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主要依据什么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15:53:29 417 人看过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依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行办法》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

1、经本单位负责热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进行技术改进的;

2、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的利益的活动的;

3、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4、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本人问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5、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6、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找造成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7、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8、从事本单位日常供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领事指定的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9、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公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基金支付费用;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不应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在确定工伤范围时,应注意,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

1、犯罪或违法;

2、自杀或自残;

3、斗殴;

4、酗酒;

5、蓄意违章;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上面为大家整理了十几条相关的法律内容就是解释了关于工伤保险待遇的主要依据。上述中就是说明如果遇到上述情况产生的工伤就是符合工伤标准的就可以申请工伤待遇等级,受到工伤保险的保护,维护自己正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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