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正处于环境污染事故的高发期。一些地方的工业企业污染事故频发,严重污染环境,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特别是一些污染事故受害者得不到及时赔偿,引发了很多社会矛盾。利用保险工具来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处理,有利于分散企业经营风险,促使其快速恢复正常生产;有利于发挥保险机制的社会管理功能,利用费率杠杆机制促使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有利于使受害人及时获得经济补偿,稳定社会经济秩序,减轻政府负担,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环境责任保险是随着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侵权行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生以及公众环境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从公众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中逐渐独立出来。通常而言的环境污染是指环境因物质和能量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环境功能及资源的有效利用或危害人体健康和人类生活的现象。而环境责任保险又被称为“绿色保险”,是围绕环境污染风险,以被保险人发生污染水、土地或空气等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它是整个责任保险制度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也是一种生态保险,投保人以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的形式,将突发、意外的恶性污染风险或累积性环境责任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保险固然有理赔的功能,然而面对被污染了的环境,理赔对于社会的和谐稳定起到的作用也就显得微不足道了,环境污染给受害方造成的影响可能是长期潜在的,当前的损失评估可能不能完全反映这一影响,如果是健康和生命方面的影响就更不是金钱所能够弥补的。所以,最好的方法是避免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把保险的风险管理方法与环境管理相结合,通过第三方的风险管理与服务的实施,努力实现让环境事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大限度降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概率,降低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参险后,保险公司也会要求企业在投保同时完善防范措施。如果没有防范措施,风险将处于免赔的状态。这在一定程度能够促进企业自身风险的管控,从而产生更大的社会意义。
什么是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报告制度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报告制度,是指因发生事故或其它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与破坏事故的单位除了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外,还必须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且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以及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的法律制度。
所谓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以及受意外因素的影响,或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或破坏,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报告制度是防止环境污染或破坏发生以及污染或破坏后果扩大的有效措施。具体表现在:
1、有助于可能遭受事故危害的居民及有关主管部门及时了解事故真相并采取有效措施;
2、环境污染或破坏事故所造成的危害较复杂,有些危害后果有一定的潜伏期,该制度的实施将有利于正确判断灾情,及时了解案情,为公证处理环境污染与破坏纠纷准备详实的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第七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队环境保护部门和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矿产、林业、农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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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如何加强风险隐患排查的上海在线咨询 2022-12-09风险提示:用工单位在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于本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内降至规定比例。但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公布前已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期限届满日期在本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后的,可以依法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 用工单位未将本规定施行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降至符合规定比例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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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定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2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地区、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害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排查治理内容: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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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火险隐患怎么整改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22消防监督机构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险隐患,应当及时向被检查单位或者居民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发出《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必要时可传唤有关人员,督促整改。被检查单位的防火负责人,应当把火险隐患的整改情况,及时告知消防监督机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副本可根据需要送当地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部门。被检查单位或者居民有不同意见时,在接到《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可提请上一级消防监督机构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