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受地域管辖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4 11:52:25 384 人看过

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是受地域管辖的,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一、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二、劳动争议提管辖异议的期限在什么时候

劳动争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异议。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仲裁前置,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三、没有合同拖欠工程款的纠纷应该怎样处理?

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2日 05: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委员会相关文章
  • 仲裁有无地域管辖
    仲裁可以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吗?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仲裁机构和法院不同。法院行使国家所赋予的审判权,向法院起诉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在诉讼前达成协议,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审判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经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必须应诉。仲裁机构通常是民间团体的性质,其受理案件的管辖权来自双方协议,没有协议就无权受理约定仲裁的时候需要注意些什么?一、不要在合同中同时约定两个仲裁机构。如有的合同中约定:“争议可提交a市有关仲裁机构仲裁或b市有关仲裁机构仲裁”。这样的约定,往往在纠纷发生时双方当事人会就申请何地仲裁机构仲裁发生分歧,此时根据新仲裁法解释第五条之规定:仲裁协
    2023-06-14
    329人看过
  • 上海:哪些劳动仲裁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管辖
    有位员工与公司发生争议到公司所在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仲裁立案庭却让其到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员工不甚理解为何,故前来咨询,经简单了解后发现该员工所属公司为一本市知名外商独资企业,注册资本达5000万美元,故依据下文进行了解答。根据2008年8月实施的《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通知》的规定:一、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下列劳动争议案件:1、注册资金壹仟万美元以上(或者相当于壹仟万美元以上)的本市外商独资企业和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2、本市企业与其取得合法就业资格的外籍人员、台港澳人员和定居国外人员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3、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案件。二、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本行政区域内除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以外的劳动争议案件。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同时负责管辖本行政区域内属于注册资金壹仟万美元以上(或者相当于壹仟万美元
    2023-08-12
    90人看过
  • 劳动争议诉讼中的地域管辖问题
    我国法律上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管辖并无规定,这和我国《民事诉讼法》颁布时,我国尚处在计划经济时代,劳动用工主要实行固定工制度,劳动争议案件还很少发生,故制定《民事诉讼法》并没有对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的规定。但是随着我国劳动法的颁布实施,劳动力逐步市场化,劳动力的流动性大在加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利益冲突大为增加,在此种情况下劳动争议案件逐年大幅上升[2],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已成为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法律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缺乏明确的规定,在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前,劳动争议诉讼管辖在各地人民法院的实践中处于无序状态十分混乱[3]。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颁布结束了劳动争议案件诉讼管辖的混乱状况,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了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管辖。该解释第八规定:劳动争议案件
    2023-06-21
    286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如何划分
    一、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怎么确定?《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二、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如何划分?(一)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下列劳动争议案件:1、用人单位注册地及劳动合同履行地位于东城区、西城区、海淀区、丰台区、朝阳区和石景山区,注册资金在壹仟万美元以上(或者相当于壹仟万美元以上)的中央、市属单位与外商合资、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含港澳台合资、合作和独资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2、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案件;3、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应当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二)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本行政区域内,除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内的劳
    2023-03-15
    199人看过
  • 应统一劳动争议案件的地域管辖
    假如一个宁夏的建筑公司到北京承揽一工程,在北京当地招了工人进行劳动,当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应向何处申请仲裁呢?根据国务院的《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劳动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的规定,双方不在同一管辖区,应在工资关系所在地管辖,而工资关系所在地指发放工资的单位所在地,即宁夏公司的注册地,由宁夏当地仲裁委管辖。显然,按此规定对受伤害的劳动者来说,没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当然,劳动部后来有新的批复,《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管辖范围的复函》(劳部发〔1995〕209号)及《劳动部关于涉外劳动争议管辖权问题的复函》中又确定:因履行劳动(工作)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由劳动(工作)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也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劳动部的批复上升不到法律的地位,而且是不
    2023-04-22
    313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规则与劳动争议诉讼的管辖规则相同
    一、劳动争议诉讼管辖第一,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是劳动仲裁委员会,不能以劳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作为确定人民法院地域管辖的根据。依据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所确立的原告就被告原则,应由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又因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之间所具有的特殊劳动关系,用人单位的地址相对固定,且劳动争议条件仲裁法第21条: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所以,应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较为适当。劳动仲裁律师提示劳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管辖之外的中级人民法院却无权管辖劳动争议案件,这对人民法院的工作极为不利。第二,由于劳动仲裁委员会的组织设置不统一,与法院的设置也不同,有许多市辖区尚未设立劳动仲裁委员会,甚至在某些直辖市只有
    2023-06-06
    208人看过
  • 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异议
    对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管辖权存有异议时,应当以书面的方式在答辩期满前提出。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进行审查,若异议成立,案件会被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同时当事人会收到书面的通知。若异议不成立,当事人会收到书面的驳回。当事人应当注意管辖异议提出的时间限制,在答辩期满后再提出对程序的进行没有影响。一、针对法院管辖权有异议的提起上诉的都包含哪些因素?1、主体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提出异议的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和有请求权的第三人。原告是提起诉讼的人,故而不会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当然,在发生移送管辖后,原告有权向受移送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无请求权第三人,由于其在诉讼中居于辅助一方当事人的地位而不具有异议权。2、时间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
    2023-03-06
    172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仲裁管辖和诉讼管辖的区别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同时,在仲裁阶段和诉讼阶段的管辖又存在一定的区别。现简单比较如下,供大家参考:一、劳动仲裁阶段的管辖根据国务院《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如果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据此,劳动争议的仲裁管辖,如果职工和企业都在同一个辖区,那就由所在辖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果企业和职工分别属于不同的辖区,则以职工的工资关系所在地的劳动争议委员会管辖,即以发放工资的单位所在为管辖地。但是上述规定,往往出现不方便职工的情形发生。比如北京某公司在上海设立了一办事处,以北京公司的名义在上海招聘了职工,工资由北京公司发放。如果发生争议,按照上述规定,就得由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上海的职工提起申诉是极其不方便的。所以,劳动部
    2023-06-07
    66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了仲裁管辖制度
    一是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也就是说,发生劳动争议时,申请人可以选择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规定双方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也就是说,当存在两个争议案件时,同一争议的双方都是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管辖权三是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本地区的劳动争议负责。这是劳动争议仲裁的区域管辖权。由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是按行政区划设立的,其区域管辖权不是按行政区划划分的,而是按其设立时的管辖权,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争议具有管辖权。管辖范围可以与行政区划相一致,也可以不相一致。本法不直接规定直辖市、设区的市及其区县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级别管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时,应当明
    2023-05-07
    63人看过
  • 如何解决劳动人事仲裁管辖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分别向两地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人事仲裁庭审程序1.通知开庭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组成仲裁庭并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2.当事人举证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被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继续开庭审理,并缺席裁决。3.庭前纪律宣读开庭审理前,
    2023-07-16
    488人看过
  • 劳动仲裁地域受理范围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是指确定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权限和范围,即各级或同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在职权范围上的具体分工。某一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某一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处理的权限,称为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也就是劳动争议仲裁受理权。一、劳动仲裁出结果后公司不赔怎么处理劳动仲裁出结果后公司不赔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仲裁胜诉后,只要对方未提起诉讼,该裁决已经生效。而对方拒不履行裁决义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仲裁处理的程序:1、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等。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
    2023-06-25
    467人看过
  • 劳动仲裁管辖地怎么确定?劳动仲裁管辖约定有效吗?
    一、劳动仲裁管辖地怎么确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2、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二、劳动仲裁管辖约定有效吗劳动争议的解决采用仲裁前置的处理程序。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分为劳动仲裁阶段的管辖和法院诉讼阶段的管辖,在劳动仲裁阶段,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即在劳动仲裁阶段,适用劳动合同履行地优先管辖原则。劳动争议案件在法院诉讼阶段,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
    2023-04-11
    411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异议提出时间有限制吗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间,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为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至于以什么方式提出,是书面提出还是口头提出,能否在答辩状中直接提出管辖权异议问题,还是需要另外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并无明确规定。结合实践中的做法,一般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因为此时案件尚未进入实体审理,口头答辩及提出管辖权异议不易操作。而至于是否需要另外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本人认为不需要,当事人可以在答辩状中一并提出管辖权异议问题。一、提出管辖权异议后,举证期限如何计算?法院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的同时,通常会将举证通知书、开庭传
    2023-02-19
    222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异议需要什么条件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异议的条件有:1、劳动争议管辖权异议的主体;2、劳动争议管辖权异议的时间;3、劳动争议管辖权异议的形式;4、劳动争议管辖权异议的提出。一、提起管辖权异议应当满足什么条件管辖权异议,是当事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当事人正确行使该项权利,有利于帮助人民法院正确确定对案件的管辖权。管辖权异议应当具备几个条件。1、当事人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提出异议的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原告是提起诉讼的人,故而不会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当然,在发生移送管辖后,原告有权向受移送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由于其在诉讼中居于辅助一方当事人的地位而不具有异议权。2、时间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超过法定期间,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当事人
    2023-04-07
    241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仲裁委员会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权有异议,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异议是怎么规定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1
      对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裁决异议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裁决或者向也没反应提起诉讼。对一般民事仲裁,按双方协商达成的仲裁协议选定仲裁机构,不存在管辖权异议问题。对于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案件受理后,劳动
    • 如何确定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权,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权有法律依据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0
      首先,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
    • 劳动争议仲裁通常是管辖地还是地点?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03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为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机构。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
    • 劳动仲裁劳动争议管辖权可以约定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6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不能约定。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哪些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如何确定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1
      我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