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加学、陈建玉、黄建荣、徐洪贤分别从四川、江苏的家乡千里迢迢来到广西贵港市,却是借着加盟销售组织的名头搞非法传销。东窗事发后,期待他们回家的亲人却是伤心地接到他们因犯罪被判刑的消息。
4月16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案,一审判决任加学、陈建玉、黄建荣、徐洪贤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到7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到2万元不等。
2005年11月至2008年8月间,被告人任加学、陈建玉、黄建荣、徐洪贤在广西来宾市先后加入了深圳文斌贸易有限公司连锁销售组织,并先后发展蔡某等人加入,从中非法获利。该组织未经工商部门准许经营,亦没有店铺、产品,获得利润的方法是每人花3800元申购该组织的一份产品即取得会员资格,以后申购产品每份3300元,并且获得发展下线会员资格,以直接和间接滚动发展人员和认购产品份数,按级别提成报酬,从中非法牟利。2006年9月份,四人转移到贵港市城区不断发展会员加入。至案发时,任加学本人申购和参与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下线人员申购共189份,金额63.8万元;陈建玉178份,金额63.42万元;徐洪贤102份,金额34.54万元,黄建荣72份,金额24.44万元。后经贵港市工商局认定,任加学四人的行为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属于传销行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任加学、陈建玉、黄建荣、徐洪贤违反国家规定,以发展下线加盟连锁销售的方式从事传销活动,进行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他们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最后,法院鉴于四被告人到案后都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均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团伙以加盟销售秸秆气化炉为名诈骗钱财
本报讯(记者郭晓乐)昨天下午,记者从北京警方获悉,近期警方端掉8个以“加盟销售秸秆气化炉”为名、进行合同诈骗的犯罪团伙。据了解,这是警方首次以合同诈骗的名义,打击此类“加盟”骗局。有节能专家表示,秸秆气化炉根本没有实际使用价值,不宜推广。
警方接案上百起一举打掉8团伙
据市公安局经侦处副处长马恒介绍,自2009年至今,警方接到以“加盟销售秸秆气化炉”为名进行诈骗的案件100多起。嫌疑人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手段,宣传只需农村随处可见的秸秆、杂草等废物,通过秸秆气化炉可达到使用液化气的效果。嫌疑人打着高额利润、节能环保的幌子,招代理商收取技术服务费和市场保证金。
实际这种秸秆气化炉,根本无法推广使用。嫌疑人在合同中设定陷阱,以不达到销售量不退还保证金等种种理由,骗取加盟商保证金,甚至卷款潜逃。
警方经过调查发现,此类案件在吉林、河南、河北、山东等全国多个省市均有发生,但多数情况下,事主都是向工商部门举报,嫌疑人也多因“虚假宣传”,被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达到实际有效打击效果。市公安局经侦处在先期调查的同时,与法制、检察机关及能源专家联合进行专题研究,最终确认此类行为涉嫌诈骗。并首次以涉嫌合同诈骗为由,侦办此类案件。
8月4日,市公安局经侦处会同海淀、丰台、石景山、大兴等6个分局,出动100多人,将8个分散在全市的“加盟秸秆气化炉”诈骗公司打掉。抓获犯罪嫌疑人69名,现场缴获用于演示的秸秆气化炉样品14台。目前,其中42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据了解,这是全国首次以涉嫌合同诈骗为由,对“加盟销售秸秆气化炉”诈骗行为进行打击。
利用合同设陷阱加盟骗局有翻新
经侦处处长贾克清表示,以前犯罪嫌疑人实施诈骗,都没有具体实物,完全虚构事实。此类“加盟”骗局却提供实物,表面上看是真的,但却是通过做手脚达到的,普通消费者和加盟商,买回节能炉后根本不能用。
在此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为掩人耳目,借用他人身份注册所谓的科技公司,以合法身份掩盖非法目的。在经营过程中,通常假借首都、知名高校及科研院所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影响力。通过电视、报纸和网络发布广告,制作宣传折页,大肆虚假宣传,推销所谓的“高科技产品”,并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投资者加盟。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又在合同条款内设置陷阱,约定加盟后只有达到一定的销售台数方可返还加盟费,同时,在实际履行中设置障碍,最终达到骗取加盟费的目的。
贾克清说,此类情况表面上是满足当前市场需求的“高科技产品”,又是一本万利的高回报投资项目。实际上,这是一种吸引投资者加盟的手段,利用合同中的陷阱和骗术,最终还是要骗取受害人加盟费。
贾克清表示,此类诈骗在警方打击后,又衍生出如“加盟销售空调蚊帐”等新型诈骗手段,通过根本无法制冷的“压缩机”连接一个塑料帐篷,宣称可达到“空调蚊帐”的效果。警方情报部门将对衍生的新型经济犯罪行为持续关注。同时,警方还将和媒体建立情况通报机制,严格审查广告内容。
骗局揭秘
只是80年代课题实际上不宜推广
参与侦办案件的丰台刑侦支队副支队长惠民说,为了让加盟者相信秸秆气化炉的神奇效果,嫌疑人购买了专门生产的燃料添加剂,在投入秸秆之前,先将添加剂铺垫在炉内,在给加盟者现场演示时确能出现宣传的效果。但燃料添加剂每吨要650元,成本很高,且燃烧时间短,无法支持日常农村家庭使用。嫌疑人也根本不会将添加剂提供给加盟商。
据经侦处副处长马恒介绍,秸秆气化是上世纪80年代,能源研究专家开展的一项研究课题。主要以农作物秸秆等为原料,在不完全加热、低温缺氧的状态下产生一氧化碳,达到一定浓度后即可点燃。但实际情况下,此种状态很难达到,而且秸秆气化后,会产生大量强烈致癌物质——焦油,严重污染环境伤害人体,不具有推广价值,所以根本没有实际投入使用。
同时,秸秆气化炉产生的热值仅为1000大卡,远低于正常炉具8000大卡的热值,根本无法满足日常使用。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节能炉具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德地,在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明确表示,目前秸秆气化炉无法达到正常使用要求,不宜推广。
据警方透露,在案件侦办中发现,这些秸秆气化炉多为河北香河等地生产,目前得知,其供货方向基本都是这些诈骗团伙。但对于生产企业是否是主观故意,明知其产品会成为诈骗分子利用的工具,仍向其生产销售,还需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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