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期间能否转让股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5 16:42:22 490 人看过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该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该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一、公司解散的效果

解散是否导致公司法人资格的终止因国家而异,英国实行先算后散体制,解散即意味着公司法人人格的终止,我国实行先散后算的体制,美国、日本和欧洲大陆国家亦然,这种解散并不导致公司法人人格消灭,只是导致清算程序的发生。只有清算完成后,公司的法人人格才消灭。

1、进入清算程序

除因合并、分立而解散外,在其他解散的情形下,公司均需进行清算。通过清算,结束解散公司的既存法律关系,分配剩余财产,从而最终消灭其法人资格。

2、公司仍存续,但应停止积极营业活动

在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积极的经营活动,即其活动限于与清算有关事务。

3、解散公司在特定情形下仍可恢复

我国未作规定。

二、破产清算期间债务人的义务

1、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3、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4、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5、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6日 09: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会议相关文章
  •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转让公司资产是否有效
    一、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转让公司资产是否有效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转让公司资产,如果是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并且用于清偿公司债务,该转让资产行为有效,否则无效。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的职权】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
    2023-04-19
    221人看过
  • 在清算期内公司可以转让股权吗
    公司清算期内可以股权转让,满足章程和法律对股权转让的规定即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一、股权转让款可不可以分期支付股权转让款可分期支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二、非法股权转让算非法集资吗?如果公司股权转让程序符合法律规定的,就属于合法行为,不构成非法集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三、股东通过退股不同
    2023-06-26
    459人看过
  • 转让股权股东不同意能否转让
    一、股权转让有股东不同意怎么办股权转让经常发生,其他股东在绝大多数时候是配合的,但是如果其他股东不配合怎么办毕竟股权转让需要变更公司章程,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章程变更登记,实践中工商部门要求提供全体股东签字的股东决议和章程修正案,如果其他股东不配合,不在股东决议上签字更不去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呢笔者结合实际操作经验,提出以下个人建议仅供参考:二、股权转让一般需要如下材料:1、股权转让协议书;2、公司原股东会关于股份转让的决议;3、公司新股东会决议(主要是关于公司修正案的);4、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5、重新选举董事或监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7、新股东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8、工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例如办理人员委托书以及身份证明、新旧股东现场签字、变更登记申请书等)
    2023-02-21
    267人看过
  • 一人公司股权转让是否要进行清算
    就转让股权的增值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存在清算问题。《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2023-06-13
    73人看过
  • 股权转让清算要件有哪些
    股权转让确认要件有:1、双方订立股权转让合同并全面履行义务;2、公司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3、依法办理股东变更登记;4、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一、公司股权变更的具体过程是什么公司股权变更的具体过程如下: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2、变更营业执照到工商局许可大厅办理;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4、变更税务登记证;5、变更银行信息。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二、股权转让经办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股权转让,经办人承担法律责任。股东一般会以其出资承担公司债务。如果股东没有履行出资责任,转让公司股权后,那么仍然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权转让的流程是什么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
    2023-03-20
    103人看过
  • 破产清算股权转让可以吗?
    从理论上讲以及目前法律规定,破产后,公司不能开展经营活动,但不妨害股东转让股权,但从实际情况看,已经破产的公司,多数是最终注销的,重整的可能性不大,股权已经没有价值,股权转让没有意义,除非有特定的目的。一、股权转让的方式股权在本质上是股东对公司及其事务的控制权或者支配权,是股东基于出资而享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的总称。具体包括收益权、表决权、知情权以及其他权利。1、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2)向第三人转股:股
    2023-03-28
    488人看过
  • 破产清算期间股权可否质押
    一、破产清算期间股权可否质押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并没有规定不能质押股权,如果质押股权,要及时所选债权人委员会。如果在重整期间,为继续经营而借款的,可以不借款设立股权质押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九条管理人实施下列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一)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的转让;(二)探矿权、采矿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的转让;(三)全部库存或者营业的转让;(四)借款;(五)设定财产担保;(六)债权和有价证券的转让;(七)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八)放弃权利;(九)担保物的取回;(十)对债权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财产处分行为。未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管理人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人民法院。第七十五条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是,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
    2023-06-17
    493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后债权债务能否转让?
    公司的债权债务并不会随着股权的转让而转移。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不影响公司对外承担债权的能力,公司独立的法人人格并未受到影响。因此,公司的部分股权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并不因此而随同转移。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条件和限制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是股东将其对公司所有之股权转移给受让人,由受让人继受取得股权而成为公司新股东的法律行为。股权转让的法律后果,是股权出让人丧失一部分股权甚或丧失全部股权以致丧失股东身份,股权受让人股权份额增加或者成为新的股东。股权自由转让是公司法上的基本一项原则。但股权转让往往涉及转让人、受让人、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及公司债权人等诸多主体的利益,为了维持相关主体间的利益平衡,保障交易安全,就不能不对股权转让进行必要的规制限制。因而,股权自由转让不是绝对的,其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较,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可转让性程度就要低一些。有限责任公司因人合性、资合性的等特点
    2023-06-23
    454人看过
  • 股权纠纷能否清算
    股权纠纷涉及到股东之间的权益,不需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算。《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
    2023-04-03
    115人看过
  •  是否需要进行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清算?
    在进行股权转让前,购买方需要进行尽职调查。这些调查包括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债务、担保和抵押等情况,以确定是否购买该股权和对该股权的报价。尽职调查是股权转让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可以帮助购买方更好地了解目标公司的状况,减少风险。在进行股权转让前,购买方需要对该公司进行尽职调查。这些调查包括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作为尽职调查的一个重要方面。但不需要对公司进行清算。是需要对公司的资产、债务、担保、抵押等情况进行了解。确定是否购买该股权,和对该股权的报价。 股权转让前需要做哪些准备?在进行股权转让前,需要进行充分的准备,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顺利进行。以下是一些必要的准备措施:1. 确认股权转让协议的合法性: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前,需要对协议的条款和内容进行仔细审查,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没有涉及到任何潜在的法律风险。2. 了解股权转让的程序:股权转让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包括向相关部门提交申
    2023-08-28
    263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后公司可以清算么
    股权转让前是不可以对公司进行清算的。公司进行清算应当符合法定条件,股东转让股权不需要进行清算。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权转让后,公司应当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一、股东退出公司的方法是什么股东退出公司的方法:1、股权转让,股东将其全部财产依法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其他人;2、股权回购,股东对决议投反对票的,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3、公司解散,股东在公司解散的情况下,相当于取得了退出公司的法律效力。转让股权后,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向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公司章程的修改不需要股东会表决。二、公司破产之前可以进行股东变更吗?公司股东在破产清算之前也是可以进行变更的。公司破产清算前依法具有法人资格,股东可以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但股东转让股权应当遵守法律和公司章
    2023-06-26
    297人看过
  • 股权转让股权的清算需要全体股东同意吗
    股权清算不需要全体股东同意。根据《公司法》第183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据此,法律并没有规定清算组由全体股东构成,也没规定需经全体股东同意。股东股权转让需要经其他股东同意吗股东股权转让是否要其他股东同意关键是看接受转让的是该公司股东还是股东以外的人。股权转让发生在该公司股东之间的,此时股权的转让不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股东可以自由决定转让给哪个股东,以及转让多少股权。如果股东向其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此时股权的转让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要符合一定的程序要求。即要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将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应在三十日内答复,未答复视为同意转让;如果过半数不同意转让的,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股权;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转让,此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只有在其他股东都不行使优
    2023-08-02
    350人看过
  •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转让股权,该股权转让行为是否有效
    夫妻对共同的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夫妻之间对财产的共有属于共同共有。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应为无效。根据法律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一、夫妻的共有房屋一方出卖有效吗夫妻的共有房屋一方出卖一般是无效的,夫妻的共有财产一方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的行为是无效的,夫妻单方擅自对共有房产进行处分,原则上认定无效。但也有特殊情况,如果第三人是自愿有偿获得房屋,并且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依照第三方的意愿确认该买卖关系成立,这种做法主要为了保护第三人利益,维护房产交易的稳定。二、民法典夫妻一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夫妻一方卖房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夫妻双
    2023-02-19
    498人看过
  • 股权转让能否零作价
    可以的,认缴出资额可以零转让,但认缴出资的股权是有价值的,可议价或根据公司转让时的净资产定价。同一般的股权转让,认缴出资的股权转让同样可以协商议价,或根据公司的净资产定价,或参考行业发展及预期评定股权价值。一、认缴出资的股权转让方法:转让或受让认缴出资的股权,最好出让方缴足后再转,这对转让方尤其必要。如受让人未能补缴出资额,公司及其他股东,抑或公司第三方债权人,都可依法主张原出让人及/或受让人连带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至少在认缴而未出资到位的额度范围内,出让人及受让人都是要承担的。二、国有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1、初步审批:转让方就本次股权转让的数额、交易方式、交易结果等基本情况制定《转让方案》,申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在获得同意国有股权转让的批复后,进行下一步工作。2、清产核资:由转让方组织进行清产核资,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3、审计评估: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全
    2023-02-11
    288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会议指由债权人组成的,表达全体债权人意志的临时性决议和监督机构。债权人会议,是在法院指导和监督下,表达全体债权人意志,代表债权人整体利益而参与破产程序的机构。... 更多>

    #债权人会议
    相关咨询
    • 股权转让后企业能否清算公司的负债?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4
      1、受让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目标公司的帐务进行全面审计。 2、聘请律师对目标公司财产进行清产核资。 3、在股权转让合同中设置债权债务排他声明,即转让方承诺不存在已经披露的债权债务之外的其他债权债务。 4、转让方承诺目标公司财产不存在披露之外的他方权利限制、抵押、质押,不存在额外为第三人提供的担保或者保证; 5、由转让方或者第三方对转让方的承诺进行担保或者保证; 6、对股权转让进行公告,催促债权债务
    • 债权人申请公司破产清算,公司股东能否转让股权?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23
      《破产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因此,在破产重整期间转让股权的话,只要不是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是可以进行股权转让的。另外,在进行破产重组的时候,是有一定的流程的,我们一般还需要进行召开一次债权人会议,才可以进行股权转让的。
    • 公司股权转让清算时能否获得优先兑付权利?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05
      答:拥有股权转让协议在处理公司清算流程中事实应该有优先兑付权利。
    • 股权转让是否是投资款清算资产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9
      是股权转让,不是投资款也不是清算资产。 股权转让是股东把自己在公司中的权利转让给其他人,转让的价格可能远远高于当初的出资额,也可能低于当初的出资额。在转让的价格等于当初的出资额的情况下,看起来好像是投资款的返还。但其实含义不一样。
    • 股权转让期间股东是否能够撤销股东资格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03
      严格来讲是不可以的,但部分法院会在股权转让纠纷中审核转让方的股东资格问题。股东资格确权纠纷和股权转让纠纷性质上不属于同一类法律关系,不应该合并诉讼。法院在审理股权转让纠纷过程中,如果受让方提出转让方并非真实股东,不具备股东资格,少部分法院会审核转让方是否具备股东资格。按照正常审理程序,股东资格确认是股权转让的前提,如果在股权转让纠纷中,一方或第三方提出转让方股东资格争议,法院可终止审理股权转让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