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诉讼的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21:21:06 372 人看过

涉外离婚诉讼相关问题。本文通过介绍有关的离婚诉讼的事项,例如对方下落不明的离婚送达和立案,境外结婚证书的认证等问题,为你解读了涉外离婚诉讼的问题。

涉外离婚诉讼相关问题

一、对方下落不明的送达及立案问题;

由于一方下落不明,导致另一方离婚障碍的现象较十年前日益增多。对于一方下落不明,以前有的法院的作法,是以对方当事人地址不明确,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立案条件为由不予受理;有的法院是让当事人先行宣告另一方失踪或死亡,相关的法律程序走完后,再行受理判决。法院这样处理,给当事人不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成本,而且也给当事人带来了巨大的时间成本。如果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另一方要用几年的时间,才能达到解除人身关系束缚的目的,不利于时代的发展和效率。而现今,越来越多的法院采取了公告送达的方式。一般法院的具体做法为:

第一步:一方当事人向法院立案起诉离婚;

第二步:法院按一方当事人提交的邮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若被退回,初步证实对方下落不明;

第三步:由起诉方当事人或法院向有关部门收集另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杳无音信的补强证据,进一步认定对方法律文书地址无法直接送达;

第四步:由法院在公告栏和相关媒体上刊登公告,进行公告送达。在公告中告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不及时参与诉讼的法律后果。公告期国内案件六十日,涉外案件六个月。

第五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进行缺席开庭和判决。一般会判决离婚。

当然,这种案件处理方式也有弊端。实践中曾出现一方恶意声称另一方下落不明的情况,再设计收集相关证据,使得很多下落并非不明的另一方当事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稀里糊涂地被解除了婚姻关系,甚至财产权利也受到了恶意的侵害。由于人身关系的判决不能申请再审,因此,一旦出现恶意得呈,将无法补救。

二、关于境外结婚注册证书的认证问题;

越来越多的国人跨出国门,也有越来越多的国人嫁娶外国人,这就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在国外注册结婚的人在国内办理诉讼离婚的现象。对于国外婚姻登记证书,国内法院不能直接认定,需要经过相关认证程序。一般做法是:

1、国外结婚证书的认证:

第一、委托国外律师公证人将国外注册的结婚证书进行公证;

第二、委托国外律师将经过公证的结婚注册证书在该国外交部进行公证;

第三、委托国外律师将经过该国外交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1: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涉外离婚相关文章
  • 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送达问题
    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包括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传票、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决定书、通知书、证明书、送达回证以及其他司法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人民法院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受送达人送达司法文书时,若该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有司法协助协定,可以依照司法协助协定规定的方式送达;若该受送达人所在国是《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的成员国,可以依照该公约规定的方式送达。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有司法协助协定,且为《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成员国的,人民法院依照司法协助协定的规定办理。)(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按照司法协助协定、《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
    2023-04-25
    76人看过
  • 涉外离婚诉讼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如何确定管辖法院?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我国民法院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4、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5、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6、在海外结婚并定居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
    2023-06-05
    389人看过
  • 涉外离婚诉讼如何送达的问题
    (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人民法院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受送达人送达司法文书时,若该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有司法协助协定,可以依照司法协助协定规定的方式送达;若该受送达人所在国是《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的成员国,可以依照该公约规定的方式送达。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有司法协助协定,且为《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成员国的,人民法院依照司法协助协定的规定办理。(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按照司法协助协定、《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或者外交途径送达司法文书,自我国有关机关将司法文书转递受送达人所在国有关机关之日起满六个月,如果未能收到送达与否的证明文件,且根据各种情况不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视为不能用该种方式送达。(三)对具有中华
    2023-03-02
    150人看过
  • 涉外离婚问题如何进行诉讼
    涉外离婚案件的诉讼可以由一方当事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如果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能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一、起诉流程是怎样的起诉流程一般如下:1、起诉和受理。起诉方要准备好起诉书和证据,向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按照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受理该案件,受理的,会通知起诉方递交证据,交诉讼费;2、审理前的准备。发送起诉状副本,被告要提出答辩状;3、开庭审理;4、法院作出判决和裁定。委托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的注意事项如下:1、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法定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都可以委托律师担任代理人,委托律师应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2、每个当事人,以及法定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最多只能委托两个律师(包括律师助理)担任代理人;3、外国律师,包括港澳台的律师,不能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4、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向人民法
    2023-03-10
    290人看过
  • 涉外离婚诉讼应注意哪些问题
    1、外国人的户照也要进行公证和认证。在涉外婚姻诉讼中如果外国人一方不出庭,只是委托国内律师代理诉讼,那么此种情况下法律只规定要把授权委托书和法律意见书进行公证和认证,但并没有规定户照也要进行公证和认证。但实践当中,如果户照没有一同办理公证和认证,那就麻烦了,不仅需要补办这一项,而且大大延长了诉讼的期限。2、关于外国人姓名的写法。起诉书中只写中文名或只写外文名都不可以,一般是外文外在先,中文名在后,两个都要写上,而且外文名要根据户照上确定的名称来写。这个问题最小,但最容易出问题而不能顺利立案。3、外国人的住址:如果人在国外而在国内无住址,那么地址就写国外的地址,但也一般也是外文在前中文在后,至少得把中文写上,只写外文肯定不行。4、要由法院指定的翻译机构来翻译。在国外形成的公证和认证材料拿回国内后,还要进行翻译,而这些翻译必须是当地法院认可的翻译机构,不是随便找家翻译公司就可以的。5、起诉书的
    2023-02-25
    97人看过
  • 涉外离婚诉讼要注意什么问题
    1、首先,双方均主张房屋的产权分割问题。以往对于双方均主张房屋产权的案件,法院调解无效后,会劝一方撤诉或判决不予离婚。但现在,如果双方均主张房屋权利,法院首先考虑照顾无过错方和带孩子一方,但如果双方势均力敌,法院会响应最高院关于房屋竞价的精神,主持双方竞价,将房屋所有权判给出价最高的一方。2、其次,房屋增值部分的归属问题。从目前司法实践看,法院一般对刘女要求按相应比例分割房屋增值部分的要求不予支持,但当然也有个案判例例外。我们认为,一概认定房屋增值部分不予认定的结论有些不妥,应根据个案情况具体分析才可。3、再次,双方均为外国人在中国离婚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当事人就离婚问题不能达成一致,国内法院一般不会受理双方为外国人的离婚问题,除非原婚姻缔结地在国内,国外法院以婚姻缔结地为连结点为由,拒绝受理其公民的离婚案件。如果双方当事人就离婚问题已协议一致,一般国内法院可以受理作调解书,一般外
    2023-03-09
    86人看过
换一批
#涉外婚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我国法院在处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首先应当确定该案适用的准据法。 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则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 更多>

    #涉外离婚
    相关咨询
    • 涉外诉讼离婚的问题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5
      1、对于夫妻一方不在国内的涉外离婚诉讼,国内一方可以单方面拿着离婚所需的证件材料和证据向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夫妻一方在国外无法参加诉讼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五条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
    • 涉外离婚诉讼问题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22
      1.中国公民在国外未定居,其配偶定居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都有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中国公民在国外定居,其配偶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如果外衣放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 涉外诉讼离婚的管辖问题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29
      涉外离婚法院管辖原则规定1。我国一般原则涉外离婚案件应当以原告就被告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一般原则的例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由原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果定居国法院
    • 涉外离婚诉讼时效的问题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23
      涉外离婚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一般国内普通婚姻案件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应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但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上述期间限制。 1、立案:人民法院收到,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2、送达期间:对于国外一方送达诉讼文书,
    • 涉外案件离婚的诉讼问题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05
      涉外离婚诉讼会遇到以下法律问题: 1、涉外离婚诉讼应向哪个法院提起; 二、律师代理权限问题; 3、涉外离婚子女的抚养; 4、执行涉外诉讼裁判文书; 5、涉外离婚诉讼中的其他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