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意见》将调解纳入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20:03:07 76 人看过

为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及时、灵活、经济、快捷的独特优势,促进劳动人事争议和谐化解、减少当事人讼累,青岛市政府提出了一系列新举措。日前司法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和市企业联合会更是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文件,将人民调解纳入劳动人事矛盾纠纷解决过程中。

《意见》表示,全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推动和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健全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制度,规范律师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代表中的执业行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司法部门、工会组织依托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平台,加快推进企业、街道(镇)和事业单位人事争议调解工作,通过落实调解人员、健全调解制度,理顺人事争议仲裁与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做到对各类劳动争议的超前防范、源头预防和及时化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23: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争议处理相关文章
  • 劳动仲裁程序中如何调解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一名首席仲裁员、二名仲裁员组成。简单案件,仲裁委员会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处理。仲裁委员会处理集体争议案件,应当组成特别仲裁庭,由三名以上仲裁员单数组成。劳动仲裁程序必备知识劳动仲裁程序第一步:当事人申请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先决条件和必经程序。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
    2023-08-15
    279人看过
  • 青岛市人事争议调解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和化解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发生的人事争议,促进人事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组部、人事部、总政治部《人事争议处理规定》(国人部发〔2007〕109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青岛市市直机关、市直事业单位、有关社团组织和驻青机关、事业单位及军队聘用单位。列入本条第一款范围之内的机关、组织和单位成立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负责调处本系统、本单位发生的人事争议。第三条调解委员会业务工作接受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导。第四条人事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办法规定向本系统、本单位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人事争议处理规定》向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第五条调解委员会调解人事争议,应当依法、公正、及时。调解过程中,应当遵循自愿、合理原则
    2023-06-14
    85人看过
  •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是否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要程序?
    一、调解申请是指企业劳动争议双方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的调解请求。但是,调解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要阶段。双方均可申请调解或仲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收到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方可受理并行使调解权。案件受理案件受理是指企业调解委员会收到调解申请后,经审查决定受理案件申请的过程。调解申请可以由双方共同提出,也可以由一方提出,但必须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受理审查时经双方同意,主要审查三项内容:调解申请人的资格争议案件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争议案件是否在调解委员会受理的范围内审查后,调解委员会可以做出是否受理案件的决定,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三、调解委员会在调查完案件后,首要任务是进行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争议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事实及其对调解申请的意见和依据;调查与争议有关的其他相关人员、单位和部门及其对争议的态度和看法;查阅并阅读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和争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集体
    2023-05-07
    226人看过
  • 关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协议仲裁确认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进一步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五位一体调解机制建设,充分发挥调解组织在化解劳动人事争议中的重要作用,规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协议(以下简称调解协议)的仲裁确认工作,制定本意见。第一条经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以下简称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其效力。第二条仲裁委员会审理确认调解协议效力案件,应当坚持简便、快捷的原则。对调解协议效力确认案件优先审查、优先立案、优先审理。第三条仲裁委员会审理确认调解协议效力案件,应当坚持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认真审查调解协议的效力,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第四条仲裁委员会审理确认调解协
    2023-06-07
    94人看过
  • 需要劳动争议调解见证人吗
    法律没有规定需要劳动争议调解见证人,只需要经过双方当事人陈述事实,并达成协议的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以及调解员签名并加盖组织印章后就可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第十一条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成年公民担任。第十二条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第十三条
    2023-06-18
    372人看过
  • 2020年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的程序
    双方当事人在申请仲裁后,应当选定仲裁委员,在仲裁开始前应当先进行仲裁调解,如果经过仲裁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达成协议和解的,制作调解书。在一方当事人不按照调解书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因该仲裁调解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双方之间的调解不成功的话,应该进行仲裁。劳动争议的仲裁程序劳动争议的仲裁程序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定步骤和方式。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三条以及《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进行了仲裁,并且依法作出了仲裁裁决书;(2)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劳动争议仲裁是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程序,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未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07-01
    273人看过
  • 青岛消费争议调解仲裁中心成立
    据青岛日报报道,青岛市消费者维权又添新机构。昨天,市消保委与青岛仲裁委共同组建的“青岛仲裁委员会消费争议调解仲裁中心”在市消保委揭牌成立。该中心的成立,将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据了解,该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调解、仲裁争议标的额5万元及其以下的消费争议纠纷。消费者与经营者对消保委调解结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在消保委终止调解后,由争议双方自愿签订仲裁协议,由该中心进行仲裁。根据《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规定,除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消费争议仲裁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免费为消费案件实行庭前调解。该中心将根据消费争议纠纷的发展和变化,逐步建立健全专家办案队伍。该中心在各区(市)消保委设立办事处。
    2023-06-10
    400人看过
  • 【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将现新格局
    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处理】四川省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劳动争议处理】广东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劳动机构】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劳动机构】劳动争议处理应遵循的原则【仲裁一裁终局】“一裁终局”有利于破解劳【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争议【成都劳动仲裁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成都劳动仲裁委员会】四川省劳动争议处理实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将现新格局“五一”前夕,得知部分劳动争议案件将实行“一裁终局”,从四川来北京打工的老王很是郁闷:“这事咋没让我碰上”此前,老王为讨回2800多元的工资,不但平生头一遭申请了劳动仲裁,还第一次跟两级法院打了交道。更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到这场官司打完时,两个夏天已经过去。而根据将于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他的案件“一裁”就能“终局”。劳动合同法实施前走完所有程序难讨一分工钱“那是在3年前。”老王告诉记者,他还清楚地记得那天的日
    2023-08-12
    282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成功率将超六成
    日前,市总工会召开了第十二届九次委员(扩大)会。记者从大会上获悉,今年全市工会组织要实现劳动争议调解成功率超60%的目标。据了解,今年,全市各级工会将进一步加强街道乡镇和企事业单位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在工会服务站和职工之家为职工开展法律服务。与此同时,各级工会不断提高调解质量,推动联动机制建设精细化、规范化,实现调解成功率在60%以上。此外,各级工会将进一步完善调解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劳动争议案件的监测、分析研判,建立联动各方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的通报和会商制度,建立社区网格化管理中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机制,建立专兼职结合的监督员队伍,完善与联动机制的对接,积极会同劳动监察部门开展法律监督。同时,今年京卡?互助服务卡也将继续丰富服务内容,开发更多的体育健身、文艺演出等文体服务项目。市总工会打造一批服务精品,每月推出专项服务,设立会员活动日,广泛开展优惠购买公园年票和球票、赠送春节庙会
    2023-06-07
    458人看过
  • 劳动争议无法调解该如何处理
    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经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当事人没有达成调解协议;第二种情况是,虽经调解达成协议,当事人又反悔的;第三种情况是,调解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结案的。《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0条规定: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6条规定,调解委员会对受理的劳动争议调解不成以及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反悔的,当事人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不含企业调解委员会在规定期限内的调解时间)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解决劳动争议的方法有哪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按照以下几个方式解决:(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2)调解程序。双方不愿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从当事人提出申请之日起,仲裁申诉时效中止,企
    2023-06-26
    397人看过
  • 青岛市创新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
    一、完善人事争议仲裁配套法规制度,使仲裁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人事争议仲裁是一项准司法性质的工作,工作程序是否规范,法规制度是否健全,内部管理是否严格,关系到仲裁工作权威性和公信力。为此,我市立足在高起点、专业化上下功夫。1、研究制定《人事争议处理普通程序规范》,使案件处理工作程序化。人事争议案件处理是一种准司法性的活动,每个环节必须程序化、格式化。为此,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调解仲裁方面的法律法规,依照《民事诉讼法》等规定,合理吸收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和法院现行办案规范,研究制定了《青岛市人事争议处理普通程序规范》。该规范,进一步明确细化了人事争议案件在审前准备,宣布开庭,庭中调查、辩论、调解、评议、裁决等环节应遵循的程序和应注意的事项,并将庭审用语格式化、程式化。实践证明,严格执行该规范,能够体现人事仲裁员依法办案的良好素质和公正形象,提高办案质量。2、研究制定《人事争议处理办法实施细则
    2023-05-31
    324人看过
  • 【程序类常识】劳动争议的处理
    一、劳动争议处理的一些程序规定处理劳动争议,其仲裁程序的法律依据是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原劳动部制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等。(一)劳动争议的概念劳动争议,一般是指劳动关系主体双方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持有不同的主张和要求而产生的争议。主体必须合法。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目前受理的只能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之间,公民之间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受理范围。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双方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当受理。外地企业在我市开办的二级法人企业,如分公司、办事处,与我市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由合同履行地所在仲裁机构立案处理,但对合同中有特别约定的,按约定执行。(二)劳动争议受理范围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下列劳动争议: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
    2023-04-12
    188人看过
  •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相关知识
    申诉人申诉—立案—调解—开庭审理—裁决1.申诉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2.立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
    2023-04-13
    154人看过
  • 劳动仲裁程序和劳动争议处理方式
    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程序是:(1)当事人申请;(1)劳动纠纷仲裁的审查受理;(3)劳动纠纷仲裁前的准备:组成仲裁庭;对应当回避的仲裁委员会的成员、被指定的仲裁员、仲裁庭的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等,作出回避决定;调查取证;拟定仲裁方案。(4)劳动纠纷仲裁审理:通知当事人;先行调解;开庭裁决;制作仲裁裁决书。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责任1、劳动者的举证责任。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是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发生的劳动争议无需承担举证责任,但是对用人单位提出的证据提出反驳也应承担举证责任。2、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
    2023-07-20
    300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争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或因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等产生的争议。 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 更多>

    #劳动争议处理
    相关咨询
    •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是劳动争议处理必经程序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2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六条,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不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但它却担负着企业大量的劳动争议化解工作,起着劳动争议处理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是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中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 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程序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17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哪些程序属于劳动争议调解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9
      劳动争议调解程序有哪些的内容如下: 一、申请调解。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二、受理调解申请。调解组织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及时对调解申请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三、开展调解。调解组织根据案情指定调解员或者调解小组进行调解,调解应当自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结束。但是,双方当事人同意延期的可以延长。 四、调解协议的仲裁审查确认。达成
    •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有哪些,劳动争议调解的机构有哪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11
      处理劳动争议的基本程序: 1、双方先协商解决。双方通过协商自行和解,是当事人首先要争取解决争议的 二、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机构是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三、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一方或双方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四、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机构是基层人民法院。 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
    • 劳动争议调查委员会如何处理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是怎样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4
      劳动纠纷,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纠纷。劳动纠纷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纠纷。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后,一般都能相互合作,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但由于各种原因,双方之间产生纠纷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发生劳动争议之后呢,双方可以先行私下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找单位所在街道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上述组织调解不成或者一方没有调解意愿的,争议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