区别在于,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受理,但会驳回起诉不审具体实体问题不出判决;而过了除斥期间,法院不但受理,而且会判决不得撤销。你补充的理解是对的,至于你的疑问,就是说六年去了,为什么也得判,还需要理解一个撤销权和请求权的区别。撤销权诉讼是向法院提起的确权之诉,即让
    2023-02-16
    107人看过
  • 认定财产无主的判决可否撤销
    一、认定财产无主的判决可否撤销1、认定财产无主的判决如果是原判决是可以撤销的。法律规定,判决认定财产无主后,原财产所有人或者继承人出现,在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可以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核实,应当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第一百九十三条判决认定财产无主后,原财产所有人或者继承人出现,在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可以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二、无主物的认定的审理程序是什么1、法院接受申请后,应进行审查,认为申请不符合条件,或者财产有主的,裁定驳回申请;申请符合条件的,立案受理。2、发布财产认领公告。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核实财产所有人已消失或者去向不明,应当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应写明如下内容:申请人的姓
    2023-06-11
    412人看过
  • 认定无行为能力的判决的撤销
    公民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后,如果经过治疗病情痊愈,精神恢复常,能够判断自己行为的后果,清醒地处理自己的事务,那么,造成其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因已经消除。此时,如果任凭原判决继续有效,不仅有损于该公民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该公民参加民事流转活动。在这种情况下,被认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他的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人民法院根据该公民本人或其护人的申请,经查证属实后,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从法律上恢复该公民的民事行为力,同时撤销对他的监护。但必须以有关人员的申请为依据,人民法院不依职权主动进行。
    2023-06-08
    167人看过
  • 一审缺庭判决书是终审判决吗
    不一定。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缺席判决判决书虽具有法律效力,但当事人一方是可以提出判决异议申请再审。因此,一审缺庭判决并非终审判决。缺庭判决就是在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例如,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一审判决不服怎么办对一审法院的裁判不服的,可向上级法院上诉,开启二审程序。二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再上诉。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3.原
    2023-04-17
    404人看过
  • 二审维持原判,再审撤销二审判决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上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后,维护一审判决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如果再审撤销判决的,是撤销二审的判决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第二百零七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
    2023-06-01
    474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辞职
    词条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 更多>

    #辞职
    相关咨询
    • 申请再审时是撤销一审判决还是撤销二审判决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1
      必然是撤销二审文书,因一审文书没有生效。
    • 撤销二审判决一审判决会怎样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0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
    • 法院判决于法无据,不予支持如何上诉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13
      一、写起诉状,首先将原被告双方的基本情况写清楚,然后列明诉讼请求(要求还款),最后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写清楚。 二、带上起诉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证据(欠条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法院立案庭要求立案。 三、立案后,回家耐心等待。法院会给被告送达起诉状,举证通知,给你送达举证通知,被告的答辩状。确定开庭日期后会给你们送达传票,按照传票上的日期去法院参加庭审。
    • 法院判决书撤销以后将终审期限重新计算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7
      法院中止审理后期限不重新计算.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一条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
    • 开设赌场一审判决被撤销,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怎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07
      民事案件的再审和重审的含义是有区别的,不应混淆。再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已审结的案件,发现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而再次进行审理所适用的程序。它是继一审、二审程序后,为纠正错案,撤销、改正生效判决、裁定而设置的法定补救程序,是对第一、二审案件的再次审理,但不是重审。 重审是一审法院对经上级法院二审或再审后认为一审法院或一、二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