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谁担任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7:45:03 426 人看过

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该由本单位工会选派的职工担任,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职工担任。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协商代表代理首席代表。

一、集体合同的概念怎么样?

集体合同的概念是企业行政和工会双方签订的,以完成生产任务和改善职工的物质生活条件。劳动条件为中心内容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的签订应建立在集体协商的基础上。集体协商是指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企业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

二、集体合同概念

集体合同的概念是企业行政和工会双方签订的,以完成生产任务和改善职工的物质生活条件。劳动条件为中心内容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的签订应建立在集体协商的基础上。集体协商是指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企业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

三、单位规章对劳动者是否有约束力

单位规章对劳动者有约束力。只要单位规章是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向劳动者公示或通知劳动者。该单位的规章就应对劳动者有约束力。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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