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不完全履行的要素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3-17 22:40:12 192 人看过

一、构成不完全履行的要素有哪些

构成不完全履行,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须有履行行为。

不完全履行的基本条件就是债务人有履行债务的行为,如果没有履行行为,则可能构成履行不能,而不会构成不完全履行。

2.须债务人的履行不完全合乎债的内容。

债务人履行债务应以满足债权人的利益为目的,同时债务人的履行行为也不能给债权人带来损害。

这是法律对债务人的最基本的要求。

而在不完全履行的场合,债务人违反了此义务,没有按照债务本旨履行债务。

债务人的履行不完全合乎债的内容,具体表现为:履行的数量上不完全,标的物的品种、规格、型号不合乎规定或标的物有缺陷,加害给付,履行方法上的不完全以及违反附随义务的不完全履行。

3.须可归责于债务人。

可归责于债务人,是指债务人对其履行债务所造成的对于债权人的损害,未尽相当的注意。

在瑕疵给付中,无论债务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者过失,只要其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债务人即应负责;在加害给付,因其系债务人的履行行为造成债权人的其他利益的损失,故应以债务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过失为要件。

但对于债务人的故意或过失,债权人不负举证责任,债务人须证明自己主观上没有过错时,才能免于负责。

二、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处理办法

合同没有完全履行,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三、合同不完全履行和部分履行有什么区别

合同不完全履行和部分履行的区别在于范围的大小,不完全履行包括了违约瑕疵、损害瑕疵、部分履行以及其他的不适当履行,不完全履行包含了部分履行。部分履行是指合同虽然履行,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全部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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