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还有其他疑问,点击“咨询我”进行咨询,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咨询。
离婚后财产纠纷答辩状
答辩人:牛某,女,1960年8月25日出生,汉族,籍贯河南,住址武汉市青山区*街坊*门*号
被答辩人:洪某,男,1968年5月5日出生,汉族,籍贯四川,住址武汉市青山区*街坊*门*号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答辩人恳请法庭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具体答辩意见如下:
第一、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在XX年XX月XX13日在青山区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全部家庭财产归被答辩人所有,所有债务均由被答辩人承担。《离婚协议书》中,并没有明确约定,具体在什么时间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被答辩人也就没有依据要求答辩人现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在被答辩人全面偿还债务之前,答辩人也没有义务将房屋过户给被答辩人。被答辩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
第二、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从《离婚协议书》的整体内容来看,家庭财产归被答辩人所有是其权利,所有债务均由被答辩人偿还是其义务。被答辩人现在仅凭《离婚协议书》主张办理房屋过户,是故意对《离婚协议书》进行断章取义的理解,更违背了签订《离婚协议书》之时和被告一致同意在清偿完所有的债务之后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约定。从《离婚协议书》的整体内容上看,原告享有家庭全部财产是附有义务的,这个义务就是承担并偿还所有的债务。被答辩人应该在偿还完全部债务之后,才有权主张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这不仅是《离婚协议书》整体内容所体现出来的真实意思,更是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当初能够协议离婚的前提。否则,答辩人怎能同意所有的家庭财产都归被答辩人所有答辩人就是不愿意也没有能力承担债务。被答辩人在尚有近400万债务没有偿还的情况下,就先要求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完全没有履行《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偿还债务的义务,这样的主张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第三、答辩人在被答辩人偿还所有债务之后,才有义务将房屋过户给被答辩人。如果现在就将房屋过户给被答辩人,答辩人的自身权益将会受到巨大侵害。这不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财产分割时,应该照顾女方权益的原则,也违背了最起码的公平和正义。《离婚协议中》虽然明确约定所有债务均由被答辩人承担,但数笔债务都在答辩人名下(尤其是向银行借贷300万这笔夫妻共同债务,是以答辩人名义办理的),如果被答辩人不偿还债务,那么相关债权人就会直接向答辩人主张债权,这无疑是对答辩人利益的严重侵害。因为答辩人没有获得任何家庭财产,答辩人也没有能力偿还债务。被答辩人应当偿还完所有的债务,这是《离婚协议书》整体内容体现出的真实意思,也是其要求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前提,更是法律维护的最基本的公平和正义。
综上所述,从《离婚协议书》的整体内容上看,被答辩人应该在偿还全部债务之后,才有权主张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这一点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财产分割时照顾女方权益的基本精神,这也是答辩人当初同意协议离婚的前提和初衷,也只有这样才是公平的、正义的。因此,被答辩人现在依据《离婚协议书》要求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当依法驳回。
以上答辩意见,恳请法庭充分考虑并予以采纳。
此致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代理人XX律师事务所
XXX
年月日
-
离婚后财产纠纷证据提交期限是多久
128人看过
-
离婚财产纠纷哪些证据必须要提供?
473人看过
-
债务纠纷的证据如何提交
478人看过
-
离婚后财产纠纷财产继承纠纷
195人看过
-
证据提交规定:房屋买卖纠纷如何提供证据?
113人看过
-
房产纠纷中如何提前准备证据
221人看过
离婚手续的办理有两种: 第一种为,双方自愿离婚,且达成共同意思表示后,夫妻双方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重要证件和离婚协议书等书面材料,到当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第二种为,一方不同意离婚,要求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 更多>
-
离婚时财产纠纷证据应提交多长时间澳门在线咨询 2023-08-25离婚之后关于财产纠纷案件的证据提交期限并没有固定的依据,在《民事诉讼法》中规定,民事案件的举证期限是由法院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和当事人的主张确定的,所以原告和被告都只能在法院通知的时间内提交证据,但提交的证据经过质证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使用。
-
离婚财产纠纷哪些证据必须要提供?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22提起诉讼是证据,如果协商离婚,双方可以协商任何事情,如果不违法,可以向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书,收到证书后,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到法院诉讼离婚时,那要提供很多的证据,比如说有房产的要提供合同,发票,房产证,有车辆的要提供行驶本,有公司的要提供公司章程,有存款的要提供存款账号和存款单,还有公积金,保险等都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并且,关于财产分割的数量,主张多的一方也有义务提供对方有法定错误
-
离婚后如何举证财产纠纷最后陈述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23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所谓婚姻基础,即双方在结婚时的感情状况,比如双方是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还是以金钱、地位、容貌为基础的结合;是自主自愿的自由婚姻,还是包办婚姻、买卖婚姻;是经过慎重了解的,还是草率结婚的。婚姻基础是否牢固,必然会对婚后生活、夫妻感情和离婚原因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所谓婚后感情,即双方在婚后共同
-
离婚后财产纠纷有哪些?离婚后如何处理财产?上海在线咨询 2024-11-08离婚后的财产纠纷: 1. 离婚时当事人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但离婚后却因履行上述协议而发生纠纷; 2. 男女双方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从而引发纠纷; 3. 离婚后一方发现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的未分割的其他财产,从而引发纠纷。 处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则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
-
离婚后财产纠纷,如何进行纠纷调解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05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包括以下几种情形:其一,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制而在离婚后对财产分配问题发生争议而引发的纠纷;其二,当事人离婚后因履行协议离婚时达成的对产分割协议而引发的纠纷;其三,双方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起的争议;其四,一方当事人于婚姻关系结束后发现时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离婚时未分割的其他财产而引发的纠纷。 对于因以上四种情形而提起诉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